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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因公司离职稽核导致员工“离职当日”未办理手续-风险预估 [打印本页]

作者: famousfu    时间: 2015-8-10 18:45
标题: 因公司离职稽核导致员工“离职当日”未办理手续-风险预估
公司业务人员离职,在办理离职手续前会有一个关于该员工的业务遗留问题稽核,稽核完成后,该员工才可以办理离职手续。3 Y" m( `( t; B
例:员工A于8月1日提出离职,计划8月7日离职,到期,因离职稽核未完成,无法办理离职手续,人事部同意其后面几天不来上班,待稽核完成,通知其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 f( x2 v3 o) K" x8 S) k6 @
问题:在以上过程中,公司会承担哪些风险?' ~8 k7 c- a  I, K" V$ r; G
          如果后期员工以各种原因不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该如何处理,以及其中的劳动风险?3 N- ?9 c& K" Y3 V" C

作者: hipyn    时间: 2015-8-11 10:24
这个案例缺少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果以下条件或文件存在,这个案例中不存什么太多的风险。
8 f0 o8 L$ t- O, K0 t+ ]1、员工的离职申请有书面或文字材料,且有员工签名。持有这样的材料,则可以证明员工提出离职,并且劳动合同已于8月7日终结。6 h7 l& y0 F' [
2、延后办理离职手续的事情已经通过书面或文字材料告知员工,离职手续无非就是工资结算,诸如离职证明、社保公积金停缴可以忽略不计。0 t" W# [: U/ y. Q, k; z) E
不来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有效的方式(邮件、快递)等方式告知员工前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可以在文件申明如不办理手续,则暂缓发放工资。$ I& x5 i6 E. t; |! U5 h! x
个人意见,欢迎拍砖。
作者: 龚蕾    时间: 2015-8-11 10: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丙饼    时间: 2015-8-11 14:07
从楼主的论述上来看,公司确实并不存在什么风险,反而是该名员工若是找了下家,没有正当的离职手续,而下家偏偏还让他入职了,那么下家会存在重复用工的风险。至于贵公司,只需在通知时保留证据即可~~~' A0 b; _# S+ E. i+ V& j+ q3 W
个人浅见,不喜可喷~
作者: aggiehoo    时间: 2015-8-12 14:29
丙饼 发表于 2015-8-11 14:07 6 w+ Z4 c" D0 M4 V
从楼主的论述上来看,公司确实并不存在什么风险,反而是该名员工若是找了下家,没有正当的离职手续,而下家 ...

+ Z" I2 ~, {. c" Q原来如此。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5-8-13 14:40
1、个人觉得离职手续没有办理或没有办理完,还不能视为和公司脱离关系。还是有一定风险的。比如意外伤亡、非因工受伤。所以还是需要让对方办理离职手续,至于稽查,公司说明,稽查出了问题,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就可以了。或者言明,其离职工资待稽查无问题后再予以发放,但不超过一个月。总之,觉得手续要先办理完毕比较稳妥。9 B  [7 G- x; e% z5 J% y" r0 \
2、若迟迟不来办理离职手续,当然也是有风险的。还是需要EMS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到本人,并且保留证据。
作者: famousfu    时间: 2015-8-13 18:45
rainytao 发表于 2015-8-13 14:40
. n1 x$ c, m) Y5 X; s& g4 w1、个人觉得离职手续没有办理或没有办理完,还不能视为和公司脱离关系。还是有一定风险的。比如意外伤亡、 ...
8 v7 p. b& b. j0 H9 u6 R
感觉你说的比较靠谱,我也是这么觉得,没有办理手续,始终都是个炸弹
作者: famousfu    时间: 2015-8-13 18:49
丙饼 发表于 2015-8-11 14:07
# U  o0 ]. j4 V从楼主的论述上来看,公司确实并不存在什么风险,反而是该名员工若是找了下家,没有正当的离职手续,而下家 ...
! x, M8 u4 \! G; @& P
之所以存在重复用工风险,还是因为和我们公司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我们可能还是会有吃官司赔偿的风险。
作者: famousfu    时间: 2015-8-13 18:52
hipyn 发表于 2015-8-11 10:24
: j; w0 `1 }% C: S3 q% P这个案例缺少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果以下条件或文件存在,这个案例中不存什么太多的风险。
) W( T3 B/ Z/ n1、员工的离职申请 ...
6 R8 Q* t/ E' H: B8 l7 x
考虑的比较详细。0 e0 F  b8 c) s; [* j8 ^( S
提出离职不能代表已解除劳动合同,仅为离职意向,解除劳动合同还需劳动合同终止的手续,不过作者所说:”通过书面或文字材料告知员工延后办理离职手续“是个点子。
! S" x$ i: Z6 ~% t# j; W感谢参与
作者: 丙饼    时间: 2015-8-13 20:14
famousfu 发表于 2015-8-13 18:49 . j' k$ t4 x* _1 Q& q5 B4 F
之所以存在重复用工风险,还是因为和我们公司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我们可能还是会有吃官司赔偿的风险。 ...

3 d; @0 u: Q+ [" x& K7 _$ Z( c还有这事么?受教了~~~~·
作者: 超逸绝尘    时间: 2015-8-17 22:44
hipyn 发表于 2015-8-11 10:24 7 H7 @; H" \0 v8 q* |
这个案例缺少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果以下条件或文件存在,这个案例中不存什么太多的风险。1 ]9 N9 }& f# }! a6 I
1、员工的离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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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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