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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实际案例,请各位前辈支招!! [打印本页]

作者: 浮云SL    时间: 2015-8-14 10:43
标题: 实际案例,请各位前辈支招!!
本帖最后由 俊汐 于 2015-8-14 14:34 编辑 1 L- K4 s: U; Q& h; C$ z* O) x. C5 x

. z% v2 e& x7 w5 e' O! H; u    我公司一名劳务派遣公司员工,7月5日--10日请病假5天(当地医院的诊断书),期满后,连续15天没来上班。公司就以连续旷工三天为由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但是该人接到退回的通知后,到公司来找,说是其到北京看病,没有来得及请假,鉴于此情况,公司让其提供在北京看病的一切材料,他又说,他是通过朋友找北京的医生给看的片子,所以没有医院就诊、检查的材料,但是他可以让北京的医生出证明。我想请问各位HR的高手: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可以认定其撒谎,直接定为旷工?% p. N- g: H. ~6 i
        还有一个情节是:他没上班期间曾向同事发了一条短信,委托其向单位请假,但是这名同事向单位提供了没有收到短信的证词。这种情况下,这条短信能算他请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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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pyn    时间: 2015-8-14 13:51

8 w9 t7 |% r9 V3 o+ q7 b楼主在问这个问题前,建议先理清楚你们公司、劳动派遣公司、被派遣员工三者的关系。既然已经用了劳动派遣的方式,哪里来的那么多员工管理的是是非非,这个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去就行了,至于他们应该怎么去解决那些是是非非的事情就他们愁去吧!!
+ f9 m, W- ]! }& y- f2 B2 H6 m* e当然,这种情况需要处理也简单,公司请假制度齐全的话可以以严重违纪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算请假也得有个先先后后吧,得有合理的程序和事由吧!
作者: 任珺    时间: 2015-8-14 13:51
个人以为:该情况可认定为“旷工”。病假必须是要提供相应的诊断书及就医记录。没有相应的证明是无法认可其病假的。其次,就员工发短信让其他员工代为请假一事而言,最多只能说明他有事先请假的意愿,但是最终的结果是:公司没有接受到任何他的请假信息,而这个结果也必须是由他本人来承担。6 ^6 S+ w/ o* b1 [" W, ]% [
另外,从公司的判定角度来讲,凭借的是:员工是否能提供符合病假规定的就医证明。就事实而言,员工是否撒谎,是没有确切证据来判定的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5-8-17 17:43
hipyn 发表于 2015-8-14 13:51
( }9 Q) d' Q: z, j0 A( n楼主在问这个问题前,建议先理清楚你们公司、劳动派遣公司、被派遣员工三者的关系。既然已经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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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同你的说法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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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的处理流程有问题,至少要先联系上员工,提前跟派遣公司通好气。
作者: cc0089    时间: 2015-8-19 16:56
hipyn 发表于 2015-8-14 13:51
1 D, j8 T* U9 a5 g楼主在问这个问题前,建议先理清楚你们公司、劳动派遣公司、被派遣员工三者的关系。既然已经用了 ...

% F! [* o4 b, I8 q. h& q同意,现在引入劳务派遣模式就就可以很好避免这些劳动纠纷,退*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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