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就能随意调岗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1-14 09:28
标题: 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就能随意调岗吗?
文:劳动派公众号,作者:袁征(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
4 ?4 ?  R. u7 ?! e  w8 w6 {1 D4 f% d6 o9 _' @
昨天,顾问单位的HR向我咨询。单位有个员工不仅工作能力差,而且人缘也很差,所在,团队每次都因为他拖后腿,影响了整个团队的年终项目进度与分红,因此,团队人员都很嫌弃他,所在部门负责人就跟HR商量说能不能年前给他换个岗位。HR很纠结,问我怎么处理?下面劳动派就为大家分析一下。

- a% z; v9 i$ ]! s1 m5 `
其实,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实务中调岗最常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7 ~3 i: K8 }& I7 Z! J9 h

那么,是否意味着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就能随意调岗?


5 |2 [& I, C9 I( p9 V* S$ d* j

【案例】

/ U  V& e* m0 X$ V
小明于2012年3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测量员,月薪为6000元。一年后,公司发现小明工作能力欠缺,并且在2013年底考核不合格。部门经与人事部协商后,将小明调岗至售后服务部,月薪降为3000元。

. [# t6 z. t7 [: m/ I- T+ ^
小明不愿意到售后服务部上班,人事部在多次敦促小明报到后,小明仍不愿意到售后服务部上班。公司于是认定小明的行为构成连续旷工,向其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小明不服,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T9 o! a0 X7 Y" _( G6 P

【审理结果】


5 t& B" ~0 E" [4 e6 V# t

庭审中,公司认为,根据公司的规定,员工考核不合格的,公司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因此,公司调岗决定合法有效。小明在接到公司的调岗通知后,拒绝到岗,连续旷工数天,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已经构成严重违纪,因此,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0 f+ x9 m  J' N: ]
小明认为,公司将其从测量员调整到售后服务,其工作内容和对员工的要求与之前的岗位完全不同,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主动辞职。因此,公司违法调岗在先,自己不上班的行为不属于旷工,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9 p9 r( d3 Y. O- i/ b& U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虽然用人单位有权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调整工作岗位,但其调岗必须有充分的合理性。本案中,调整后的岗位,与小明之前的岗位缺乏关联性,因此,公司的调岗决定无效,小明不到新岗位上班的行为不构成旷工,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裁决支持了小明的请求。
- x9 e/ e6 p5 F7 h
【律师分析】
本案中,虽然用人单位举出了比较充分的证据证明小明不能胜任工作,但在实际调岗时,却忽视了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岗位调整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即调整后的岗位应与调整前的岗位有一定的关联,并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专业和技能相适应。
8 c) y7 b; g& c8 q, Y9 g$ x
【HR应对】
1、判断员工是否胜任工作岗位,应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和考评制度等为依据;并且事先向员工进行公示或由员工签字。
; i0 x& h3 `1 _
2、在实施调岗时,企业HR还应当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不胜任工作考评记录和书面调岗通知,调岗通知还应要求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3、调整后的岗位应与调整前的岗位具有关联性。
% W( |8 L% q3 t4 R; c$ x. u

作者: 六龙转天车    时间: 2015-1-14 10: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Z-Mr.Li    时间: 2015-1-15 14:16
关于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调岗这个问题,在很多论坛网站都看到过,很多前辈也做过很多这方面的说明,在这里简述一二;1 E# J' H% M7 K5 ?$ p/ b& I
首先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具体体现在那些方面,要收集说明,通过与员工的谈话沟通,共同制定工作改进方法与计划,部门主管针对其进行工作辅助。通过工作改进计划还是不能改善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的,可以进行调岗,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提前30日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解雇相关要求进行补偿就可。
作者: 虾谈    时间: 2015-10-15 12:58
谢谢分享!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