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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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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nica0614
时间:
2005-11-18 16:49
标题:
[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事情是这样:公司有一位员工不服从上级管理,分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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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而且经常无故迟到,违反公司纪律。公司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公司基本没有解聘过员工,又觉得这种方式太强硬。顾及员工面子,只好选择合同到期不续的方式终止劳动合同,毕竟合同也快到期了。但是当公司想提前一个月通知该员工但尚未通知时,该员工来请病假,原因是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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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时公司再与其终止合同就是违法的了;如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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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违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是调岗等方法,是不是也会承担诉讼风险呢?这种情况下,法律如何保护公司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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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诸位,如果您的公司出现这种情况,您会怎么处理?
作者:
无心快语
时间:
2005-11-18 17:12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届满时,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顺延至哺乳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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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合同到期或者违纪为由终止合同不太可能,另外调岗也不是很随意的事情,应该征得员工同意。所以,最好的方法是进行绩效考核,以对员工进行有效控制。
作者:
markwang05
时间:
2005-11-18 17:41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对于这种情况,一般的单位不适合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这样做的话很可能要坐在被告席上的;可以采取这种做法,如果贵公司有考勤制度,关于这种迟到、早退,及不遵守劳动纪律的在文件上有明文规定的处罚条款,可以按照条款上执行(前提是这种文件全公司人都知道,并且不违法),这样做一来对于该员工如果经常迟到,那就按照条例进行罚款,一直罚到她本人提出辞职为止。可以杀鸡给猴看,顺便整顿一下劳动纪律。
作者:
monica0614
时间:
2005-11-21 14:00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多谢两位!其实该员工的行为按照公司制度来看已经达到可以与之解除合同的程度,只是公司执行制度时一直没有做到“令行禁止”。现在他以怀孕为由更加对部门经理安排的工作加以推托,如果这个岗位一直保持这样,那么他的经理就不得不一人身兼二职了,如果再招新人,那么有超出该部门的编制和预算。
作者:
心灵开瓶器
时间:
2005-11-21 17:42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又学会了一种人事管理的方法了!
作者:
angel0987654321
时间:
2005-11-22 09:21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我认为,首先应选择治本的方法,从该员工的思想工作去引导他,了解其为何不服从管理,并引导其端正态度,如果该员工顽固即可按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奖罚条例进行严格处理,正如markwang05的观点一样。
作者:
石河子
时间:
2005-11-22 10:35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我觉得针对此提问的企业一定是台资企业,否则怎么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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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太差,建议到我公司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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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怀孕的员工企业应该照足国家法律法规来做,而不是给老板出谋划侧的对付员工,你们也会有老婆,也会怀孕,假设是你们的老婆遇到这样问题,也这样处理吗?
作者:
taj_sohu
时间:
2005-11-22 14:19
标题:
依法解除合同
[quote]以下是引用无心快语在2005-11-18 17:11:32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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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届满时,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顺延至哺乳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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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遵照第三十条:即使存在“三期”,只要劳动者存在《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4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25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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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合理应用,但决不姑息...
作者:
飞翔蔚蓝天空
时间:
2005-11-22 16:09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看到挺可笑的,有点像我公司的情况,不过好像还差点。对怀孕的人当然不能随便开除,不合法也不人道,但按公司制度执行总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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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想顺便问一下:怀孕员工辞职,不论是怀孕几个月,公司都可以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吧?
作者:
annie_lu
时间:
2005-11-22 17:57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我们公司也出现了这种情况,但是还是没有终止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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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从人性角度来说,怀孕本身就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难免会影响工作。我想每个公司所养的闲人应该也不止这一个吧。多养一个孕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重要的是法律法规都规定,处于三期的员工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
作者:
金林铸钢
时间:
2005-11-23 09:33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其实很简单:(1)如果她未婚先孕且没有合法的《结婚证》,则违反了《婚姻法》,劳动法中有一条“违反国家要求的法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用任何补偿”,婚姻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2)如是合法怀孕,则找她谈话,告诉她所从事的工作不利于BB的成长,最好“停薪留职”,当然你不要直接告诉她,而是要掌握说话的技巧和方法,一旦她上当,立即办理,这个实战性很强。(3)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工资。(4)迟到在先,而非怀孕在先,因此先重重处罚再恭喜她怀孕,此乃胡萝卜加大棒也!
作者:
HR庶民
时间:
2005-11-23 15:01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现在当然不能解除啦!追罚迟到还行!一定要按原有的相关的员工守则来办!
作者:
HR庶民
时间:
2005-11-23 15:06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这使公司当断不断,要付出代价!!怀孕也是意外,还是公司来买单!!
作者:
日光海滩
时间:
2005-11-23 16:09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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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不努力,违反公司制度是一个事情,这个按照公司制度应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既然在前期公司没有处罚,那是公司执行力不到位,是公司当断不断,才拖到今天这个时候。面对今天的结局,公司首先做的不到位,这个是没有办法推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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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怀孕又是一个事情,无论前提怎么样,任何女人在怀孕的时候,即便是犯了死刑都不能执行,况且是解除合同呢?公司前期因为顾及面子,考虑到影响而没有辞退她,现在在这个时候在动手,是不是影响更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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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的建议是:既然到今天这个结局的首要因素是公司行为造成的,那公司必须继续为自己的失误买单,不能辞退该员工。对于岗位工作问题,可以提前招聘人员来顶替,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女人要生孩子,这个是没有办法的,至于增加人力成本,这个是企业必须为自己的失误做的学费,必须的。
作者:
皇者归来
时间:
2005-11-25 18:49
标题:
本人认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 第三章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B]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B]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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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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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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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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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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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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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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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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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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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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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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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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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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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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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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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由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受第二十九条所限制。不过出于人道的角度考虑,为其领取生育保险待遇还是应该的,不在职人员是不能领取生育待遇的。而且在孕期解雇劳动者,多多少少对公司内部的士气会有影响的。
作者:
皇者归来
时间:
2005-11-25 18:51
标题:
本人认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好意思,重复发言了[EDIT]用户“皇者归来”于2005-11-25 18:57:17编辑过此帖。[/EDIT]
作者:
ayzm0032
时间:
2005-11-26 16:42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看到上述案例,我不由的想起我们公司前不久发生的事情,A员工经常不服从上级工作管理,经过多次的沟通,了解其主要原因是因对工作已无热情,无积极性。针对其原因,我公司领导表明立场:给其一段时间望其针对自身的不足进行改善。如照旧的话,双方将双向选择,当事人应承了公司领导的处理方式。经过一段的时间观察,此员工仍我行我素,对此公司领导又与些进行沟通,对其说明:因当事人的工作态度及不能胜任此职位,公司将招聘适合人才接替其工作,问其是否会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员工A也答应公司处理决定。前两次沟通都做员工沟通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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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新员工入职后跟员工A交接工作将完毕后,意想不到事件出现了,员工A请假一天在广州找工作的路途中,不幸遭遇到抢劫,提包被抢,而包里带有毕业证原件、身份证等证件也丢失。在员工A即将离开公司的时候,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件。对于一个要找工作的员工,身上无身份证和毕业证,有哪家公司会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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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所当然,在她辞职当日,她向公司领导提出要求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通知单,否则必须给予经济赔偿金,做为一个从来没有因为辞退员工而给予经济赔偿金的员工的公司,绝对不允许此事发生在公司里面,也不可能“一职两人”,只能对她进行调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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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反思这件事,主要是由于考虑员工的面子问题,认真只要双方口头达到共识解决此件事情应没有问题,以个人主观意识去解决此事.对此我已得到深刻的教训,在处理此事的员工沟通书面记录也未做双方签字确认,这也是工作失误之处.现我公司已实行效果考核制度,对员工的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作者:
rockwelly
时间:
2005-11-30 13:13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呵呵!怎么这么麻烦啊?做的不开心了就走好了,哪有死赖着不走的啊?
作者:
年轻的风
时间:
2005-11-30 13:56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到公司里执行力不够,可以加强执行力的培训(例如,<没有任何借口>,<嬴在执行>),再有要跟上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制度.
作者:
碧雨幽兰
时间:
2005-12-1 16:46
标题:
RE:[原创] 突发事件,不知该怎么处理,请教诸位!
我们公司最近遇到这种事情,A员工工作表现极差,公司预做终止合同的处理,但因其怀孕又续订一年劳动合同,产假之后我公司给其调岗,她本人不服,提出各种法律条例压公司,公司经咨询后得知调岗及降薪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协商解决。我公司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但将其劳动关系延续至哺乳期满。并按规定支付其本人赔偿金,
作者:
碧雨幽兰
时间:
2005-12-1 16:50
标题:
可以
其本人提出可以。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要支付其赔偿金,如果劳动合同期未到,还可以收取她的违约金(也可不收,公司自己决定),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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