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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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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智子
时间:
2005-9-28 15:40
标题:
[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据报道,对于个税扣税额1500元到底是否合理?全国人大正在北京举行听证会,就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定在1500元是否适当听取各方意见。据悉,这是立法听证会首次开进我国最高立法机关。本次听证会上的意见,将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前,就“个税1500元起征”是太高还是太低,网上已经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似乎,认为“个税1500元起征”标准定得太低、应该适当提高的意见占了上风。此次为立法而举行的听证,当然要对这个问题做出结论。但是,既然是为了立法而举行的听证,就不应该仅仅只关注“个税1500元起征”的问题,为征收个税立法,需要关注的事情还很多,这样难得的听证机会应该充分发挥作用。否则,就会产生“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遗憾。 个税漏洞人所共感。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65%来自工薪阶层。很多非工薪阶层中的富豪成了“漏网之鱼”。有些民营企业家,个人是不拿工资的,企业收入与个人收入混为一谈,很难分开。这应了美国一个女大亨曾说过的耐人寻味的话:“只有小人物才交税”。因此,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就有必要考虑这一现象,并提出相应措施。 还有,“大部分情况下,知名教授外出讲课一次收入都在千元以上,这些教授每个月都会讲数次课,普遍都不纳税。”与教授相比,医生这个高收入行业的纳税情况更不理想。一位在某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的医生对记者说,像他这样的医生,所在的科室不错,每年轻松能有20万元的收入,而这其中需要交税的也就是不到5万的工资。除了这5万元钱以外,医生们的收入大头──回扣和走穴出诊费很少有人能去主动申报纳税。除医生教授外,演艺界和体育界的明星们也大都采取这些手段避税,数额更为巨大。这些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也不能忽略不顾。 还有一个重要情况,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薪族和其他诚实劳动者,普遍感到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是收入越高的人纳税率却越低。这使人们产生不公平感。据权威媒体提供的资料,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都是按收入不同而确定征收比率的。如: 法国:法国个人所得税按家庭征收,根据经济状况和子女多少不同,每个家庭所缴纳的所得税均不同。缴税分为7个档次:最低档为年收入在4191欧元以下者,无须缴纳个税;最高档为年收入超过47131欧元者,征收税率为49.58%。 德国:在德国,收入越多的,缴税比例越高,且个税比例每年都要调整。德国政府对不同家庭情况采取不同的个税起征点。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采用分级累进税率,共有免税、17%、30%、42%和47%五个级别。每个纳税人都有一个税号。 日本:日本的所得税一直实行累进制征收,收入越多税率就越高,最高税率曾达到过93%,目前最高税率已降到50%。 所以,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应旗帜鲜明地提出严格按累进制原则征收个人所得税。然而,为立法而召开的听证会所确定的20名陈述代表的组成如下:公务员2人,高校教授4人,律师2人,石化行业3人,电信行业1人,旅游行业1人,航空业1人,保险公司1人,会计师1人,采矿业1人,外企2人。其中没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代表、没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代表、没有农民代表,20名陈述代表中属于高收入、或接近高收入者占大多数,他们会拥护实行“累进制”征收个人所得税吗?我表示怀疑。 为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而召开的听证会,如果仅仅纠缠于“个税1500元起征”这个“焦点”却放过了个税黑洞、个税征收不合理、不公平现象,似乎很有点“避重就轻”、“干扰大方向”的嫌疑。
作者:
李利琳
时间:
2005-9-28 18:10
标题:
RE:[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已阅。
作者:
houjun
时间:
2005-9-29 13:24
标题:
RE:[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支持。要为人民做的事为何老是找不到准心?耐人寻味?[em12]
作者:
夏娃的诱惑
时间:
2005-9-29 16:02
标题:
RE:[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9494啦,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关注一下平民百姓的利益呢?!
作者:
thankxlx
时间:
2005-9-30 13:52
标题:
RE:[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只有小人物才交税,是真的![em01][em01]
作者:
Robert chen
时间:
2005-9-30 15:11
标题:
RE:[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开明政治需要时间.......
作者:
腾飞酷
时间:
2005-10-1 16:02
标题:
RE:[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支持![em17][em17][em17]
作者:
世举
时间:
2005-10-2 08:46
标题:
RE:[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不错,支持!
作者:
淡薄明智
时间:
2005-10-4 12:38
标题:
RE:[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经典,支持!![em13]
作者:
金圣
时间:
2005-10-6 14:17
标题:
RE:[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关键是赚更多的钱,所谓变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只是政府的一个小小的所谓惠民政策,对个人的成功并无任何价值.倡导大家不要太执迷此类愚民大讨论中.
作者:
tianlong
时间:
2005-10-6 16:25
标题:
RE:[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请继续讨论。[em01]
作者:
笨笨爱逗点
时间:
2005-10-1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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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全面
作者:
gitlisty
时间:
2005-10-19 13:19
标题:
RE:[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问题不在于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而在于如何能保证那些高收入者全都能够按他们应缴税率来叫那个税。
作者:
知促常乐
时间:
2005-10-1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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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转载] 不要被“个税1500元起征”蒙住眼睛
为什么深圳是1600元起征个税呢? 就是因为特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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