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如何界定员工是兼职还是全职 [打印本页]

作者: merryjenny    时间: 2014-11-19 17:50
标题: 如何界定员工是兼职还是全职
本帖最后由 好学习天向上 于 2014-11-19 19:24 编辑 7 x( `* w( J% C+ v) H

) b$ ?, i0 H- J" R4 `' \8 p如题,某公司两名员工入职以来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老板认为,这两人是临时工,也一直没有给他们购买社保。0 F  S7 }/ p% g9 ]" T% v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补签,这两人能否签订为兼职员工(无需缴纳社保)。/ e" v* Y2 }( `4 e% D
想问问大家,兼职员工的界定应该是按照工时?还有别的条件吗?有关兼职员工工时的最新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作者: 好学习天向上    时间: 2014-11-19 19:24
临时工和兼职是两个概念- r: i2 p# |$ O, r+ @: `; ?
临时工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 e+ s7 x# i6 V兼职是指在不脱离原组织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并取得一定的报酬;或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的通过交换,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 k" F( `% n9 W+ H& V, [5 u9 J9 p+ ]
不知道楼主所说的这两个工人是哪一个概念。
' ~1 @* W; z: v( i9 J2 W# l+ m  ]% K个人意见:如果是单位正式招聘的员工单位为了避免社保,那还是存在风险的。单位想避免社保,建议可以把他们挂靠在劳务公司,可做派遣工处理。
作者: 学习与充电    时间: 2014-11-20 08:01
赞同楼上的说法。兼职,临时,与全职都是有区别的概念。如果是兼职用工的工时好像没有什么特别规定,但临时用工工时是必须不低于当地最低工时工资且与临时代替工时内部同等岗位工资一样,即现在法律规定的同工同酬。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4-11-20 11:01
现在哪个法规上面还有临时工的规定?兼职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的。1 j" z7 h( \7 C/ o1 e  E3 |
请具体学习一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界定,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等的相关规定。规定比较多,请自行搜索学习。
作者: coolsu35    时间: 2014-11-20 11:10
1、不管是什么用工形式,工伤保险是一定要上的(有些地方还强制要求上养老的)。非全日制用工虽然从法律上无需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险起见,建议企业还是专门制定并签署一份劳动合同。( f* n1 \# K7 I" B7 {# m9 c$ U& i; B
2、非全日制用工的工时是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工资按小时计算,支付期限不超过15天,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0 K* O0 _7 J0 `, }/ ]- i! C% n
3、非全日制用工不能有试用期。2 J1 V* q0 M# ^9 e! a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明显的区别就是以上几点,否则可就不好说了。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4-11-20 12:08
1、兼职应该是有固定的工作,也就是在其他单位是合同工。保险,福利该享有的都要有。然后这人利用业余时间,再去别的企业从事一些其它的工作,那他就是兼职了。2、临时工顾名思义就是临时性用工,一般不是长期需要的。比如,夏天游泳池开放,聘请救生员。我们部门就有一个怀孕了休产假的员工,我们聘请了个临时工,工作98天。但是无论是哪一种用工,都是存在风险的,都要购买商业保险。个人觉得兼职不用签合同,但要有他正式工作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依据。临时工还是要签订协议的。因为他除了是临时性的外,其余的都和正式员工一样。一样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甚至是报酬。
作者: 寂寞森林    时间: 2014-11-21 09:07
2005年5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 《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j% p8 P" U/ q7 V$ K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 H: j8 K# |% k' ]% \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t% l4 v4 l9 K+ V' q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 _. v1 R+ A& _" u8 P3 E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 b4 \. p4 r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 ?+ [6 \% o$ S. a8 ?7 Y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 N! o; P5 T& d3 P; O0 V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 ?( P( }2 Y1 k: r3 v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 A) j( d" I  V6 [  (四)考勤记录;   . g. b5 q6 w# ]. W8 D5 ?( Y# X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6 s& j4 b% W' A( _3 j/ D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G  T# i& a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2 ^! E; G1 O( C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M. ]- d# b- ^1 G2 g; \2 `
请楼主先看看这个规定。4 a% m3 y3 `. d  b: p
再一点我想说的就是现在法律上没有临时工和兼职工的说法,不要先入为主,那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词语 了。
  A( G' i9 E+ Y- Q7 ~& ~( x员工到你这来上班,确定其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首先要确定:
; m6 }% m" F5 j* u7 W5 R2 S第一、主体资格是否适格: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首先必须具有特定的自然属性。也就是说,这个劳动者必须是处于法定年龄(年满16周岁之后,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m( A0 B$ r2 l; @第二、该员工是否要遵守你公司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他们归不归你们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 [* c$ |- i/ ?: Y3 p2 B
第三、上班时间,非全日制工作要求每天上班不超过4个小时才可以。
$ @4 a# L! z5 N如果你们都符合上面几条的话,那就是劳动关系。
7 r4 X5 ]/ d+ h  I! c* R6 u9 Q3 y7 U7 u2 I9 }3 I; z* c0 J. y
如果你单位的两位人员符合这一点的话,
作者: hxf731    时间: 2014-11-21 10:24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4-11-19 19:24 1 @! d- \0 ]% P, C
临时工和兼职是两个概念
7 y# Q8 {1 h4 ~% V9 C2 h临时工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 ...
7 }6 g4 c% o. V" c# y. p3 ?
同意楼主的做法
作者: anne安丽    时间: 2014-11-21 16:56
招聘兼职的员工是有风险的,明知该员工有其他工作单位还用他,一旦其他工作单位追究会担连带责任的。
+ M. X( p! t; `+ Q2 R( |临时工的话应像一楼说的,用劳务公司。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