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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板的“难”,想无偿的解雇三期内的员工,该怎么解除呢 [打印本页]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1-29 16:17
标题: 老板的“难”,想无偿的解雇三期内的员工,该怎么解除呢
本帖最后由 东风转南风 于 2015-2-7 15:26 编辑 / j  D( r, t1 @2 e/ m.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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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规模公司,十几个人。 有位HR主管(其实做的是运营流程梳理,主导运营体系建设及HR工作),相当于总助了。固定月工资总和在公司里是最高的(其实月薪也就7K,不包吃住)。一年了,体系建设完毕,并通过了实际工作的检验;人资方面,建设的还可以,至少比以前的人力的总价值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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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老总经常做公司主营业务以外的业务,所以公司内部协调的事基本都是HR主管帮助完成的。总体销售业绩比以往同期提升了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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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HR主管怀孕了,老总闻声后,向HR确认怀孕的消息后。才隔了三天,就找HR主管谈话,原因说的是: 公司资金链快断了,发工资都有困难了,所以要缩减人员,希望你能理解(财务报表体现,公司还是盈利的,虽然盈利额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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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R主管听到这一席话,心理很凉。也没多说,就对老总说了这么一句话:有些事情,大家心理都明白事实是怎样的,因为大家都不是傻子,如果你决定要这样做,也接受你的决定,但有一个前提,请拿着违法解雇三期员工的赔偿金方案再来谈离职的事。6 t7 z4 B/ c  O$ T

2 w8 k0 d! u: L2 }5 B0 p      老总愣了,因为在以前,老总解雇过好几位员工,都是不用补一分钱,人家碍于面子,主动辞职走人了。没想到这一HR主管有这么一说法。
7 W  Q" q/ b* |( b% ?! b4 B* \8 W+ u9 m2 l- ~& u7 @
   
" Y0 m1 q- r' d3 g    现在的情况是:老总 总是叫HR主管交接工作;且老总不同意赔偿或最多只赔偿一个月工资?说如果HR主管不同意这个安排,原月薪7000元就按2000元/月来发放(劳动合同上都签订的是2000元的基本工资,但工资条和内部调薪单都是月薪7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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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_7 T! E- T9 l    HR主管的表态是: 不同意公司这样的安排,要么继续上班,直到三期结束;要么公司最少补偿6万元。& m. u+ G% n& M+ m: w- a# M* e, ]7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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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7 r5 ^9 G/ _4 D7 K% w; b     老总叫HR主管去劳动局申请仲裁,HR主管同意老总的安排,但需要老总把口头解雇的说词形成书面的解雇通知书,HR主管拿着解雇凭证去找劳动局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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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老总到现在也没有开出书面的解雇通知书。事情就这样拖着。按照老总的说法,从本月起,每月工资只按合同上的2000元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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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现在的问题是:! }3 }4 q- k. E% P# I/ H7 v
    1. 非法解雇三期员工,公司依法要给出的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w( d9 G, _- `4 i
1 j1 I: Z/ P5 u1 ?/ d& S
    2. 如果老总在发放工资时真按劳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发放,那HR主管只有找劳动仲裁了。那时候,员工方又需要提供哪些具         体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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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5-1-29 16:30
能有啥看法?2 e" [3 Q2 v, j
员工没错,老板不是好东西...# M% ^, p3 r( Y% j$ }
鉴定完毕
作者: 公子无忧    时间: 2015-1-30 09:33
员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之前解除员工的时候为什么不把法律风险给老板讲明白?肯定是以主人翁的姿态帮着老板跟员工谈话了,现在终于被真正的主人翁想当然了,自己也有责任!
作者: 俊汐    时间: 2015-1-30 09:40
这种事需要什么想法?无论谁是那HR主管,肯定都心凉了,要走可以,赔偿金必须要有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1-30 10:50
公子无忧 发表于 2015-1-30 09:33
) e* L7 {2 D/ I. \  P0 S; s6 L员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之前解除员工的时候为什么不把法律风险给老板讲明白?肯定是以主人翁的姿态帮着老板 ...

7 W7 F+ c" @6 [, z, R1 s据说,这位HR主管入职后,公司就没再解雇过人,在HR入职前,老总经常无偿解雇人的。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5-1-30 14:40
好聚好散,没有必要整得太复杂。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4 14:10
小差火 发表于 2015-1-30 14:40
# l+ Q! T! t3 X. B. f2 F  C) \好聚好散,没有必要整得太复杂。
; E( b0 ]* X) y+ _
是啊。我也是这个观点。 只可惜BOSS要无偿解雇孕期员工,员工肯定也不乐意。好聚好散估计困难。
作者: 好学习天向上    时间: 2015-2-4 17:12
女性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何况还是HR主管,这样被“欺负”怎么可以,人活一口气!
. W' x2 w1 S& X( i1 B) O6 D4 ~& V社会就是这样的现实,你怀孕了本是件高兴的时,没想到他人很是嫌弃。我很理解这位HR主管,我怀孕那时,跟老板问好,都爱理不理的。不过,无所谓。不要让生活中无聊的琐事影响美好的事情。
作者: 好学习天向上    时间: 2015-2-4 17:13
小差火 发表于 2015-1-30 14:40 : }; V) u, q6 ^1 C' h4 T
好聚好散,没有必要整得太复杂。

' n0 I& z5 y1 a% j! J国人总是趋向中庸之道!但是该争取自己的权利时,也绝不能放手!
作者: 风中火烛    时间: 2015-2-4 17:23
不用有什么看法!兔死狗烹这种事情在深圳我见过,而且还不少!
/ b7 t" ~- B/ C6 d0 I做法1:想让HR辞职走人可以,拿赔偿金来!9 B. D+ Y8 H) a9 d% _7 h' i
做法2:严格按照劳动法去休产假,拿产假工资!8 f0 Q& T( \* w' a8 _' g  t# m
一切严格按照劳动法走!
' d) \. v; Q9 S1 {# d这老板也是太自大了,不抓住重点,这样做只会让HR心凉,HR都心凉了,那么小的公司会慢慢影响到其他人,慢慢的更换一茬人吧......老员工不要想留下来了!
作者: 李本仁    时间: 2015-2-4 17:30
老板不仁,就不能怪员工不义。自古“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事也怪HR主管,你前面就不该开那个不好的口子。HR是要去调动整体的积极性,大家拼命赚钱的。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4 17:45
本帖最后由 spcchenyue 于 2015-2-4 17:53 编辑
. D& L  D  s  K9 E8 V3 x: U  O. i+ V/ P- m' y0 m; ?
支持这位HR主管的做法。
) c: z4 V' ~, K4 j/ Y4 E# Q) C7 p) L3 c
这种黑心老板,不懂惜才,重才,目光短浅,只看重自己赚的那点小钱,不跟也罢。
' q1 V2 b8 Q$ U% R& D' T( m" i, e
! S9 @5 V% l& K: ~7 U9 T这次事情后也会让老板长长见识,学学法律。特别是以后,老板们想要这样干,是绝对不行了。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4 17:48
公子无忧 发表于 2015-1-30 09:33 5 F* s' n( @* E# t6 b
员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之前解除员工的时候为什么不把法律风险给老板讲明白?肯定是以主人翁的姿态帮着老板 ...

6 H$ ?) K' t. K6 z+ @2 T- c1 l亲,本案中没有体现这位HR主管是怎么与其他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哦。但是我相信这位HR主管的水平。@好学习天向上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4 17:49
东风转南风 发表于 2015-1-30 10:50
0 ~. `. [6 X! k" K( x/ M据说,这位HR主管入职后,公司就没再解雇过人,在HR入职前,老总经常无偿解雇人的。 ...
" h$ Z8 x1 D4 ~: T- @. L; ~" B
给这位HR主管点赞!~我猜她也不是这种干坏事的HR。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4 17:51
东风转南风 发表于 2015-2-4 14:10
$ h5 e3 i* h. t. S8 e) H是啊。我也是这个观点。 只可惜BOSS要无偿解雇孕期员工,员工肯定也不乐意。好聚好散估计困难。 ...
+ v8 ], Q$ I. [% M- p, J4 J
哈哈,那就去仲裁咯,去法院咯。这个BOSS真不懂事。仗着自己是老板,就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谁都不怕。还以为这个社会是以前的人情社会吗?用钱可以买通一切的社会吗?怎么还不警醒啊。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4 17:52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5-2-4 17:12
" m, H7 |  h. W# ^* ^, f" p女性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何况还是HR主管,这样被“欺负”怎么可以,人活一口气!
! J% O- \! y/ m  H( c社会就是这样 ...
! p* f8 B' ~6 Q- [
这样的老板不值得跟随和辅佐。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4 17:53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5-2-4 17:13 ( L6 m: E- q% r# U6 f
国人总是趋向中庸之道!但是该争取自己的权利时,也绝不能放手!

- l3 t/ Z, p6 \4 s, o$ h7 @+ O差火的意思是,老板不要再闹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是让这位女HR主管不争取自己的权益哦。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4 17:54
风中火烛 发表于 2015-2-4 17:23 9 ^3 R# W1 {! Z9 A# N/ R
不用有什么看法!兔死狗烹这种事情在深圳我见过,而且还不少!
* W$ r2 {. e7 R9 @' p% B$ Q# ~做法1:想让HR辞职走人可以,拿赔偿金来!/ l. L( H2 j" }! I
...

! C5 r" G5 X* q4 Y说得对,我很赞同和支持。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4 17:55
李本仁 发表于 2015-2-4 17:30
* S( u9 _/ M0 ?& D8 W# A老板不仁,就不能怪员工不义。自古“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 ...

8 O+ [: i3 p; B+ L6 x8 W1 [准确的说不是员工不义,员工只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向老板和公司提出无理的条件和要求。
作者: billy.liang    时间: 2015-2-4 19:42
本帖最后由 billy.liang 于 2015-2-4 19:46 编辑 ' t# \8 [% i/ y9 ^) L
# Y/ P% X! O( n. x  n& i! p
分几步做吧:' o+ m$ V2 Q5 h8 ?* L  w& t+ m

作者: shaobao0512    时间: 2015-2-4 21:03
只能说我们国家,或者更准确的是相关政府部门不作为才导致某些老板为所欲为。劳动法方面的很多事情,“民不告官不究”。前段时间应聘,对方明确说没有社保,我说社保法很麻烦的,人家居然说“我们老板是人大代表”,我无语了!: J. ~8 b: B- t. H3 ^' d2 ]% Q9 n
案例中,对待如此老板,强烈支持拿起法律坚决维权。如果他胆敢无偿辞退的话。) ~- N' K: l' `- X6 x: k8 _  F7 p
至于今后工作,还是另谋出路,有什么办法呢。
- o6 P) l- c+ E5 j) U交流中进步
作者: lzg2001    时间: 2015-2-5 09:05
也许这老板本身也不了解劳动法,这HR主管可以借机培训一下老板;如果是知法犯法,那忘该干啥就干啥;老板如果没良心,公司迟早完蛋,早做打算为好。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5-2-5 09:05
以前坏事、难事都是HR做了,现在轮到自己做了,知道不好做了吧?
作者: Alexaib    时间: 2015-2-5 09:16
此老板做事很不地道,那就按法律办事吧。
作者: bj-hr    时间: 2015-2-5 09:17
这样的老板不会成功的
作者: wbaoba_0    时间: 2015-2-5 09:46
残酷的现实,HR也是打工的,我们也有争取我们权益的权力!!!
作者: carriey2000    时间: 2015-2-5 10:03
赔偿金没得商量
作者: 黄然星辰    时间: 2015-2-5 10:05
boss不会管你是不是给公司出力了,不需要你的时候立马可以把你踢走,这就是社会现实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5 13:36
按此案例的情况,依法,赔偿金如何赔呢?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5 13:42
东风转南风 发表于 2015-2-5 13:36 ( C4 I: @! b, M. }- n( a* d. ~2 o
按此案例的情况,依法,赔偿金如何赔呢?
! }' T4 d$ D$ i, T' m$ R
咨询了几个不同的律师,他们对此作出的解答都不一样,具体如下:
; X. Z- F( {% @# d3 o* M
8 a0 J8 |. a" lA律师认为赔偿金应这样计算:2 T6 _* k/ ?$ A0 K% m
解雇只需赔偿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和工作满一年就有一个月工资,2年就有2个月工资。即赔偿额为:N*2. i/ f, d0 T1 |( Q1 H

+ i8 t, f& T8 d$ ~7 X9 lB律师认为赔偿金应这样计算:
; g3 X, S4 o0 H! l赔偿三个月零八天的产假工资即可。即N*3+8天工资
% U$ L% a1 I+ \
3 T  v! _* {) P  @3 t8 h, qC律师认为赔偿金应这样计算:5 y( |2 j) L9 T3 s; M- A  u: m8 f3 m
赔偿三期结束的工资总和。即孕期+产期+哺乳期,案例中,HR主管离三期结束还有20个月。即赔偿额为N*20+三期结束的社保金额。
- o1 s3 ?  T2 L$ e2 I; [" ?+ i
, u4 }7 T' }/ r* w8 R9 n8 Q若有专业劳资律师,请给下具体的赔偿金指导!多谢!!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5 13:43
黄然星辰 发表于 2015-2-5 10:05 ( T8 V- F- U9 R& Q
boss不会管你是不是给公司出力了,不需要你的时候立马可以把你踢走,这就是社会现实 ...

5 w1 q8 A+ S7 G4 r& ?" T, @/ y赞同,一般没格局,没智慧的老板就是这个露骨的思想。
作者: 会飞行的草    时间: 2015-2-5 14:24
这老板要承担的后果也是自找的,自作聪明,想简单辞退,员工得多心凉。) G. z% t1 c6 e0 d( j* d
做人不行,他的公司也必然不行,早晚的事儿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5 14:41
会飞行的草 发表于 2015-2-5 14:24
8 d2 b1 E. a! {9 ~这老板要承担的后果也是自找的,自作聪明,想简单辞退,员工得多心凉。
& v  p: R* Q1 J8 u. O) y1 f3 u( r做人不行,他的公司也必然不行,早 ...
" _& T9 t$ E. {( C
说的很对! 他的公司确实不怎么行。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5 16:08
东风转南风 发表于 2015-2-5 13:42
7 Z6 M8 f& T# ?) f( E( R咨询了几个不同的律师,他们对此作出的解答都不一样,具体如下:
8 J$ j) E' O7 C3 s3 A6 t( v( }
$ l4 c( ]# J" [) D1 T. GA律师认为赔偿金应这样计算:

6 Q1 ~: j5 z! @$ d' G5 G- d其实我很想说,这里面有些人的律师资格证是买来的吧?怎么三个律师三种说法。开个玩笑,别见怪。, X$ @6 L. Q# h, v4 O; @  N
5 `4 d# w/ E/ {4 ~5 l
建议最好是直接咨询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意见。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5 16:09
东风转南风 发表于 2015-2-5 13:42 4 I4 O% T3 ^% K8 D- }; o1 h  }+ I' i
咨询了几个不同的律师,他们对此作出的解答都不一样,具体如下:5 _5 u: n4 d& y" E- y# [$ Q" w

% E: Z5 E) T+ p* v; ?A律师认为赔偿金应这样计算:

& H0 [3 s3 k- M( z不过看了三个律师的解答,我认为C律师比较靠谱。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5 16:12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5-2-4 21:03 0 w: ]: N# p# Z2 T" E# m
只能说我们国家,或者更准确的是相关政府部门不作为才导致某些老板为所欲为。劳动法方面的很多事情,“民不 ...
" Y8 U$ _$ P) `1 v& f% H0 z3 x
这样的老板就应该撤销人大代表的资格。人大代表资格不是权力,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5 16:14
管水 发表于 2015-2-5 09:05
4 P/ k% d7 z# ^0 p$ o4 |以前坏事、难事都是HR做了,现在轮到自己做了,知道不好做了吧?

+ p1 j7 }, v9 I/ O  j所以说我们做HR的一定要凭良心做事嘛。这样才会问心无愧。
作者: 学习与充电    时间: 2015-2-6 08:01
其实这种处境都很尴尬。不管什么原因,作为企业主毕竟是强势一方,但如果被解雇的一方确实不存在严重违纪的前提下,公司应有的补偿还是必须给的。作为职业人员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建议通过法律渠道获得帮助,当然前提是协商实在不一致的情况下。但坚持上班的态度还是可取的。
作者: 笑笑豆    时间: 2015-2-6 11:29
HR的言辞激烈了些.做法应该没有错.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7 10:06
笑笑豆 发表于 2015-2-6 11:29
: x; h  n$ q6 A; f- ?: k  GHR的言辞激烈了些.做法应该没有错.

# S- Y* l& P4 U软柿子好捏,老板都不人义在先,直接要无偿解雇,员工又何必唯唯诺诺!
作者: 司马弓钦    时间: 2015-2-9 10:20
首先一点:举证责任倒置这是要必须把握的一点;其次,协商一致是永恒不变的主题,劳动合同法的永远是依据。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9 11:11
学习与充电 发表于 2015-2-6 08:01
) `# p# X  K7 p' [! D. ]其实这种处境都很尴尬。不管什么原因,作为企业主毕竟是强势一方,但如果被解雇的一方确实不存在严重违纪的 ...
9 u6 ?8 [, m# a
这个老板在无偿解雇未果, 就想了很多背后的招数来推动,想逼的孕妇HR主管自动走人。例如: 想办法把员工对公司的不满转嫁到HR主管身上, 以此激起民愤(可惜没得逞,因为员工不傻,谁是谁非,员工心理很清楚);再想办法时不时的突击检查下过去的工作(每次突击检查,HR主管拿出的资料都合乎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最后老板想了一招,让销售部老大做全公司的规划,工资可以给他涨,前提是必须把人力资源部给规划进去,必须要解决掉HR主管。但销售部老大没同意这样的安排。 现在老板的做法有点激起众怒了,以HR主管的无偿解雇没处理掉为由暂不发所有人员1月份的工资。 这样的原由本想促使大家怨HR主管的,但老板的如意算盘再次落空,大家都觉得老板做人做事太不厚道,不诚信等等.....  现在公司的氛围很不好,反正还有一天就放年假了,不知道这老板后面还想出啥招!!!
作者: lighting03    时间: 2015-2-9 11:42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尤其是三期员工的,如果员工主张的不继续执行劳动合同,是双倍的赔偿金。9 u6 X6 o" g6 @$ u  Q
虽然劳动合同书上写的是2K的工资,但员工出具的工资卡流水账,员工工资条,都是可以证明员工的实际收入。
作者: 阿paul    时间: 2015-2-9 12:14
劳动法有说明,即便最初合同签订时注明工资为2k,但实际发放为7k,这属于劳动合同变更范畴,虽然没有纸面上签字的声明,但劳资双方均认同了7k的工资。那就要按照7k来履行违约金。  t( n  @; P# \% j% W+ {$ j$ P
; o+ e, v8 P' f
工资条就可以证明。
作者: hxf731    时间: 2015-2-9 12:25
1、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员工补偿金的2倍
7 O+ v' M, @0 C5 z8 ^$ K# b2、如果直接按合同工资发放,那么公司需要提供相应的以前其7000元薪资的组成形式,且告之为何其它薪资现变为零(要有充分的证据)
作者: wspsky    时间: 2015-2-9 12:55
碰到这样的黑心老板真是倒霉,HR主管怀孕前三个月如果有医院休养证明,就回家多休养几天,每天跟这样的老板一起工作,简直影响孕妇的身体健康么。
作者: Alexaib    时间: 2015-2-9 13:10
之前在论坛里见过前辈发的帖子,现在找出一部分来供楼主参考一下吧:1 L' {! @4 a. a: `' Z. t/ O% A*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这里是指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之日的工资。
! a* A. K+ C2 d1 X: T9 v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应认定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M: L. Q; v% G+ T' \0 H( U. g* q
女职工在三期内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除要求经济补偿金外,还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至三期期满的,对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三期工资,不予支持。
- k: {/ P5 w0 g( X  C! }0 t: m# r
作者: Alexaib    时间: 2015-2-9 13:22
也就是说,在这个事例里面,女主管如果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只能按赔偿金2倍的标准获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即2个月工资;如果公司后期强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女主管不同意的话,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工资损失补偿。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9 13:46
wspsky 发表于 2015-2-9 12:55 ! _; @+ x% @% ]; n) H0 o
碰到这样的黑心老板真是倒霉,HR主管怀孕前三个月如果有医院休养证明,就回家多休养几天,每天跟这样的老板 ...

: o0 K$ I" _9 ^; ]6 P: Y* Y2 X/ o还好,清楚老板的为人,不管他怎么搞搞阵,HR主管的心情不受丝毫影响!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9 13:48
Alexaib 发表于 2015-2-9 13:10 4 @$ R; V- W' b0 c  @3 v
之前在论坛里见过前辈发的帖子,现在找出一部分来供楼主参考一下吧:4 T+ O+ d( f+ ], g+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三期内女职工的劳 ...
! V' l+ v8 h5 {# C9 g. m
多谢!!
作者: 明浩    时间: 2015-2-9 15:45
真心觉得这老板做事还能盈利?解雇三期的员工,当然需要补偿了,因为三期员工离职后,第一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找新工作,等基本上事情解决后再找寻新工作,别的公司也会以你这么长时间没工作,担心工作状态的风险,一般会采取降薪处理。所以个人觉得应该要依法要补偿。这样的老板一定要得到教训才行,别因为你开公司后公司就是你说了算。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5-2-9 15:50
身为女同胞,对这样的待遇简直愤愤然,真是奸商,就不信他没老婆,没有兄弟姐妹,以后不会有女儿。坚决维权到底,如果我们坚持,他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破产。不过待着也没意思,还是拿着赔偿离开那是非之地。这种情况,最起码是双倍赔偿。员工只需要提供怀孕证明和工资条,劳动合同就可以了。
作者: mini    时间: 2015-2-9 16:46
本帖最后由 mini 于 2015-2-9 16:49 编辑
. X8 B6 H) P/ N2 R7 M
4 ~$ w2 `% o* w5 H三期之内没有重大违纪是不可以解除的。  @9 R* ?+ X, M0 C% P1 Y
不是在三期之内,违约解除,也是双方协商,一是赔付一年两个月的补偿金,二是继续服务到合同期终止日。选择权在劳动者手上,如果是仲裁。
. F5 Q3 y' B9 l  N如果老板这么做,很让人寒心,所以必须让他长点知识。。。。。+ a* c6 x/ h, l0 z4 C7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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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在此单位就职的证据,合同,以及孕期证明。
作者: mini    时间: 2015-2-9 16:50
建议楼主不要帮老板想什么招儿,大家都是劳动者,依法、凭良心做自己的本职。
作者: 碧溪金沙    时间: 2015-2-10 08:19
试问这样的老板值得你跟随么?一没有干大事之心,二没有格局,三没有成就员工之心,其实你早已离去,那会有今日结局,以前非法辞工无数,你曾为虎作伥,如今只能说明一切都是最完美的安排!
作者: chenhjlenovo    时间: 2015-2-10 09:07
无言,错误的人错误的事。只能说:为了生活为了被造的尊严,多少人生活在虚幻价值观构造的生活中,又何谈问题解决。
作者: chenhjlenovo    时间: 2015-2-10 09:09
对这样的HR,老板怎么对自己有利就怎么办;对这样的老板,员工怎么对自己有利就怎么办。我们就是这样的制度,这样的文化,这样的人。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10 09:12
碧溪金沙 发表于 2015-2-10 08:19
1 P8 Y# X) p; ^( l试问这样的老板值得你跟随么?一没有干大事之心,二没有格局,三没有成就员工之心,其实你早已离去,那会有 ...

6 w' Z& J; J/ _' l  n- q说的很对。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10 09:13
mini 发表于 2015-2-9 16:50 ! f$ G6 F7 @& ]1 D" a
建议楼主不要帮老板想什么招儿,大家都是劳动者,依法、凭良心做自己的本职。 ...
$ w8 v# h, w. ^3 l( F7 M
很认同!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10 09:14
rainytao 发表于 2015-2-9 15:50 5 g  w0 M% r4 ~; V- U' A# ]7 q
身为女同胞,对这样的待遇简直愤愤然,真是奸商,就不信他没老婆,没有兄弟姐妹,以后不会有女儿。坚决维权 ...

! _; y& Y, {- f9 y8 l. l+ ]赞同!拿赔偿金走人!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10 09:14
明浩 发表于 2015-2-9 15:45 + f, d! P+ E. C% j& A2 Q
真心觉得这老板做事还能盈利?解雇三期的员工,当然需要补偿了,因为三期员工离职后,第一会有很长一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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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大过失。 公司不能降三期员工的薪的。薪水也受法律保护!
作者: hdfangfang    时间: 2015-2-10 09:35
题目是老板的难,我感觉怀孕的HR主管更难,前期帮老板梳理的公司的流程程序,让公司的销售额提升了10%,帮老板处理了那么多的问题,老板不怀感激之情,不念人好;反倒在HR主管怀孕时逼人离开,我想HR主管的心都凉了半截。我我觉得这样的老板应该让他长点教训,离职可以,三期的补偿都要给予支付,走仲裁或是法律途径都好,让老板知道现在的法律对三期员工和一般员工的保护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10 10:22
hdfangfang 发表于 2015-2-10 09:35 - O7 O8 ?& \* |& U
题目是老板的难,我感觉怀孕的HR主管更难,前期帮老板梳理的公司的流程程序,让公司的销售额提升了10%,帮 ...

' k% M9 l+ H( Z' J% X7 t$ a赞同!听说就等着老板开解雇通知书了。到时候再去走仲裁!
作者: 明浩    时间: 2015-2-10 10:44
就该让这样的老板吃一堑,不然以后很容易出现其他的情况,如果公司无缘故薪资降低,也可以拿着流水账单去去质问下他 ,然后把他的说话录下来走仲裁路线。
作者: katezj    时间: 2015-2-10 12:05
既然老板不讲情,那就只有讲法了,而且走到这一步,也没必要继续履行合同,老板已不待见,继续在他下面工作肯定影响怀孕妈妈的心情,对身体不好。9 }# V: Y7 ?6 ?, Y( n
我觉得可以提出违法解除的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2的赔偿金、孕期至哺乳期的工资、社保待遇(如产检期间的医疗费用及之后的补贴等)。1 `0 \1 A2 o4 r+ b3 y6 |' ?
至于老板调低工资的问题,可以主张合同约定之外的工资(如奖金预提等),提供工资单及银行到账作为申诉凭证;但因为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基本工资确实不同,单位如主张经济效益问题,取消额外约定的工资等,也是会有争议之处。
+ j3 I# ^2 L7 k1 r& N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10 14:21
katezj 发表于 2015-2-10 12:05 % q% [3 C& W' N+ v3 D9 j
既然老板不讲情,那就只有讲法了,而且走到这一步,也没必要继续履行合同,老板已不待见,继续在他下面工作 ...
' z; U$ p/ S. o9 i; q6 t3 s) z- h
是这么想的,现在就等着书面的“解雇通知书”下来。 再走劳动局程序。 至于影响孕妈心情,倒是不会的。因为此HR主管的心理素质挺过硬的。知道老板是那么个人,就不会在意他的言行举止。7 L. G! M4 O1 Y3 v& g* Y

- H/ v' U! P  v: [$ R0 L/ o再说,老板确实不待见了,该HR主管经手的工作,已经明令其他员工不走HR主管一道程序了。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5-2-10 15:25
孕妇还是要先保持身心愉快,工作也好,金钱也罢,都是身外之物,此时自己的身心最重要,没有必要太强硬。解除是可以的,这是公司的权利(不管是合法还是违法),但是必须出具解除通知书,员工拿到通知书后再去仲裁,注意在工作期间的工作表现不要让公司抓住漏洞。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2-10 16:42
景逸轩 发表于 2015-2-10 15:25
+ ~! I/ W6 N( I! q, B孕妇还是要先保持身心愉快,工作也好,金钱也罢,都是身外之物,此时自己的身心最重要,没有必要太强硬。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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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老板已经把HR主管的手头上的工作全部移走了,该让HR主管做的工作他全部明令不许给HR主管。 这是要把HR主管亮起来的节奏!!
作者: 烟雨听雨轩    时间: 2015-2-10 17:16
不管休不休得成这个产假,以后再这家公司工作的可能性都不大了。6 [/ b# r- v. d# s: O# H
如果性格是属于拉不下脸皮闹僵的,产假期间的损失就当捐给老板这个弱势群体了,当自己倒霉。整天对着这样的老板的对孕妇也不好。
作者: jmuas    时间: 2015-2-10 17:29
不止员工要失业,而且中断的生育保险,导致生育保险也没有了。
作者: 蓝色蜻蜓    时间: 2015-2-11 08:58
劳动法规定三期妇女企业是不能解除了,除非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这不是赔偿的问题。如果企业一定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只能协商,所以赔偿金是必不可少的,劳动仲裁公司肯定输的。
作者: xianrui2010    时间: 2015-2-11 10:30
我赞同员工的做法,员工在企业面前总是弱势的,尤其是在国内,解除孕妇的合约,道义都占不住,期待后续的进展分享,希望她能争取到自己的权益!!!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11 12:48
东风转南风 发表于 2015-2-9 11:11
- i- r7 h: B3 ?5 m' L8 W8 W& T这个老板在无偿解雇未果, 就想了很多背后的招数来推动,想逼的孕妇HR主管自动走人。例如: 想办法把员工 ...

$ ~9 r+ U& t: r7 B. q0 F9 L5 m8 x5 G这个老板怎么像个小孩子一样,总是想着歪门邪道,怎么就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呢?早点解决早点解脱。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11 12:53
xianrui2010 发表于 2015-2-11 10:30 . l  D! [+ [# _* V0 Y; d4 q
我赞同员工的做法,员工在企业面前总是弱势的,尤其是在国内,解除孕妇的合约,道义都占不住,期待后续的进 ...

8 @; h$ o! p9 Y5 h* [说得好,现在这个社会,连这个基本权益都争取不到,那只能说明我们这个社会太让人心寒和可悲了。
作者: ccecldh    时间: 2015-2-12 08:51
10楼说得好!  _  y( y- h% X
一定要按劳动法办理,作为HR尽量少坑害同胞,别忘了自己也是HR。( v3 O  |1 G1 W
怀孕多好的事,小的说是一个个人、家庭的幸福,大的说关系到人类的延续1 W: X" _8 o# r6 X7 v( Y
再说你们老板他不是他妈生的?
作者: ccecldh    时间: 2015-2-12 08:59
人家已经补充过了,这名HR主管来后没有解聘别人,比前任干的好,也明理,不啻为一个优秀的HR主管,最后还勇于捍卫自己的权利,不啻为一个勇敢的HR。. y) R5 `" R% |/ x! y
大家不要误解!
作者: gfgf11223    时间: 2015-2-12 12:33
帖子很有用,谢谢楼主共享!
作者: 魅力HR    时间: 2015-2-12 17:51
不懂惜才,给老板一点教训,HR主管争取属于自己的利益
作者: 午夜尖叫    时间: 2015-2-13 13:41
小差火 发表于 2015-1-30 14:40
. h. _0 f" X. P好聚好散,没有必要整得太复杂。
% ?# _. @. Q; r. k' p2 f) X3 @
说说容易,现在是好散不了了,还是走法律程序吧,这个boss看样子是准备死磕的,这样的品行能把队伍带大了?
作者: 王包子    时间: 2015-2-13 14:14
1、爬了所有楼,看了所有评论,查了相关的法律,没有找到赔偿金计算,劳动合同法有个八十七条和四十七条第二款,就是按照补偿金的两倍进行赔偿,没有找到赔偿产假工资的相关规定,不知怎么解决,坐等大神~: q0 c4 ?! U* }
2、员工提供工资条、出勤记录、同事证言就可以了吧,其实真的仲裁起来,企业没什么胜算的,只是这位HR主管辛苦些,挺着肚子~( M% ]6 G' U3 [9 b
看了楼主的叙述,觉得这位主管挺好的,自她来了之后没有解雇现象发生,相信她为老板和公司做了很多,最后的这个谈判也是为了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绝对支持!老板这样,真的是土包子一个啊~还使出诸多手段,真是~看来团队就快解散了~# M3 w  q6 _) k! p,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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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这个工种真的是个良心职业,咱们在企业里不管是为了老板还是员工处理每一次事件时都应该站在法律的角度为双方争取利益,因为社会现在追求的就是共赢,而且真的不知道哪一天我们就要和其他员工一样站在老板的对立面,被解雇,被解除合同~这也是我一直告诉自己的
作者: 多特2015    时间: 2015-2-15 16:03
是不是编的?!靠,服了这法盲的土老板。欺负谁都好,敢欺负HR?!
作者: 超女战士    时间: 2015-2-25 15:31
三期,员工我是妥善的处理拖延到不是三期在做下一步
作者: 白头熊    时间: 2015-2-27 19:36
支持HR主管,谴责无良老板
作者: 姚胜勇    时间: 2015-2-27 20:38
http://bbs.chinahrd.net/blog-820357-307828.html  三期女员工,你能开除吗?
作者: 俊汐    时间: 2015-2-28 07:57
1、三期女员工违法解除关系,一般都会N+2计算,具体看各地的劳动部门了;* t! }5 H" K  B" |
2、作为HR主管,肯定会有薪资核算表,表中肯定是按实际发放金额计算的,有了这张表,为了一定效力,可以盖个人事章;甚至根据案例而言,已经作为总助了,拿到盖财务章的薪资表应该也不是难事;这个证据肯定是最有效的了。" B  H; g- g1 e1 K1 p0 a
再补充一句,不是所有的三期员工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此条也包含三期员工,当然公司需要提供严重违纪的相关证据。
作者: 东风转南风    时间: 2015-3-4 09:40
多谢各位的提议! 此个案例最后的结局是: 老板在咨询过专业的法律顾问后,觉得支付赔偿金划不来,于是自主放低身段,向HR主管道歉自己的所作所为,并"请求"HR主管继续的好好工作;  
+ v8 n/ ~9 S7 ~" t6 D7 v6 R8 @( _5 |, R  j
HR主管考虑到现在的孕产期高额的开销费用和工作离家近的缘故,还是勉强"顺了"老板的意. 待产假后,一边上班一边找下份工作!!
作者: dan0712    时间: 2015-3-4 16:12
世态炎凉。
作者: yzs0408    时间: 2015-3-4 16:18
违法解除 2N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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