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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享受流产假后,想再继续请病假,可否不批,作事假... [打印本页]

作者: city_lady    时间: 2015-7-13 15:15
标题: 员工享受流产假后,想再继续请病假,可否不批,作事假...
HR新人问题咨询:公司有女员工带环怀孕,公司依据规定给予15天的流产假,现15天后该员工说没完全恢复,想继续请15天的病假,且提供了医院的病假单,请问公司可以不给予批准病假,作事假处理么?谢谢!& b0 q, K/ s! L6 S7 p4 c( k+ W4 k

作者: 鱼向反方向游    时间: 2015-7-13 15:32
不可以,以病假单为准# T9 y% v: y+ [; N% B9 A% [
如果长期病假可以进入医疗期计算
作者: sylpjj    时间: 2015-7-13 16:29
此问题:
' |# H$ C- r2 B8 g9 t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的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具体各省,对此也会有不同的操作时间细则;$ {. x4 ?7 ]$ Y" W) X
2、如果15天产假符合法律规定,则在有医院休假证明的情况下,需予以批准,并以病假处理;2 e( r+ C8 S& o) I" V
3、具体病假时间可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执行。
作者: jimmybeau    时间: 2015-7-13 20:40
楼上各位回答的都太精彩了,完全赞同。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5-7-14 08:25
哈哈,沙发和板凳回答得很好了。照着做就行了。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7-14 08:51
sylpjj 发表于 2015-7-13 16:29
* ^! j6 j4 A0 H; A" S  W9 ^此问题:4 T# Z% m$ r3 `( |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的流产 ...
3 F% y+ G! Z- X2 D5 @2 q, f' E
详细和专业,感谢分享,学习了。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7-14 08:51
于人情于法理,还是先批病假哦。
作者: 公子无忧    时间: 2015-7-14 08:57
有医院病假单了都不算病假,贵公司怎样才算病假?
作者: 超逸绝尘    时间: 2015-7-14 10:27
我也学习学习。
作者: lxl321    时间: 2015-7-15 14:09
我过来学习学习
作者: 浮云SL    时间: 2015-7-16 11:08
我公司的做法是:按规定给予应休的假期,超过部分有医院证明的,给予病假,没有医院证明的,给予事假。病假超过两个月的,按国家规定签定医疗期协议。
作者: gyliangyuan    时间: 2015-7-16 16:03
浮云SL 发表于 2015-7-16 11:08 # j% U+ _+ j. b3 ~1 D; Q
我公司的做法是:按规定给予应休的假期,超过部分有医院证明的,给予病假,没有医院证明的,给予事假。病假 ...

; E: B8 e. Q5 [; a1 K, V- G医疗期协议?第一次听说这个词,以前公司长病假的,一般都是人道主义处理,没遇到医疗期到期解除合同的情况
作者: 煜李    时间: 2015-7-16 16:54
按病假算。
作者: 浅浅微蓝    时间: 2015-7-17 10:57
人家是流产,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一定程度伤害,又有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却不给请病假,不怕让员工寒心么?
作者: 义贤朱茂林    时间: 2015-7-21 14:44
只要有医院的证明,的确需要继续请假休息的,公司及的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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