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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因公司离职稽核导致员工“离职当日”未办理手续-风险预估 [打印本页]

作者: famousfu    时间: 2015-8-10 18:45
标题: 因公司离职稽核导致员工“离职当日”未办理手续-风险预估
公司业务人员离职,在办理离职手续前会有一个关于该员工的业务遗留问题稽核,稽核完成后,该员工才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c: k" i/ x6 B0 e$ Q3 a
例:员工A于8月1日提出离职,计划8月7日离职,到期,因离职稽核未完成,无法办理离职手续,人事部同意其后面几天不来上班,待稽核完成,通知其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1 t2 T- a( ^) V
问题:在以上过程中,公司会承担哪些风险?
+ t1 ?: L/ n3 S' O- ]9 I          如果后期员工以各种原因不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该如何处理,以及其中的劳动风险?  W0 `& _. r# Q1 o  M; b

作者: hipyn    时间: 2015-8-11 10:24
这个案例缺少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果以下条件或文件存在,这个案例中不存什么太多的风险。) F( \& k5 X) l4 q  B$ X
1、员工的离职申请有书面或文字材料,且有员工签名。持有这样的材料,则可以证明员工提出离职,并且劳动合同已于8月7日终结。, ^2 ?- N( U3 l3 A
2、延后办理离职手续的事情已经通过书面或文字材料告知员工,离职手续无非就是工资结算,诸如离职证明、社保公积金停缴可以忽略不计。
5 M) [5 ]+ o0 F# O不来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有效的方式(邮件、快递)等方式告知员工前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可以在文件申明如不办理手续,则暂缓发放工资。% Q; S3 q' t# H2 g7 O% ]
个人意见,欢迎拍砖。
作者: 龚蕾    时间: 2015-8-11 10: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丙饼    时间: 2015-8-11 14:07
从楼主的论述上来看,公司确实并不存在什么风险,反而是该名员工若是找了下家,没有正当的离职手续,而下家偏偏还让他入职了,那么下家会存在重复用工的风险。至于贵公司,只需在通知时保留证据即可~~~' D# \' v7 ^. A) k! C) E3 C
个人浅见,不喜可喷~
作者: aggiehoo    时间: 2015-8-12 14:29
丙饼 发表于 2015-8-11 14:07 : l6 Z( E: }& J; l" a+ W) A& X0 w! K
从楼主的论述上来看,公司确实并不存在什么风险,反而是该名员工若是找了下家,没有正当的离职手续,而下家 ...
% G0 ~( k; z- n5 a( R
原来如此。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5-8-13 14:40
1、个人觉得离职手续没有办理或没有办理完,还不能视为和公司脱离关系。还是有一定风险的。比如意外伤亡、非因工受伤。所以还是需要让对方办理离职手续,至于稽查,公司说明,稽查出了问题,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就可以了。或者言明,其离职工资待稽查无问题后再予以发放,但不超过一个月。总之,觉得手续要先办理完毕比较稳妥。) @% r9 u( N/ |2 H# E* f
2、若迟迟不来办理离职手续,当然也是有风险的。还是需要EMS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到本人,并且保留证据。
作者: famousfu    时间: 2015-8-13 18:45
rainytao 发表于 2015-8-13 14:40
+ ^, G$ T4 A$ V. G! L% _1、个人觉得离职手续没有办理或没有办理完,还不能视为和公司脱离关系。还是有一定风险的。比如意外伤亡、 ...
9 t. @7 s0 m$ w' S
感觉你说的比较靠谱,我也是这么觉得,没有办理手续,始终都是个炸弹
作者: famousfu    时间: 2015-8-13 18:49
丙饼 发表于 2015-8-11 14:07
+ L% S0 ?3 L2 T, C( L从楼主的论述上来看,公司确实并不存在什么风险,反而是该名员工若是找了下家,没有正当的离职手续,而下家 ...

# ?8 L8 Z. O* I2 H5 b( [/ V' f3 n& k之所以存在重复用工风险,还是因为和我们公司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我们可能还是会有吃官司赔偿的风险。
作者: famousfu    时间: 2015-8-13 18:52
hipyn 发表于 2015-8-11 10:24
- y$ B. g- n" q1 @# {这个案例缺少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果以下条件或文件存在,这个案例中不存什么太多的风险。
+ w5 K" O: B8 f5 T# C1、员工的离职申请 ...

2 l& \: X1 z- k8 V4 Y1 A/ f4 H考虑的比较详细。1 i2 _1 _1 T, r$ M! ]% {% k
提出离职不能代表已解除劳动合同,仅为离职意向,解除劳动合同还需劳动合同终止的手续,不过作者所说:”通过书面或文字材料告知员工延后办理离职手续“是个点子。0 ?4 D1 H; ^1 j) w! I! B
感谢参与
作者: 丙饼    时间: 2015-8-13 20:14
famousfu 发表于 2015-8-13 18:49 ) j; j# z( X+ H$ P/ s0 r5 D
之所以存在重复用工风险,还是因为和我们公司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我们可能还是会有吃官司赔偿的风险。 ...

& i  t# I) i% D* m还有这事么?受教了~~~~·
作者: 超逸绝尘    时间: 2015-8-17 22:44
hipyn 发表于 2015-8-11 10:24 & G$ V2 a- I) \* J, g  t9 L
这个案例缺少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果以下条件或文件存在,这个案例中不存什么太多的风险。' ?% ~7 Q. ^& i( r% `/ q
1、员工的离职申请 ...

' W3 w) ?! F# e8 ^分析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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