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内容的疑惑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hipyn    时间: 2015-7-22 14:02
标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内容的疑惑讨论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9 U' J) s. ^" R* q: x3 ?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9 O1 s5 C3 |* }+ ~# V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S% o! a5 g  {' B! ~$ e0 a+ O. D
      ……
1 l* g2 T! ~3 B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 K+ C' R* S5 y) ?      ……”
' y1 p- F* a% A/ G% n4 K' G4 b2 ~5 G% N5 E
    根据本条第三项内容,公司与员工签订的第二份合同期满后,是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还是说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没有单方面终止的权限。希望听到详细的分析!!
, j. o0 b2 p4 D/ h0 D- ]+ E" C
作者: 俊汐    时间: 2015-7-23 07:48
法条中的“应当”是指必须的意思,因此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必须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按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作者: hipyn    时间: 2015-7-23 08:02
俊汐 发表于 2015-7-23 07:48
/ ^3 `3 L8 o) b5 D/ ]% F& H* S法条中的“应当”是指必须的意思,因此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 ...

  o, g7 t# \2 t. R) x- L7 Q' s版主,这条在立法的时候是居于什么样子的考虑去规定,立法时想通过这条规定规避什么事情,或者说通过这条规定达成什么样子的社会效果?望赐教!
作者: sylpjj    时间: 2015-7-23 08:41
从条款上看,结合你说情况,我觉得固定劳动合同期满,双方都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
4 }6 ^  o0 b0 [! ]; v1、固定与无固定最大的区别即在有无期限之说,既然约定了期限,那期限到期都有觉订是否终止的权利,只不过企业选择终止,则需按照第四十七条对劳动者进行补偿。8 R& |0 i$ ~4 F, w: R5 s0 e
2、并不是说签了二次劳动合同就没有选择是否续签的权利了,但是一旦决定续签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外,则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5-7-23 11:47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没有本法中的39和40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我想无非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吧。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7-23 13:08
hipyn 发表于 2015-7-23 08:02
' B+ O$ ^2 U0 d. q' o. q7 Q版主,这条在立法的时候是居于什么样子的考虑去规定,立法时想通过这条规定规避什么事情,或者说通过这条 ...

  |# g$ I% z" _5 |6 Y0 m哈哈,确实有“钻牛角尖”的精神。“打破砂锅问到底”啊。这个估计要问立法的官员们和批准本法的人大了。要知道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工农阶级才是国家的主人。所以立法偏向劳动者也是“理所当然”的,换个角度,其实我们自己也是劳动者。当然通常是认为维护劳资关系稳定和谐。
作者: 俊汐    时间: 2015-7-23 13:15
hipyn 发表于 2015-7-23 08:02
% \# D7 f7 b; Q$ v8 U) \+ m! n. ^版主,这条在立法的时候是居于什么样子的考虑去规定,立法时想通过这条规定规避什么事情,或者说通过这条 ...

4 ]! f  q, o1 Q" `差火兄已经解释了,你想想啊,要是不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你觉得哪家企业会主动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呢,这样公司就没有主动优势了,所以要稳定彼此劳动关系
作者: 俊汐    时间: 2015-7-23 13:17
sylpjj 发表于 2015-7-23 08:41
4 ?! G, o% d1 v) X, y: U从条款上看,结合你说情况,我觉得固定劳动合同期满,双方都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 ...

1 Z5 P# g! Z5 ]6 e& {9 Q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主动权在劳动者,具体的我已经给出解释了,呵呵
作者: 俊汐    时间: 2015-7-23 13:18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7-23 13:08
$ N$ I7 G3 Z+ h哈哈,确实有“钻牛角尖”的精神。“打破砂锅问到底”啊。这个估计要问立法的官员们和批准本法的人大了。 ...

/ Y8 r" j" d) y. K& v怎么看了之后,感觉一下子涉及到政治问题了啊,哈哈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7-23 15:20
俊汐 发表于 2015-7-23 13:18   w8 o% d( P& _: t, d% G9 N
怎么看了之后,感觉一下子涉及到政治问题了啊,哈哈
. l! V5 I3 ?2 n; m" b$ L+ Q
哈哈,没你说得这么严重,只是往大了说。
作者: hipyn    时间: 2015-7-23 16:33
感谢大家的回复,我认真去查询了广东省(我上班地方)这边的一些判例,和大家说的一样,都是偏向劳动者的,第三次公司已经没有主动权了。
作者: 超逸绝尘    时间: 2015-7-23 23:14
大家说的好专业,我就露露脸吧。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7-24 09:40
hipyn 发表于 2015-7-23 16:33
" A; h' X) _9 h' K) O6 N7 Y感谢大家的回复,我认真去查询了广东省(我上班地方)这边的一些判例,和大家说的一样,都是偏向劳动者的, ...

5 ]# ]; |$ J9 _- ]" a其实这个已经不重要了。都能够续签合同了,想必公司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还是认同的。所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又何妨。
作者: plm728387693    时间: 2015-7-27 22:40
象你们招聘量得多大啊。
作者: hipyn    时间: 2015-7-28 08:10
plm728387693 发表于 2015-7-27 22:40
0 r. M/ ?: @; `象你们招聘量得多大啊。
+ S+ B+ I$ m2 t  |
你这个话和我们这个主题似乎是无关瘙痒……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