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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转发] 关于分公司财产保全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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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nahrd
时间:
2014-12-23 22:08
你好: 兰律师,我遇到一个劳动争议,想咨询您的意见. 朋友在一家房地产销售公司A负责销售,A公司是分公司,总公司在上海。现在朋友怀孕要保胎,公司就想逼她走,开始不发工资。经劳动局发送整改通知后,仍未发。 现在朋友要仲裁。算了一下,公司A要赔偿近7-8万,可A公司 帐上基本没钱(开发商B付的款一到帐基本就被转移至上海总公司),也没有什么值钱的固定资产可以申请保全。 所以我想问: 1.如果仲裁胜诉,A公司没钱,能否要求总公司赔偿? 2.可否向法院申请,要求开发商B每月不付款以作为赔偿款?
作者:
兰泉
时间:
2014-12-23 22:08
A公司是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由总公司承担责任,仲裁的对象是总公司,A公司是第三人,现在可以申请封A公司账户,以便于今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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