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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关于工伤申报时效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Amyyan    时间: 2005-10-26 16:08
标题: [原创] 关于工伤申报时效问题
我是在广东中山! H; a% Q0 r9 k% I 这里规定,发生工伤一定要在24小时内告知工伤受理处,否则不受理. + [" t# r% [3 m你们那里有这个规定吗?, P3 r! m; ~' t 小工伤也就一二百元,这么折腾人,还不如不买什么工伤保险.买商业保险就方便多了.为了报销那一二百无,不但要24内告知,还要等上2\3个月才有结果.
作者: 沧海过客    时间: 2005-10-27 14:28
标题: RE:[原创] 关于工伤申报时效问题
单位30日内申报,单位不申报的,个人1年内可申请劳动仲裁。
作者: Amyyan    时间: 2006-7-25 13:04
标题: RE:[原创] 关于工伤申报时效问题
我们这里是24小时内简单告知劳动局,然后30天内送书面工伤申请。" v8 _5 |- @6 k0 f; n9 q1 { 不过现在,我先24小时传给他,钱少就不再另送书面申请,放弃,公司支付。
作者: gedanqun    时间: 2006-7-25 15:50
标题: RE:[原创] 关于工伤申报时效问题
这是程序,我们这儿也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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