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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知道“实习生”如何分类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6-11 09:55
标题: 你知道“实习生”如何分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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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付婷 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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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声明:文章是作者原创,已经授权劳动派发表,欢迎大家分享至朋友圈,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4 E+ m9 H- L, g6 x一、实习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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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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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习是教学活动在实践领域的延伸。实践中,教学实习有以下两种存在方式:第一种是学生在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下在学校内部的实践部门或者校外用人单位进行实习;第二种是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习完毕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实习证明,提交学校以获得学分。
W' G6 R* p! T F) j, O, n2、带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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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实习是指在校生在教学计划之外自行联系用人单位进行的实习活动,并通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来获取一定的报酬,即我们常说的“勤工俭学”。
, |8 e/ H6 ^8 y+ B* E, {3、就业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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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实习是指在校生以就业为目的,在符合用人单位招录条件的前提下,进入用人单位进行实习。鉴于就业实习在校生和用人单位的目的,就业实习一般发生在学生毕业前期,并且,就业实习期间,实习生的管理及薪酬都类似于用人单位的普通员工。
& a, ^1 L5 I" A. }二、教学实习与带薪实习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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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理论和实物界目前争议很大,尚无定论。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之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议纪要(二)》第23条规定,在校生在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应当根据具体事实情况进行判断,对完成学校的社会实习安排或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实习,不认定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与在校生之间名为实习,实为劳动关系的除外。据此,笔者个人认为教学实习和带薪学习两种实习方式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因为实习是一个继续学习的过程,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因此,实习状态下的学生不是劳动者。
9 \2 v' ^& [8 f x6 u6 ^; ^+ i/ |三、用人单位与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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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用人单位与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不同的观点:
" N' i: `( e2 R: B第一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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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表,说明已依法确认了即将毕业的在校生具备了毕业生资格,已不是在校生。且我国的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禁止在校大学生就业,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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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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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学生仍需接受所在学校的管理,完成学校交给的学习认为,与社会上其他求职者存在差别,并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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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同第一种观点。用人单位在与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大学生的身份有全面的了解,知晓其已完成学业、可以正常上班、但尚未毕业等情形,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意思表示真实、明确、无欺诈、威胁等情形,且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劳动报酬等权利义务不违反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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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用人单位与实习生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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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6-11 15:13
楼主总结分析的很全面,感谢楼主一直以来的无私原创分享。
作者: 丙饼 时间: 2015-6-11 16:21
受益良多,感谢分享
作者: 暴走的肥肠 时间: 2015-6-11 17:43
本帖最后由 暴走的肥肠 于 2015-6-11 17: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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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N U) H* o( H) Z7 y# @带薪或就业实习实际上完全有利于企业剥削大学生员工,特别是目前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首先,大学生一般在大四课程就几乎没有,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接纳大学生进行为期长达半年以上的“带薪实习”甚至“无薪实习”,然后在大学生毕业的时候签订较长期的劳动合同(通过将近半年的实习,作出这个决策并不难),之后可以制定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共计将近一年的时间让大学生员工处于劳动法保护缺失的状态。最后能转正还好,不能的话企业完全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的陷阱随时把实习生踢走,无需承担任何风险。所以我的结论是,在法律上实习生不能作为签订劳动合同主体实在是一条恶心跟丑陋的规定。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5-6-12 08:25
还有这么多分类的,真不知道。
作者: 学习与充电 时间: 2015-6-12 08:27
真的长知识了哦。谢谢楼主
作者: lgdhs 时间: 2015-6-12 08:37
感觉其实HR们最关注的是实习期间发生工伤的问题,这个问题很麻烦,但也不能忽视。
' u" U& {2 Z% k 现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越来越多,实习期间发生工伤,即使实习前做了一些书面约定,包括由学校或自己缴纳了意外险,但如果真发生了,还是会有闹到企业来的,出于道义,企业还是给一些救助的,有哪家企业愿意出现这种情况呢?再说缴纳了工伤保险,
作者: lgdhs 时间: 2015-6-12 08:39
如果医疗期终结,评残达到一定的级别,后续的处理又很麻烦,所经有些企业,特别是我们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制造业,一般不接受实习的。
作者: 王包子 时间: 2015-6-12 09:11
咨询:单位跟多所学校有实习合作关系,每年都会有实习生进驻企业进行实习,实习后有留下的自然也有走的。- g" z" F) t; Y. a7 j
请问:实习期间,企业像管理正式员工一样管理实习生,实行双休、法定休息等,签订实习协议,发放的是实习补助,购买意外伤害险,但是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实习期不计入工龄,这种是否合法?有无漏洞?
作者: 心灵捕手 时间: 2015-6-12 10:45
很细,很专业
作者: 任珺 时间: 2015-6-12 10:56
lgdhs 发表于 2015-6-12 08:37 
* R9 C* H9 o+ S' b; f/ d" u/ E1 `感觉其实HR们最关注的是实习期间发生工伤的问题,这个问题很麻烦,但也不能忽视。0 V, {# G. w4 w7 ~) ^
现在,上下班途中发 ...
0 s# w3 D1 z) l# ~2 H" L) K不太赞成用“工伤”这个词。因为“学生”的身份毕竟还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
6 d; z8 I/ Q7 x) k$ k但建议公司在”雇佣“实习生时,为他们购买“意外保险”,并在实习协议上写明了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并要求加上一起签署实习同意书,以避免一定的法律风险。
作者: kevinpan 时间: 2015-6-12 12:02
LZ分的很细,分析的也深刻。+32个赞
作者: xiayu 时间: 2015-6-12 14:00
针对此问题我想谈一下我的看法:: o) h' F: \7 x/ ^
在校学生实习也好、工作也罢。他的主体仍是学生,而不是劳动者,因此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既使签订也无法实施。只能参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e$ S& x0 L; H4 ]) z8 T最根本的原因是:如果认定与在校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可行的,按劳动合同法要求要为其交纳五险,可是在交纳社保时又需要实习学生的档案和毕业证,因为他没有毕业又无法提供。所以,从实操来看,他的性质还是在校学生,既主体不是劳动者。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6-12 17:07
xiayu 发表于 2015-6-12 14:00
l8 P' X" Y$ H' T9 J3 ]& @
针对此问题我想谈一下我的看法:9 M, {4 {7 h7 e' [2 L6 Y: v
在校学生实习也好、工作也罢。他的主体仍是学生,而不是劳动者,因此无法 ...
6 e$ A$ V+ |- g' k8 y
“交纳社保时又需要实习学生的档案和毕业证,因为他没有毕业又无法提供。”实际操作中,如果真要购买应该不受这些条款影响吧。例如,通常高校毕业生是6月份毕业,一般最后一个学期就是毕业生找工作的,有些毕业生在6月份之前找到合适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由学校系部开具学历证明,学校招生就业处开具推荐表,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受学生档案盒毕业证的影响。
作者: 珊珊吾爱 时间: 2015-6-12 17:33
这个实习界定及说明解决了好些问题!
作者: jimmybeau 时间: 2015-6-12 19:58
分享得太全面了,我重新认识了实习生们。
作者: 青桦 时间: 2015-6-13 15:47
感谢楼主分享!
作者: Amandaluo 时间: 2015-6-14 18:07
谢谢楼主无私的分享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6-15 09:55
暴走的肥肠 发表于 2015-6-11 17:43 
$ h( w- `) `, k带薪或就业实习实际上完全有利于企业剥削大学生员工,特别是目前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首先,大学生一般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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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一概而论大学生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大学生对于单位本身就是弱势一方,更应该对与自身不同的情况法律及司法实践如何定义有更为清晰的理解,以此更好的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6-15 10:08
lgdhs 发表于 2015-6-12 08:37 
- V F# h6 a5 J/ w感觉其实HR们最关注的是实习期间发生工伤的问题,这个问题很麻烦,但也不能忽视。
3 ^* ^. ^1 o/ J" e 现在,上下班途中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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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该实习生是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形,则其享受工伤待遇。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6-15 10:14
王包子 发表于 2015-6-1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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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单位跟多所学校有实习合作关系,每年都会有实习生进驻企业进行实习,实习后有留下的自然也有走的。" _+ q' q& c% k" c4 p; S( V
...
, x; O1 [- V6 I8 [! W有签订三方协议吗?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6-15 10:19
曦宝kirou 发表于 2015-6-15 10:14 
# j/ V' @6 [' s) V) d; A; ~有签订三方协议吗?
4 {3 j0 ]3 z! Y+ g3 w有签订三方协议了吗?
作者: 王包子 时间: 2015-6-15 13:06
曦宝kirou 发表于 2015-6-15 10:14 
' k* T+ Q, `& ]* }/ A! X有签订三方协议吗?
2 \4 O( q a) i8 A没有签订三方协议,只是有实习协议,因为他们实习后有很多人都不留公司,就去其他工厂或者就转行业了,所以没有三方协议。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6-15 13:37
本帖最后由 spcchenyue 于 2015-6-16 11:27 编辑
( _) N; F0 F; t) B# ^1 J7 f- I王包子 发表于 2015-6-1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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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单位跟多所学校有实习合作关系,每年都会有实习生进驻企业进行实习,实习后有留下的自然也有走的。3 T9 [5 l! H$ L7 f
...
; I) x$ m8 J K
这个企业自身得清楚一种情况:即像正式员工一样管理并且与正式员工的岗位要求完全没有不同; 实习生已经处于毕业其不是以学习为目的而来实习(以就业目的)的 ;此情况构成劳动关系,最合法的是签订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除此之外则不构成劳动关系,您上述说的方法处理就可以。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6-15 13:41
曦宝kirou 发表于 2015-6-15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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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企业自身得清楚一种情况:即像证实员工一样管理并且与正式员工的岗位要求完全没有要求; 实习生已经 ...
# P9 G/ w/ J5 U( o% J: {. G5 G8 \
打错字了“ 与正式员工的岗位要求完全没有不同”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6-16 11:22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6-12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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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社保时又需要实习学生的档案和毕业证,因为他没有毕业又无法提供。”实际操作中,如果真要购买应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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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身份与学生身份并不冲突,《劳动法》对于劳动者资格仅是在年龄方面予以了限制,而具体劳动者具有双重属性的特征,其中对单位的人身依附性是其最大的特点;对于劳动者身份的界定关键在于其与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大学生以学习为目的、勤工俭学的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存在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而即将毕业的在校学生(如大专院校、大四已经结课的学生)以就业为目的的,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诸劳动,与正常员工无不同的,则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6-16 11:22
jimmybeau 发表于 2015-6-12 19:58
5 V+ X; w' \6 p/ {- Z; T t8 O
分享得太全面了,我重新认识了实习生们。
; | U& c7 W l: C$ C哈哈,


……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6-16 11:26
曦宝kirou 发表于 2015-6-16 11:22 
# A1 [* p7 w, @) y+ L劳动者身份与学生身份并不冲突,《劳动法》对于劳动者资格仅是在年龄方面予以了限制,而具体劳动者具有双 ...
7 e n y, }( k" {0 g. ^嗯,这样描述就更为明确了。感谢详细解答。。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6-16 11:28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6-16 11:26 
3 \+ ?5 s# A+ V嗯,这样描述就更为明确了。感谢详细解答。。
7 ~8 N$ h' p) J
客气啦 ~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6-16 11:31
曦宝kirou 发表于 2015-6-15 13:41 
9 f$ A& ]0 v% i* C1 I打错字了“ 与正式员工的岗位要求完全没有不同”
* w% V* d" T* H M0 v7 L( |7 `如果发现字打错了,你可以对自己的回帖进行编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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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包子 时间: 2015-6-16 11:42
曦宝kirou 发表于 2015-6-15 13:37 
1 q' I' w! L1 F1 k这个企业自身得清楚一种情况:即像正式员工一样管理并且与正式员工的岗位要求完全没有不同; 实习生已经处 ...
" Z2 a9 D2 c( B是这样,我再啰嗦问几句:我们招的实习生有本科的,有中专的,有大二来的,也有大三来的,这些学生学的是技工专业,也就是说他们在学校学的根本就没什么用,他们到企业实习的目的:一方面是看看能不能就业,一方面是看看工厂里这个行业究竟是怎么做的,所以他们至少在实习的前六个月是不可能达到正式员工的要求的,所以我们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他们可能好几个月都达不到员工的要求,甚至最后被我们退回学校。; m! k# \1 _: W: t: I
6 P d# _* l* S, E2 E所以我们是按学生管理,上商业意外险,发实习补助,除了年假和工龄外,其他待遇和正式员工一致,该休息休息,如果实习结束双方都想签合同,那就签正式的劳动合同,转为正式员工,我个人认为这不属于劳动关系,其实跟学校学习很像,所以就不用签合同,对吧?+ W* _5 o! P0 s; e0 O$ U& o( ^6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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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6-16 11:47
王包子 发表于 2015-6-16 11:42 
! l+ p6 f; P1 p4 K+ Q是这样,我再啰嗦问几句:我们招的实习生有本科的,有中专的,有大二来的,也有大三来的,这些学生学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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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是的。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6-16 11:49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6-16 11:31
, ~6 v- t/ x: _1 b7 R
如果发现字打错了,你可以对自己的回帖进行编辑的。
0 K! C0 ^) N) i% P: p' b
哦,这样就可以改了啊
~ 谢谢,版主~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6-16 12:28
曦宝kirou 发表于 2015-6-16 11:49
8 K0 }$ J$ D2 h9 E) j4 H% S' M+ F
哦,这样就可以改了啊~ 谢谢,版主~
* d9 J; c: d2 m) b
客气了,多用几次,你就熟悉了。
作者: 王包子 时间: 2015-6-16 13:12
曦宝kirou 发表于 2015-6-16 11:47
' t p# F1 \+ R! w
恩,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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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啦,学到很多东西。
作者: 曦宝kirou 时间: 2015-6-16 13:38
王包子 发表于 2015-6-16 13:12
3 P! L+ [. p( s ^( o2 H, R. S8 ]
谢谢啦,学到很多东西。
7 ~* X* o. B: O! e) C% U4 m
客气啦,昨天刚刚上线的”我帮你“ 这个版块有劳动派的律师专门回答咨询,以后有问题欢迎随时来问
作者: jimmybeau 时间: 2015-6-16 22:49
曦宝kirou 发表于 2015-6-16 11:22
! W/ ]$ P' Q9 s
哈哈,……
- [+ y/ i, Y. \ r! c
好贴,一定赞。
作者: 暴走的肥肠 时间: 2015-6-17 13:03
曦宝kirou 发表于 2015-6-15 09:55
E7 L& ^1 u B8 l) {% x: c
不能一概而论大学生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大学生对于单位本身就是弱势一方,更应 ...
6 l5 ^! J+ ]* V! U$ f- {现在一些基层岗位不需要太多专业技能的,大学生一抓一大把,本来找到工作就非常困难,只怕是对用人单位的不道德行为看在眼里却没法说出来。饭碗在别人手里。
作者: 超逸绝尘 时间: 2015-6-18 13:00
6 d9 I2 N6 W- B( F& M
楼主总结分析的很全面,感谢楼主一直以来的无私原创分享。
作者: kalex 时间: 2015-6-29 21:33
好话题,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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