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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期员工”违规违纪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dhz900523    时间: 2015-2-10 12:59
标题: “三期员工”违规违纪处理
想请教各位HR,在公司如果“三期员工”无视公司管理制度怎么处理?
3 L% H* J# V/ i8 b/ iPS:员工产假2014年10月8日至2015年1月29日,期满后通知该员工回司上班,但是上班前期没几天出现旷工现象,本人也未与公司无电话联系,回复电话后说“睡过头”不来公司了;接连由出现两三旷工情况,请问针对此问题大家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 _; [/ ]* x( r7 u       公司的规章中规定,旷工三次当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可否进行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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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学习与充电    时间: 2015-2-10 21:41
本人建议:一、关于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的条例必须有相应规定生效的步奏,例如入职培训告知;规定通过员工代表一定数量的表决通过等程序;二、有相应的旷工记录以及书面通知记录;三、如果该员工属于关键岗位,并家庭确实有难处可以考虑协商处理;四、如果沟通无效的话,建议还是早处理好。
作者: 李本仁    时间: 2015-2-11 08:06
可以辞退,三期过了就没有三期保障了。做做工作,还愿意来就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不愿意来就辞了吧。
作者: 刘鹏83    时间: 2015-2-11 08:27
产假过完还有哺乳期啊,如果也过了,那么可以考虑与员工好好沟通下,能及时纠正回来的,就不要做得过于没有人情味。
作者: xiaomao8160    时间: 2015-2-11 08:52
首先,劳动法所保护“三期员工”是员工在遵纪守法的情况下才保护,而不是保护一切。0 _1 N& C2 K8 V* t5 {# [
只要公司的制度合法、流程合法,那样操作没问题的。
作者: 15828666615    时间: 2015-2-11 09:00
个人观点:% P4 W+ {+ w6 K; I- g: E8 Y
  “如何解决问题员工?”,解决的核心办法无非就是“沟通为主,制度为辅”。且看看这位“三期问题员工”我们该如何处理:8 b& _. `5 t- O8 U
   1、三期不是违规违纪的保护伞和挡箭牌:当今社会是一个文明、法治的现代社会,基于劳动者,特别是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三期的女性员工,是受到国家法律特别保护的。即使如此,也不能任由一部分“无理取闹甚至是飞扬跋扈”的个别现象放纵滋长。1 Q( }( m7 R0 S$ k* K( A
   2、关于沟通:我觉得“先礼后兵”最合适。
- z$ M( v7 J2 M   2.1、沟通第一步:约上该员工进行洽谈,对其表示适当的关心,并蜻蜓点水般的给予点拨,让其收敛些,别把自己不当回事,也别太当回事。
# ]8 M% M8 W5 o- |# c, G   2.2、沟通第二步:也不排除案例中这位员工很难点化。那咱就把话剖开了讲,算是给她讲解下法律知识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即使该劳动者处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6 p7 A. s1 ?! E% C( z' i* }9 y   3.3、沟通第三步:咱也得承认,企业对于“三期”女职工的管理是蛮棘手的。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某些不识趣的,仗着企业对其的关心和照顾,把自己太当回事,以为自己处于“三期”期间,形同握有尚方宝剑,公司对其无可奈何。试问,国家制订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为了什么?情理上保护弱者没错,但道义上更是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反之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m( {; u- j7 H   3、关于收集证据:我觉得单凭一些谈话可能还无法解决问题,企业还是要做好收集证据、随时“撕破脸皮”的准备。如果“三期”女职工严重违规,企业应该及时收集证据并依法处理,书面记录、录音甚至是录像都有可能。要不然,在企业内部形成一股不良风气,让别的员工纷纷效仿,那岂不是糟透了?
  w- M  u; M" t) r& |   4、关于“度”的问题:我始终认为,人性本善人心本善,何况是当妈妈的人呢,哪有人会故意去捣乱呢?跟自己过不去,也不要跟孩子过不去,跟自己的幸福过不去啊。所以,企业对孕期员工要给予足够的关心,企业在解决同类问题的时候,要把握好“度”,切不可以造成“闹剧”甚至是“悲剧”,必要和关键的时候可以邀请其家人加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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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会飞行的草    时间: 2015-2-11 09:15
15828666615 发表于 2015-2-11 09:00
( W3 l4 E  n. `个人观点:
' n1 k1 u( w( Z6 v, m5 A  “如何解决问题员工?”,解决的核心办法无非就是“沟通为主,制度为辅”。且看看这位“三期 ...

- A- y5 v! B: y, a1 V( U真详细!赞一个!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5-2-11 09:58
三期内员工,处理需谨慎。规章制度有规定,可以执行,但是前提是1、规章制度有公示吗?2、有培训吗?3、员工有签字吗?若都有的话,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员工在第一天旷工的时候,公司有做什么?是如何做的?有凭证吗?同理,旷工第二天的时候又是如何做的呢?证据在吗?若都没有的话,那么,从现在开始,收集和保留对公司有利的凭证。然后到了第三次的时候,处理掉该员工。再稳妥点,可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看看他们的有何良方,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2-11 12:38
又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9 u9 D, U$ g* g! Y
建议楼主参看论坛专家安安的爸爸的专业博文:
' R( c1 z5 W7 d6 D6 @3 Z) C女职工劳动保护争议的法律问题
6 G  X2 F, l0 N1 Z8 u; Chttp://bbs.chinahrd.net/blog-674025-303621.html
5 d. j. Y7 x) u  n; R认真读绝对能够找到答案的。@好学习天向上  
作者: mini    时间: 2015-2-13 16:34
李本仁 发表于 2015-2-11 08:06 ! I! O: i) D4 N7 u0 J0 G7 A
可以辞退,三期过了就没有三期保障了。做做工作,还愿意来就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不愿意来就辞了吧。 ...
) Q- b0 _9 @8 Z& A) [
还有哺乳期的。单位举证违纪记录,通知本人解除合约的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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