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环卫工上班时如厕猝死 有关部门拒绝认定为工伤 [打印本页]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5-1-9 10:25
标题: 环卫工上班时如厕猝死 有关部门拒绝认定为工伤

去年9月23日下午4点多,杭州环卫工人钱大伯在如厕过程中突然不适,瘫倒在厕所,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家属认为,钱大伯是在工作过程中猝死,属于工伤。但钱大伯的工作单位却称,钱大伯在如厕时已经是下班时间,而且当时那个厕所也不是他的工作区域,因此不属于工伤。杭州市上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经过认定,同意了钱大伯单位的意见。

这让钱大伯的家属很气愤,他们调出了前几天的监控录像,证明钱大伯在前几天的下午4点10分左右,依然在岗位上清扫。家属认为,这不是说明发病是在工作时间吗?家属将人社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该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

昨天上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诉讼案。

5 G* W6 u  u6 r+ @0 Z+ O

环卫工发病倒在公厕

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安徽人钱大伯在杭州德广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工作,负责清扫杭州十五奎巷一带的路面。

去年9月23日下午4点多,钱大伯在杭州十五奎巷20号的一个公共厕所如厕,出来后被发现脸色不对,瘫倒在地。当时一名刘姓女环卫工人发现了他,把他扶到墙边坐下。

“我看到他进去时好好的,出来整个人脸色不对了,裤子也没穿好就在厕所门口蹲了下来。”

刘大姐称,事后他打电话给钱大伯的同事,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钱大伯被送往医院后的第二天,被宣告不治身亡。医院的诊断是颅内突然出血引发猝死。

是否属于工伤?

工作时间和地点是争议焦点

家属认为,钱大伯发病的时间应该属于其工作时间,于是向钱大伯所在单位提出了工伤认定。

但事情远没有家属想的那么简单。杭州德广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认为,钱大伯发病是在下午4点10分至4点半这一时段,而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是下午4点,所以钱大伯发生意外是在下班后,发生意外的地点虽然在十五奎巷,但厕所并不是他工作清扫的区域。

单位最终认定,钱大伯的死不能申请工伤,他们把这个意见报给人社局,得到了对方肯定。

这个结果让家属崩溃,家中已经失去了一个顶梁柱,现在又不能赔偿,简直是雪上加霜。

不过,家属还是通过交警部门的监控录像,看到了几天前钱大伯在十五奎巷打扫的画面,这些画面发生的时间,均在下午4点以后。

家属认为,既然几天前钱大伯都在下午4点后打扫路面,证明这个时间段依然是他的工作时间,符合工伤赔偿的标准。

今天的法庭上,被告人社局列出了一张杭州德广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时间通知”,这份通知上清楚地写着从去年6月1日起,上班时间调整为下午1点至4点。

人社局的诉讼代表称,他们尊重死者但也尊重法律,钱大伯的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病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工伤认定条件。

死者家属和他们的代理律师则认为,人社局没有切实履行工伤认定调查核实工作,置当事人(死者家属)提供的录像等证据不顾,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

此外,钱大伯的家属认为,对方认定钱大伯不在工作岗位发病也是错误的。因为即便钱大伯在厕所旁发病,此公厕位于钱大伯的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上厕所属于其必要合理的生理需求,与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厕所亦可视为劳动者工作地点的自然延伸,“工作岗位”除了劳动者日常的、固定的工作地点,还应包括满足劳动者生理需要的工作地点内的附属建筑范围(包括工作地点的厕所),因此钱大伯是在工作岗位发病。

法院没有对这起案件当庭宣判。

4 m  B( N9 t0 M; S9 L. `$ `4 Y

作者: yayajia    时间: 2015-1-9 11:58
这个有一个明确的文,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视同工伤
作者: 学习与充电    时间: 2015-1-9 12:42
我们公司也在上半年遇到类似的问题,也被告知无法作为工伤鉴定。我也在纳闷中……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5-1-9 13:11
照理的话,在工作岗位上的48小时内的死亡,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这2个算工伤,这个无法鉴定工伤的理由是因为不算在工作岗位上的48小时内的死亡,也不算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
作者: yytyuxi    时间: 2015-1-9 14:02
这样会不会没有人加班了,官本位
作者: 鱼向反方向游    时间: 2015-1-9 14:18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病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人社局的依据而已9 W$ i: ~1 A4 n" M
如果是法院这样说的话,请了解清楚,是哪一项不符合,这一条里面蕴藏了很多内容:8 e& v; n- n1 l
1 k+ Z) c5 Z9 \& B. a
1.工作时间不符合
% p$ d0 S1 Y+ H5 p9 V( C2.工作岗位不符合9 p) I8 g& |# X# t- h
3.48小时之内! g4 u) ]/ T1 Z6 q* Y
4.经抢救无效
! ~* x; k  {) H: [- ?4 p
: q* h$ O9 k7 \: c7 Y! E) |: @2 o等等
作者: shaobao0512    时间: 2015-1-9 15:55
也不知道法院如何裁定?期待下文
作者: sawata    时间: 2015-1-9 16:18
真怕这种突然猝死的。。。。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1-9 17:46
去年9月了法庭还没判啊?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5-1-9 18:18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1-9 17:46
4 w* l1 b3 ]. k7 j去年9月了法庭还没判啊?
: j4 A, _& s# h; c
是的,看到的腾讯新闻,所以复制上来讨论
作者: 好学习天向上    时间: 2015-1-9 20:33
个人觉得一份单位的工作时间通知(这样的证明单位可以随便开,工作时间的变更有没有通知到该员工?)并不能代表什么,加班也应该属于工作时间之内;环卫工的工作本来就很特殊,如果他工作的区域没有厕所,他去别的地方方便突发疾病又如何说起;个人觉得应该按照视同工伤来处理。
作者: 好学习天向上    时间: 2015-1-9 20:40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1-9 17:46
# I' d" c. R9 p去年9月了法庭还没判啊?
( @6 }6 u; g) }! v! h0 }5 ?9 q
看样子没有个一年半载是打不完的,法院判定不服,还是会在往上上诉的。我曾经接触一脑溢血案例,案件从2013年7月一直到2014年5月。
作者: 好学习天向上    时间: 2015-1-9 20:43
学习与充电 发表于 2015-1-9 12:42 : N8 t5 r% i0 U: v# d
我们公司也在上半年遇到类似的问题,也被告知无法作为工伤鉴定。我也在纳闷中…… ...
( `/ S  j. H* g# P
这样的案件还不少呢,我接触的脑溢血员工在家发病,没有要求工伤认定,因单位违法解除一直打官司。这样的事还是少发生些吧
作者: 兰泉    时间: 2015-1-9 21:37

. ]2 l6 w2 L# A& o      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是下班后即在工作地点区域入厕?还是下班后在非工作地点区域入厕?前者是工伤,后者不是工伤。环卫工作的区域认定是本案的重中之重!!
作者: hxf731    时间: 2015-1-12 08:49
目前的争议主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5-1-12 11:31
这种没有明确规定的,真是无法解读和解答。不过考虑到劳动者的家庭实际情况,还是建议协商解决吧。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1-27 13:55
诚实007 发表于 2015-1-9 18:18
% e: L7 V$ `7 r# z( c- J- L是的,看到的腾讯新闻,所以复制上来讨论

$ S3 X8 Y+ _2 _9 [" Y这种情况就算不是工伤,作为用人单位和政府也不应该让员工家属感到心寒。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1-27 13:56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5-1-9 20:40
/ W! o3 j+ f/ G% \8 N1 D看样子没有个一年半载是打不完的,法院判定不服,还是会在往上上诉的。我曾经接触一脑溢血案例,案件从20 ...

/ k+ {+ M! B3 e  }9 \有时候真搞不懂,法院有时候判个案子要这么久。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