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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 用人单位有哪“六大傻”?(一) [打印本页]

作者: 羽毛球    时间: 2005-10-13 11:42
标题: [转载] 用人单位有哪“六大傻”?(一)
古时候,几个楚国人比赛画蛇,其中一个想卖弄一下自己的本事,在他画的蛇身上添上几只脚,结果干了傻事,把酒也输掉了。如今,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的过程当中,也常常发生类似的故事。7 L/ P( C, F2 ^! }8 } : q! l$ L* q/ f$ R" \% _  一、 用扣留档案等办法制裁员工违约跳槽。 7 L) [8 N$ L/ o+ X+ H" O; h4 q" X8 ^8 R, Z. H7 S/ X4 e5 u6 U8 Q: I   败诉指数:★★★★★ % Q- D7 Z1 |1 ~0 { 5 @# ]% z6 U- T# s8 c( O  传染指数:★★★★★ 1 s9 }4 y4 V. l. I + p$ _( X! c2 X9 f" x   说来听听:一年前,上海某机械厂与应届毕业生小周(非沪籍)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向小周所在高校支付了教育资助费,并将小周的户口 2 u: \/ B2 C1 M9 k/ c" w$ q 9 V/ k! J: ?: C0 k6 k7 M   落入该厂集体户。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小周必须为企业服务5年,如果小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违约金。半年后,小周提出辞职。机械厂批准了小周的辞职,但要求支付违约金。小周不肯,于是机械厂就不为小周办理退工手续,并且扣留了他的人事档案。又过了三个月,小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机械厂办理退工手续,转移人事档案。厂方则提起反诉,要求小周支付违约金。结果仲裁庭只支持了小周的请求,却对厂方的请求不予支持。 5 H5 K' z; M0 i |3 ?+ T( m- O $ l" H9 Y* b! e  傻在何处:办理退工手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小周提出辞职后,厂方即应及时为小周办理退工手续。对于侵犯劳动者就业权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机械厂的反诉则不同,它体现的是一种财产关系,在法律上一般受到时效期限的制约。由于机械厂没有在小周拒付违约金后的六十日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放弃了主张自己权利的机会。同理,如果不是受时效影响,机械厂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小周由于延迟退工造成的相应损失。 % D; ]- A* h# }0 e/ A - R6 \1 j* i2 ^% B" Z* D  金手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并做好人事档案的转移工作。如果员工违约离职,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 s6 F( L1 a+ B# U( f' {- G5 W2 ~ q2 v; l. |   二、 为了方便辞退员工,继续使用“过期合同"。 ^2 A5 B( Z' X G4 d' M& @6 b$ W7 w9 G1 \/ k   败诉指数:★★★★★ ) k T) E: s. d N) Y 5 Z' M% o- s9 [' C ]4 f2 O; B   传染指数:★★★★ ) X; O, b+ \6 i( b9 C$ e+ R- ^+ S9 a5 q2 v8 k* E   说来听听:上海某公司小夏的五年期劳动合同快到期了。新来的经理对他的表现不满意,但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双方没有终止劳动关系,但也没有续签合同。三个月以后,经理找到了新人,通知小夏合同已经过期,公司决定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小夏不同意立即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小夏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庭没有支持经济补偿要求。小夏不服,诉讼到法院,最后获得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五个月的工资32000余元。 0 u7 D) v3 I1 M5 u- m- r" {. m5 ` ) v9 }5 V9 C) A   傻在何处: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实际履行的,可以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维持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至于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各地和各部门的规定不同。根据上海劳动仲裁机构的口径:只要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就不承担其他义务,不必经济补偿。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关系,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 @' m' y4 ^# C: Q: {( z6 D9 ` 6 y: ]0 W+ V2 `& q( s: v X$ L C/ H  金手指:由于仲裁与法院的不同观点,此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尽量与劳动者协商,最好不要把官司打到法院。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还可在劳动合同上注明:合同期满,当事人未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的,视为同意续延一个月的合同期。
作者: 笨笨爱逗点    时间: 2005-10-20 13:40
标题: RE:[转载] 用人单位有哪“六大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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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心快语    时间: 2005-10-21 10:51
标题: RE:[转载] 用人单位有哪“六大傻”?(一)
各地的地方劳动法规好像都不太一样啊,劳动法还是稍微简单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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