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达到退休年龄的民工被认定为工伤,伤残津贴还有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寂寞森林 时间: 2014-11-12 14:15
标题: 达到退休年龄的民工被认定为工伤,伤残津贴还有吗?
本帖最后由 spcchenyue 于 2014-11-12 14:43 编辑
3 j- N: m9 J, I8 o+ B9 |, l$ P' I' V
最近湖南的一同行的公司发生了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上班期间受伤的事,正好09年最高院对山东高院有个回复,仔细学习了下,搞不清楚伤残津贴到底应不应该有?请各位大神指点下。& A1 f( E9 j8 z R' `, r7 u) ?4 M
% F+ R% I5 ?4 j7 {$ f% |( z- i% R; Y5 z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6 P1 X0 a. z( A# \5 C: }8 F (2010)行他字第10号
a8 d5 L2 _) a- o9 m7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
( f# Q! Z3 x- f) z/ E/ B5 r& r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 C7 I4 x0 _& n5 O, L* t
此复
1 \! B$ K4 _: n0 A4 e& k' U/ `
2 d" J' H6 i1 U( N4 U. ]5 F" R2 e- G0 g& ~ S
* c; c/ m: s5 b5 B. ~2 y2 Z. i3 A; o# F# |3 r$ \& f s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
6 ]+ B- W( `: o(鲁高法函[2009]31号)
, N6 ~8 t! j+ H* U
最高人民法院:3 k4 u. g4 o4 {*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垦利县人民法院报送请示的原告李克英诉被告垦利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确认一案中,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形成不同意见,就有关问题向我院请示。我院研究后认为,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涉及面广,各地规定不一致,特向你院请示。
. \. D; B' q; P" C/ @ 一、案件的由来! H+ d1 S$ P, r
原告李克英之夫许长峰系利津县明集乡玉皇庙村农民,1942年9月15日出生。许长峰自2008年6月2日至2008年9月29日在东营市龙翔石业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门卫工作。2008年9月29日19时左右,许长峰由北向南推人力三轮车过公路时,与一机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许长峰死亡。原告李克英于2008年12月30日向被告垦利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许长峰工伤认定申请,被告垦利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9年1月5日以受害者许长峰于1942年9月出生,至受伤之日时年龄已经超过60周岁为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山东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之规定作出[2008]NO.6-02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李克英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0 Q3 H- E$ P5 b. n) c, u: B
二、东营中院对案件处理的不同意见: A" M% I0 x$ W+ S, _+ z* M4 ^
多数人意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对其发生的损害赔偿争议,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理由是: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又受聘到新工作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争议焦点在于,该类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则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反之,则不应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本案当事人许长峰发生事故时年龄已达到66周岁,不管其身份是农民抑或离退休人员,均属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与现工作单位之间已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同样也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调整。
' Q; |4 H6 x4 a. b, m% J, H$ r7 L1 |+ Q 少数人意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现用人单位间可以形成劳动关系,因工受伤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理由是:, Y' r8 g! B) J7 g6 Z. j4 \; N
我国《劳动法》只有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从事劳动的人员,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由
此可见,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应看劳动者是否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随着我国人口的老龄化趋势,离退休人员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二次就业的情形会越来越普遍,认定他们与现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有利于对这一人群的劳动保护。# f5 q. Z4 h" B' P: {
三、东营中院请示的问题及我院意见$ @- q. @+ f2 ~* s; W; A$ X/ V
东营中院向我院请示的法律问题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Y# ^8 A; H, ?" ^, R$ G+ s/ W
我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后认为,法律并未禁止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而且作为农民也无所谓何时退休。超过六十周岁继续在城市务工的农民比较多,有些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依法应当保护这些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给予其平等对待。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看,也没有将这些人排除出去,既然用人单位已经实际用工,职工在工作时间受伤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精神,应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 y S2 F( X7 |7 E / `1 F+ v. z5 |- T
鉴于本案法律适用问题影响面较大,各地做法不一致,对于今后的案件审理具有指导意义,为保证法律适用的统一,现提出对以上问题的请示,请予答复。% P( `7 { z \ U+ V6 x6 [3 }
, o% F0 U4 s& z h+ X
二00九年十二月九日
6 a% ]1 r6 [7 t+ E" O
}5 l3 X4 E% s* g, j+ t. ]
作者: 学习与充电 时间: 2014-11-12 15:51
个人意见还是应该给的。
作者: ceylon 时间: 2014-11-12 16:50
应该保护这部分群体的合法权益。% @- E7 h" A4 \ m/ q- H
符合工伤的情形,虽然达到60岁,但如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应该在劳动关系范畴内处理。
作者: 好学习天向上 时间: 2014-11-12 16:54
已经被认定工伤了,但有没有伤残等级呢?
1 h$ F( u' F3 I t& s. `& e1 i我所理解的是认定工伤但没有达到级别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住院费等,但不享受伤残津贴;二是工伤被评级(1-4级,5-6级)才享受伤残津贴。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第三十六条(二)......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 T) p# ^6 \& H6 ^2 m6 R个人认为如果达到一定的伤残级别是可以享受的伤残津贴的
作者: 枫行 时间: 2014-11-12 17:05
他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伤亡,我认为是应该认定工伤的。
作者: 鱼向反方向游 时间: 2014-11-12 17:09
根据案例情况和立法精神:
, [1 T c7 t+ h+ Z) N1.退休人员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该法院回复的第三部分对于农民工的描述个人觉得存在一定的“歧视”,农民工也好其他人员也好,个人认为描述为劳动主体和非劳动主体会更合适一些(区别在于是否退休,而摒弃身份的含义);
" o3 P5 l L _/ h0 M6 x& |2.退休人员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从法律条文上说,不适用《工伤条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从立法精神上来说,只要事实用工存在,即使不是《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走民事诉讼过程中,是可以参照《劳动法》相关条例的;
, @# c# D( b7 Z& g# K1 z. \- A3 D2 s2 z5 U5 \/ W( u% Z. T/ u
综上所诉,针对退休人员在事实用工过程中发生伤害,可以走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参照《劳动法》相关法律(含《工伤条例》)进行处理。这里面最大的区别在于,程序合法的问题,不是走《劳动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而是民事诉讼的程序。
作者: 好学习天向上 时间: 2014-11-12 17:23
枫行 发表于 2014-11-12 17:05 
9 | H; O' D+ ]% h# o4 \% \& g, ^他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伤亡,我认为是应该认定工伤的。
) U! u, u4 k% j2 t* @看楼主的描述是已经认定工伤了
作者: 好学习天向上 时间: 2014-11-12 17:24
鱼向反方向游 发表于 2014-11-12 17:09 
0 |. t9 y6 i0 B' C4 ^* r根据案例情况和立法精神:
" u4 [7 Y: _5 Q6 k! i: @( s; Q7 W& y1.退休人员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该法院回复的第三部分对于农民工的描述 ...
' j7 _* X& {$ ~+ s
退休返聘的员工不能认定工伤吧,我们是购买的商业意外险。
作者: 鱼向反方向游 时间: 2014-11-12 17:26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4-11-12 17:24
! ~9 e* ~/ @2 Z
退休返聘的员工不能认定工伤吧,我们是购买的商业意外险。
/ z \2 n' r! h$ X9 T. m+ D是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可以参照工伤进行处理,尤其是在没有商业意外险的情况下
作者: yayajia 时间: 2014-11-12 17:32
可不认定工伤,但是按照工伤赔付标准进行赔付。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11-12 20:54
这是不是算劳务关系的工伤?而不能算劳动关系的工伤?劳务关系的工伤和劳动关系的工伤处理起来有啥区别?
0 v- E0 a6 t9 M/ J# r) L5 O! T- u8 C0 U) u5 q
等大侠出现
作者: 风随我动543 时间: 2014-11-13 08:06
应该是有的
作者: 寂寞森林 时间: 2014-11-13 09:26
ceylon 发表于 2014-11-12 16:50
9 K4 ?: B* t2 V$ n$ | z
应该保护这部分群体的合法权益。3 Q+ m1 b9 w# |$ \, I
符合工伤的情形,虽然达到60岁,但如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应该在劳动关系 ...
, b: S2 O5 V x+ H: l7 `: f这个已经认定工伤了,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 C" @/ `0 p `) G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0 C- m' O0 S' h9 R Y. Z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k' z2 C+ I7 O4 V5 q) I! X7 w) d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S$ X: s, |& H7 X* K4 G5 R" u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0 M4 B" r# q6 y- ~3 g( p" U" T' t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y- l! x) x N1 g第三项规定只有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才可以停发伤残津贴,农民工即使到了退休年龄也不能办理退休手续啊,所以这一点我有点糊涂了。
作者: 寂寞森林 时间: 2014-11-13 09:29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4-11-12 16:54
. R% v# p% f5 ?% \" }
已经被认定工伤了,但有没有伤残等级呢?8 n( X/ S! ]$ [3 T4 D5 K \7 O
我所理解的是认定工伤但没有达到级别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 ...
$ e p, R: C# c5 }6 M这个已经认定工伤了,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 a3 H8 p. I) q5 c! m& K2 v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 G1 @& b1 p i0 p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6 h7 [1 n' l6 r! O( J6 S6 \. m) B6 K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 o/ d$ \( Z- Q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0 G# d+ |5 I5 }2 a- b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w% N, J. p1 I8 z; M; h
第三项规定只有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才可以停发伤残津贴,农民工即使到了退休年龄也不能办理退休手续啊,假如可以领取伤残津贴的话,具体可以领取多长时间呢?
作者: 寂寞森林 时间: 2014-11-13 09:31
鱼向反方向游 发表于 2014-11-12 17:09
7 N4 c8 D6 A: s' W& C) a# N: Z) Q
根据案例情况和立法精神:) m5 S' c. m3 i5 x/ `
1.退休人员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该法院回复的第三部分对于农民工的描述 ...
0 {, r6 C) |9 [
谢谢分享,我现在困惑的是如果按照工伤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的话,伤残津贴应该发放多长时间?因为工伤条例里面规定是伤残津贴只发到退休为止,但是这个人现在已经66岁了。
作者: 寂寞森林 时间: 2014-11-13 09:31
yayajia 发表于 2014-11-12 17:32
. P% Y3 k5 W+ N+ c1 y
可不认定工伤,但是按照工伤赔付标准进行赔付。
! Y# [( E d6 S4 Y* g$ \我现在困惑的是如果按照工伤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的话,伤残津贴应该发放多长时间?因为工伤条例里面规定是伤残津贴只发到退休为止,但是这个人现在已经66岁了。( k& k0 S+ G/ x7 s/ g! F+ u& b
作者: 鱼向反方向游 时间: 2014-11-13 10:14
寂寞森林 发表于 2014-11-13 09:31
) I7 k& [5 w9 x' C1 o4 N$ ]
谢谢分享,我现在困惑的是如果按照工伤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的话,伤残津贴应该发放多长时间?因为工伤 ...
, I6 u6 }5 s3 P/ v, ?5 F
这个可能需要法官的自由裁量,以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9 i* q$ ?% l7 r: O* G
在这里不是伤残津贴的概念,而是赔偿的或者补偿的概念,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从法官的角度个人觉得可以参照平均寿命,以及伤害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是否丧失劳动力,是否有人赡养等等),再进行计算,这个应该没有统一的标准。
作者: ceylon 时间: 2014-11-13 10:48
寂寞森林 发表于 2014-11-13 09:26 
* m8 J; K J) k这个已经认定工伤了,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q s6 v) E( y! V- X$ H; j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 ...
, G/ l6 p9 w7 v; u2 o
如果没办理退休手续,就继续领取伤残津贴,不过这个费用企业也应承担一部分,完全由工伤基金支付,对于其他人不公平。
作者: 寂寞森林 时间: 2014-11-13 10:50
ceylon 发表于 2014-11-13 10:48 
. j, F2 N! N# e- v- q* }# f4 f如果没办理退休手续,就继续领取伤残津贴,不过这个费用企业也应承担一部分,完全由工伤基金支付,对于其 ...
( a G3 g5 B1 W+ C8 P; Q伤残津贴领取的时间怎么去界定呢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4-11-13 10:50
唉这个高院的回复,对企业影响太大了。
作者: 超逸绝尘 时间: 2014-11-13 15:53
这款我概念也是没有,看看大家的回复学习下。
作者: 好学习天向上 时间: 2014-11-13 16:04
寂寞森林 发表于 2014-11-13 09:29 
9 B( x" M! Y [+ U% ^1 F这个已经认定工伤了,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M' G" h+ O4 f0 }' K! C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 ...
+ f9 o/ y& p, t0 \哦,当地的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没有答复吗?他们不是负责这一块吗?您有确认吗
作者: 好学习天向上 时间: 2014-11-13 16:48
寂寞森林 发表于 2014-11-13 09:31
3 f+ N& e7 |0 s& h* z
我现在困惑的是如果按照工伤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的话,伤残津贴应该发放多长时间?因为工伤条例里面规 ...
, ?6 }4 c* b4 s; j T; b+ K66岁的农民工啊,真实个特例
作者: gedanqun 时间: 2014-11-19 13:42
我觉得,退休后员工,虽然不能认为工伤,这类案于属于法院范围内,但是单位也得按照工伤程序来理赔吧
作者: yayajia 时间: 2014-11-22 10:56
寂寞森林 发表于 2014-11-13 09:31
2 V; k! y4 R; i0 U, o
我现在困惑的是如果按照工伤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的话,伤残津贴应该发放多长时间?因为工伤条例里面规 ...
+ P& D J; L& k这个纯属谈的问题了,但是不能以伤残津贴出现,因为不是工伤,可以是救助金等等名目。可以不按照工伤那个全额给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