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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否可以这样获得公司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carriey2000    时间: 2014-9-23 12:16
标题: 是否可以这样获得公司赔偿
条件:
  E& B4 G; p" \2 U  o1.自己主动离职' E$ l9 q: h& W% w6 |6 T3 @: u  |
2.工作10年
; d8 g6 t6 _0 W3.合同在履行期内
5 R. I+ U! v/ t; ]# w方法:寻找员工手册与劳动法或者其他法律相抵触的漏洞。之后主动离职并申请赔偿,请问这种目的可否达到?) j5 Q' ?+ N* l; B5 B5 @% _. b/ ^9 \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9-23 13:57
第一个条件就是没有任何补偿* [% U0 Z4 i# O0 f
; J1 x' X/ h. H% @9 D# X1 L% o
看你的方法,用一句话可以形容:人至贱则无敌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9-23 13:59
单位不是用员工手册来逼你离职,而是你自己主动辞职& u& R% d0 X( l# d9 l" p3 `

* W) C# V' @% j) D3 S就算某一条和劳动法相抵触,但是对方没有用这一条来作为让你离职的理由,你抓的这个所谓的漏洞有什么意义呢?3 O+ X# ~+ I0 m/ ~/ C
! r: a' C9 l  t, |
做人要厚道,钱是重要的,但是做人的基本品德比钱重要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9-23 14:42
楼主这是跟公司有仇么?变相的恶意的想获取公司赔偿或者补偿,我们不支持哦!~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9-23 14:43
诚实007 发表于 2014-9-23 13:59
3 R2 N6 P3 o  s; p0 [8 G" P8 }单位不是用员工手册来逼你离职,而是你自己主动辞职
0 ^; j: F' G1 j3 n' Y# {7 h$ g. x; V, t& s- x7 g! Q
就算某一条和劳动法相抵触,但是对方没有用这一条来作 ...

) Y" F. W2 d( s2 I0 P' c做人要有自己的道德底线。
作者: carriey2000    时间: 2014-9-23 15:11
诚实007 发表于 2014-9-23 13:59 2 @6 `' ?4 N4 O/ Z" i2 v
单位不是用员工手册来逼你离职,而是你自己主动辞职9 ^2 f% h0 ~4 Y: o7 V1 E" S

) k; O# x7 b+ G* r( |& c0 r就算某一条和劳动法相抵触,但是对方没有用这一条来作 ...

& F) c" @. b- l6 q6 i) G4 [不是我,我看到一个案例,确实是采用这种方法辞职并得到赔偿了,前提是公司的条例违反劳动法在先。
作者: carriey2000    时间: 2014-9-23 15:16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9-23 14:42 / H9 U: V5 @! f  p  y1 ]5 J7 b
楼主这是跟公司有仇么?变相的恶意的想获取公司赔偿或者补偿,我们不支持哦!~ ...
# f  l* z+ W) }
我不是和公司有仇,公司在制定条例的时候本身就应该遵从劳动法而不是一味的想压榨劳动者,如果本身公司被这种方法弄吃亏了说明他制度本身有问题,花点钱买教训完善自己的制度才是根本。我看到一个案例,有人确实用这方法成功索要到赔偿,劳动法上有明确规定,公司违反劳动法在先可以随时走人。我在这里只是提个醒,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不要处处想着占便宜,到最后反而砸到自己的脚。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9-23 15:26
本帖最后由 诚实007 于 2014-9-23 15:28 编辑 5 v4 u2 b! ~$ @
carriey2000 发表于 2014-9-23 15:16 : P( t3 y" u+ O' a9 Y/ o3 G; o- R
我不是和公司有仇,公司在制定条例的时候本身就应该遵从劳动法而不是一味的想压榨劳动者,如果本身公司被 ...

0 C" ]7 z: k0 g/ g/ U8 S嗯,我也料到了一些人会这样做,所以我在征集了很多论坛意见修改后的制度,并且让劳动监察过目
1 h% S) `5 k9 @  S
' X8 t) ?: F- b0 S1 Z# O+ s/ N+ m
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了类似的人想诈我一笔,我宁可花钱打官司也不会妥协
! k: S. i/ O$ H* E; F2 e
# e7 _  A( B3 P+ `+ S% _当然,当这样的人,一个十年连续在一个单位工作的人,如果他的下一家新单位招聘谨慎一点,需要核实上一家单位对他的评价,就别怪我给差评,据我所知,一般正规公司都有这一关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9-23 15:26
carriey2000 发表于 2014-9-23 15:16 : j) m" n5 i' D. F( B: `
我不是和公司有仇,公司在制定条例的时候本身就应该遵从劳动法而不是一味的想压榨劳动者,如果本身公司被 ...

8 z3 `7 g. H0 q5 q认同你的部分观点,不过像楼主所说的情况,用人单位明知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还去冒这个风险的傻子,将会越来越少,因为劳动者受到的教育程度越来越高,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这种事情将会越来越少:
5 \7 B- `% F) b- Y' I. X" K) M0 W! Y/ C# n) c1 q% e: x: p5 V
根据《劳动合同法》
$ x0 l4 Y& T9 s3 E8 o: R6 Y5 {/ u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7 f4 K, {0 j% f0 C% s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p/ B& E. T2 J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 O9 V$ D+ ^0 T(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T& ^% }  m1 I7 [/ D9 t! [+ ~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7 v7 S0 ~7 H; ^- G# |2 \0 P8 E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S* I5 Z) ]1 K. {) ~/ H$ E0 R+ `5 h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l4 F, h8 U* o( I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9-23 15:38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9-23 15:26
0 W5 {$ I$ k/ M" m$ k, O8 D" R( `认同你的部分观点,不过像楼主所说的情况,用人单位明知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还去冒这个 ...
3 P( L* r+ G/ S) e
是的,真正意义上的土鳖暴发户越来越少,就算土鳖暴发户也会花钱请法务,请专业的HR,很多人总是一厢情愿的认为,自己是有知识的打工仔,老板是一个大字不识几个,只有胆子的暴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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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l1 X/ O) c5 @* k. a; R去了解下现在有名的年轻大老板,都是名校毕业,现在70后,80后的老板比比皆是,都是有一定文化修养的几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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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喜欢贪小,总以为占了一点蝇头小利就开心了,殊不知,你一个工作了10年的单位,一个人能有几个10年是辉煌的?20岁-50岁之间,总共就30年,10年就是三分之一,而这10年的人脉,毁在了最后自愿离开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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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9-23 15:44
我相信好聚好散,不仅仅适合于男女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也是,没有人是完人,没有企业是完美无缺的,包括我们自己,只要遇到的不是骗子,人zha,就没必要搞的撕破脸才觉得爽; |8 ?) S( q6 \6 {) f
. v( s  l1 u& @$ v" l
最重要的是,不要让自己的贪念被别人当人zha看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9-23 15:49
诚实007 发表于 2014-9-23 15:38 , k! f4 h9 w6 U2 L" q. V
是的,真正意义上的土鳖暴发户越来越少,就算土鳖暴发户也会花钱请法务,请专业的HR,很多人总是一厢情愿 ...

0 C) a5 K+ B% Y6 G" Z8 d+ V9 f哈哈,很认同哦!~
作者: carriey2000    时间: 2014-9-23 16:03
诚实007 发表于 2014-9-23 15:38 " S$ ^4 t7 T6 Z6 P/ i! G2 L
是的,真正意义上的土鳖暴发户越来越少,就算土鳖暴发户也会花钱请法务,请专业的HR,很多人总是一厢情愿 ...

4 u# Z' D$ \  e2 ^# U对啊,公司老板都是高学历,但是很多是毁在了HR手上,所以一般外企刚来中国待遇很好,结果后来越来越不好,原因就是中国的HR在整自己人。所以某些HR还是要反省一下。另外大公司的老板并不会对公司条例看的特别细。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9-23 16:18
carriey2000 发表于 2014-9-23 16:03 2 N5 }6 r# J9 ]4 K' C7 J
对啊,公司老板都是高学历,但是很多是毁在了HR手上,所以一般外企刚来中国待遇很好,结果后来越来越不好 ...

# O) d/ M9 c0 d- K国外的制度来中国是水土不服的,可是中国人太聪明了,你给她每个月有3天的带薪病假吧,她就能给你搞来一张病假条,连着双休日去旅游了,完后周一红光满面、精神饱满的来公司继续上班了! U" f. k8 _. c1 X% v4 r2 t
3 D( L  f) _( y5 F( |  T
不要跟我说这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真实的事情,随后,因为这个事情,这个外企取消了每个月3天的带薪病假制度5 ^5 Y# B3 ^- S& g6 n+ W2 c5 ~; ]

8 |  s0 C0 K6 R  n8 k% z不要高估自己的自觉性,用中国人管理中国人是最合适的,大家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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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riey2000    时间: 2014-9-23 16:25
诚实007 发表于 2014-9-23 16:18
- {8 W: F. [( H3 {) _1 o; R0 t" j国外的制度来中国是水土不服的,可是中国人太聪明了,你给她每个月有3天的带薪病假吧,她就能给你搞来一 ...

6 O% f% L- t9 p0 \0 b, ~也要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另外我想问一下,公司手册里有一条:公司出钱让你去培训考试,如果证书拿不到你就要赔偿培训费我感觉也是不合理的。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9-23 16:40
本帖最后由 诚实007 于 2014-9-23 16:41 编辑
# F! F/ X9 C& Y
carriey2000 发表于 2014-9-23 16:25 8 y7 i* j- z3 Q6 s' O: ?* H# j
也要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另外我想问一下,公司手册里有一条:公司出钱让你去培训考试,如果证书拿不 ...

9 r9 i/ C2 S, E2 {这个不清楚,我不是专业HR,但是我觉得,培训,不是高考,或者考公务员,一般培训一般人都能过,过不了的也是奇葩9 u+ W( R0 p  y: q2 x
- k) \# h* w/ H' a  F+ V" O
很多单位对于单位花钱的培训,会有一个针对这个培训相对应的工作年限限制,如果合同写明在培训后几年之内必须服务于本公司,提前离职的就要支付培训的违约金。这个是法律支持的,如果没有这个合法约定,白眼狼在甲单位免费培训了,自己能力强了,转身跳到乙单位去,甲单位就成了冤大头,虽然法律会倾向于弱者,但是也不会纵容白眼狼
3 e1 x2 d, ?) @1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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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riey2000    时间: 2014-9-23 16:44
诚实007 发表于 2014-9-23 16:40 1 g  \/ c; Z/ H; d0 x
这个不清楚,我不是专业HR,但是我觉得,培训,不是高考,或者考公务员,一般培训一般人都能过,过不了的 ...
$ j. I4 O1 L, G/ [' i
这个是的。但是我觉得培训证书没有拿到就要赔偿的话可能还是违反劳动法呵呵。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我过了难道还给我钱不成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9-23 16:50
carriey2000 发表于 2014-9-23 16:44
# `+ f7 S$ _7 V! |; ~这个是的。但是我觉得培训证书没有拿到就要赔偿的话可能还是违反劳动法呵呵。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我过了 ...

; n( q" b3 q+ k6 I+ P, h0 g2 }你去培训不就是单位已经花钱让你去培训的么,又不是免费培训
& j1 ^) a( x- P1 P& A4 g0 T* h3 u0 F; M6 p% h9 g
在单位里工作呢,别怨气那么重,觉得什么都不公平,每个条款咬文嚼字的细细琢磨,这个条款出发点,估计就是让你们好好培训,别在外出培训的时间出去游山玩水
# s! Q! ?8 t8 j3 C& S" b6 `( u( G5 U0 K$ H. n0 T3 j
我估摸着你的单位不小,内部有法务,所以这个条款虽然不人性,但不太会违法
作者: carriey2000    时间: 2014-9-23 16:54
诚实007 发表于 2014-9-23 16:50 # j; U6 r) `# x
你去培训不就是单位已经花钱让你去培训的么,又不是免费培训5 |* ?% L+ {: n

# r5 ?- K# q/ e- O5 m在单位里工作呢,别怨气那么重,觉得什么都 ...
# ^5 m; E) m' V0 V$ F8 T
由于项目需要,公司把一批同事送到国外去洽谈业务,强迫他们签订培训协议。你觉得这公司还有法务?只是在压榨老百姓。其实公司有好的一面,但是我只是针对法理来说这点确实不合理。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9-23 18:16
carriey2000 发表于 2014-9-23 16:54
) ]3 ?0 ~/ H, {4 }  s- F: Z由于项目需要,公司把一批同事送到国外去洽谈业务,强迫他们签订培训协议。你觉得这公司还有法务?只是在 ...
. K& E- M! D" z+ R2 J6 c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因公出国洽谈业务,是否从某一个角度来说,公司给你了一个你自己目前无法达到的一个平台去接触更新更高层次的信息,公司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不让自己太吃亏
( n" P' d+ |0 l. g8 B! c- v! @0 i+ q! ?0 C- D, r9 e& Q
人这一辈子,总要遇上几个***,公司也会难免遇到***,在遇上***之前有所预备措施,至少不至于被***气的憋出内伤
; c+ {# A: }& Y4 c4 ?. e! O8 V+ ~1 j+ u) z5 b9 b: W
既然在单位做,就别尽想着是被公司压榨,这样的心态时间久了是要出内伤滴,嘿嘿) B9 P. r' t% U! y# X) p9 u# V6 w

/ K7 b6 l" j! h4 S1 Y人无完人,公司没有完美的公司,在可预见的利益或者可预见的可能性之前,做一个预估以及预防措施,那是十分有必要的,每个人都是为自己趋利的,我们有什么权利要求公司是无私的呢?
. y7 o- K' c" J6 g
) h6 _$ W# ~7 }" u. d: H8 Y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我选择开心的一天,如果每天纠结在被剥削的想法里,还不如选择离职另谋高就,否则就多站在单位的角度考虑下问题,说不定你会比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作者: 我是你的HR    时间: 2014-9-29 11:59
不想永久性失业的可以这么干。后果很严重,还得自负,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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