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关于年假的疑问 [打印本页]
作者: 外人道 时间: 2016-1-26 10:04
标题: 关于年假的疑问
公司新管理规定中,关于年假的规定;
: s, T8 Y, M4 m* J7 `5 q8 e: w. {3 C带薪年假
(一) 员工转正后可享受当年年假,即5个工作日/每自然年,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个工作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 员工转正后即可享受年假,当年的年假须在自然年内休完,逾期作废;原则上来说,初始年的5个工作日的年假不可以提前一次修完,从转正日算起,平均每月可以休0.5个工作日,每位员工的年假=0.5日*转正后自然年剩余月份;
(三) 离职员工的年假按照当年的服务月份数按比例享受,计算不够的,按照事假扣工资;
(四) 带薪年假申请最小单位为0.5天;
(五) 下列情况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1、 当年请事(病)假累计超过20天;
2、 当年请产假超过90天。
(六) 员工在申请年休假时,不得与法定公休假(春节、国庆节)一起请休假。
2 B8 y& p% W; e) ]/ J8 ~* h
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想问下怎么解决:- b6 k% T0 F2 ]/ u( q4 q% D9 y
某员工15年11月转正,12月享受0.5天年假,那么16年1月开始重新计算年假。* z3 l% n& _5 J
员工认为,年假按照自然年计算,那么16年就有6天的年假,想要在2月一次性休完。( b9 }( t7 T# g# D
人事认为,转正之后其实只工作了1个月,还够不上满一年增加一天,所以只有5天,加上是初始年,所以不能一次性休完。, L$ ^8 I \& k' R
; k0 _8 d' g3 P5 o8 E3 `7 w- B
作者: 寻找灵感 时间: 2016-1-26 10:38
楼主你好,我个人认为:可以从“(六) 员工在申请年休假时,不得与法定公休假(春节、国庆节)一起请休假”这条规定来说明。2月份,刚刚修完春节
作者: 站在HR的边缘 时间: 2016-1-26 14:53
个人觉得应该是只有5天年假。这个问题产生主要是公司的规定太模糊,不清晰。既然产生了问题,就应该去解决,把一些可以想到的可能都说明一下。
作者: 小xiaoHR 时间: 2016-1-26 14:55
如果按照国家法律走就很清晰,这个是属于公司层面上有变动的,自行规范清楚就行。
/ B7 E. `( A* u0 G分享在网上看到的几个有用的年假计算公式:3 u9 a/ A0 ^% V0 n$ x" w& ^
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6 B7 Z9 H, ~7 W( p7 Z
公式二、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7 p2 M8 H# Z) D, ]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x200%x应休天数
作者: hr小菜123 时间: 2016-1-26 15:01
在满足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很多企业都会多给员工一些年休假。但这个时候如何实施,就需要HR考虑的全面一些,在制定年休假制度的时候,要综合考虑各种会出现的情况,详细说明,这样才可以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矛盾。
作者: 小花雨 时间: 2016-1-27 09:32
先支持一下!
作者: 小花雨 时间: 2016-1-27 09:55
个人认为应该只有5天年假。与员工说明清楚,会理解明白的。
作者: 老崔郑州HR 时间: 2016-1-27 10:32
年休假问题建议从下面几个角度考虑:
* l n% M/ P! h7 e; L' @1、合规性:公司制度应该参照2007年514号国务院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不要和条例相违背;
1 U+ d" c6 M/ o# V# b8 d: {* E2、和员工的沟通:这个是最重要的,员工不提,怎么都没有问题,其实说到底是一个契约精神的问题;
& B+ q+ }( J1 |, J8 y& Q3、文化等外围因素的影响:企业鼓励的方向是什么,和员工的诉求一致吗,实际的文化导向或者风气是什么样的。
+ I/ H0 \1 ~* A( f6 q4 U& h抛开这几个方面单纯的讨论技术性问题是没有太大价值的。
作者: duruo521 时间: 2016-2-19 14:16
我们是入职满一年 才有年假 , \: z+ x. l, D# \$ T' z5 l
也就是入职的次年起,享受年假,满一年5天,满2年和3年10天,满4年及以上的15天
4 S9 J9 D3 E+ w- b) u& ~8 K8 S- |1 W年假因工作原因没休完,可以申请延期,最长延期半年,再过期则作废! U. }4 ?0 F( t7 y* ` H- o
不限制跟法定假啥的一起休,具体由部门拿捏,只要工作安排得开都可以, I" R* c, u! d7 E
离职时,若有没休完年假,无需任何手续,HR直接按实际工资结算到离职当月工资里
R0 q8 i1 b$ J5 ~: O: f1 d0 k: q一直没有纠纷,应该也跟公司文化有关,一直比较人性化,对员工很善意
作者: 外人道 时间: 2016-2-23 09:40
duruo521 发表于 2016-2-19 14:16
( {% \; i$ T; i' p9 J; L
我们是入职满一年 才有年假
9 ?0 z" p% M1 d8 s1 A7 Q1 x/ Y也就是入职的次年起,享受年假,满一年5天,满2年和3年10天,满4年及以上的 ...
0 Y& E" L8 Z9 e8 i0 x2 Z
这样的公司好棒!
作者: hejinboemail 时间: 2016-3-1 08:00
外人道 发表于 2016-2-23 09:40 
" b/ W0 a: z3 _+ Z5 C这样的公司好棒!
6 L( n+ l$ t3 b% G' D& S- q! E1 u9 @从制度设计上来看,你所在的公司应该是一个比较新的公司。
作者: 89375210 时间: 2016-3-9 13:47
个人认为应该只有5天年假.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6-7-4 09:09
那他为什么12月份么有休年假呢
作者: bunnyhuang 时间: 2016-7-27 08:29
我比较care的是产假之后没有年假一说。产假算病假吗?事假吗?
作者: caixby 时间: 2016-7-31 22:17
从这个制度上看,一方面公司既想压缩年假使用(转正后才能使用),另一方面也很大方(增加一年,年休假增加一天)8 q! U$ o4 X: ?5 b2 S
公司大方算公司福利,但转正后才能使用转正后时间所对应的年假,这相当于省去了试用期应该享有的,会有一点瑕疵
/ x' T$ }" _& E# Y5 P" Q( j
I1 p3 m) |; ^. l! J从你遇到的问题来看,主要是制度规定不清楚导致,修改制度即可。
作者: 外人道 时间: 2016-8-16 10:29
bunnyhuang 发表于 2016-7-27 08:29 
5 D) A4 Z8 y p) r9 ?) `我比较care的是产假之后没有年假一说。产假算病假吗?事假吗?
6 L7 L; t; f9 v2 f3 F产假按照规定休,不影响年假的。年假都是按照自然年累计,所以产假后还是能休年假。
作者: bunnyhuang 时间: 2016-9-22 22:29
外人道 发表于 2016-8-16 10:29 
* [3 T# ^: w5 L% G' a产假按照规定休,不影响年假的。年假都是按照自然年累计,所以产假后还是能休年假。 ...
: H( a( R6 V1 z' @# m# w
多谢指点。。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6-9-29 12:38
你们公司的年假政策,已经高于国家标准,好好跟员工解释说明,若员工实在不同意,那以退为进,请员工按照国家标准来,我想员工肯定会选择公司的方案。
作者: boyue518 时间: 2017-1-4 14:03
事先跟员工解释清楚,放到公司规章制度里
作者: bbird312 时间: 2017-1-12 14:16
学习了,学习了,谢谢谢谢
作者: 寂寞沙洲20088 时间: 2017-9-28 11:17
年休假应按日历年度安排,不足一年应予以折算安排。* i- h) r( @! o9 o2 l
这有两种情况:
/ z4 R. Z. S. H; ~6 f1 ?& L0 y第一、如员工2008年7月1日毕业入职公司,到2009年7月1日起为连续工作一年,则可以享受年休假。那么2009年应为其安排几天年休假呢?按2009年7月1日之后的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即183天(2009年7月1日之后的剩余天数)/365天*5天(正常一年应当安排的年休假)≈2天。注意,不采取四舍五入,不足1天的余数一律舍去。+ F# @, L& a d2 Z8 e
% g" W) l% m- S- Y' a, V第二、如果员工在年中离职,当年年休假同样应折算。3 Z2 M# X7 F* {
提请注意的是,年休假应当按照日历年度,每一年分开计算与安排,不可跨日历年度计算。
9 @; x9 O; P' S比如说,员工2009年7月1日即满足了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则在2009年剩下的日子里,就应该为员工安排年休假。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可能会以为,单位在2009年7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的一年里为员工安排5天年休假就行了,这是错误的,应该按日历年度分别予以安排。
/ ~7 ^: x) D0 K2 P" p
作者: McPhee 时间: 2017-11-23 09:48
一、关于年休假的享受资格和享受天数9 x {3 z, w. \5 g
1 I. U+ T, y% U0 A3 Q3 f
1、享受资格:《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 ^, ~- g8 S, g h& H- v2 l
, w& l) f- P w“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怎么理解?实务中比较混乱,各地法院有不同的解读,现结合相关规定做个分析。" _: ]3 i% Z; G t7 O
$ S( x2 W* F+ I3 d( x7 X
人社部曾就这个问题请示过国务院法制办,在国务院法制办答复后,于2009年发布了一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的文件,文中答复:“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很多人看后仍有点糊涂。
; L9 {% A1 |" V) k2 `' e6 K7 o
; F7 d- z4 ^1 ~; ^* H) t _8 j5 v7 P人社部这个复函中“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包含两层意思,1)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或2)职工曾在本单位之外的其它某一个单位连续工作过满1年;
& w$ i+ k/ V) h# Z3 \" j
# _" M7 T& Q$ W“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是指职工在任何一个单位都没有满一年,但几个单位之间的工作年限连续起来满了一年。这里并未限定必须是本单位和前单位之间的连续,前单位与前前单位之间的连续其实也属“不同用人单位连续”。
3 V& Y% B; p( T3 X! I6 Q) W
* G4 K* L, B. F3 `& ?' J有些法院将“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仅理解为“在本单位及本单位和前单位之间的连续”而忽略了职工在本单位之外的其它两个单位之间连续工作满12个月或者在其它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这两种情形。
# N8 z9 ^: ?7 K* t/ p* W1 Q; ~8 s. `: C2 n4 A u) T$ E: U+ q
) U" Y6 b( d! d! }, ^- t ~- ~# F* K; r深圳实务中之前对这个问题理解是正确的,《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2010年)》第六条规定,劳动者仲裁请求享受年休假待遇且能证明其曾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应认定其具有享受年休假待遇的资格。后来,深圳中院2015年发了一个裁判指引,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又出现偏差了,只局限于本单位和前单位之间的连续,无视了员工可能满足了曾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这种情形。" z, v% y9 {" l5 A
& A% I$ R% }6 G$ q( s我个人认为在这个问题的理解上,北京高院于2017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第18条对此做出的解释是最符合立法原意的。
. X* S* B) W3 g3 S b# B' s9 Y" n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第18条摘录:
P6 C- p4 j6 S: ?' q" G' M0 P+ O; P8 n2 [4 r; w5 x
“连续工作满12个月”,指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曾经在同一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连续不中断工作满12个月。
. N% Q" b* I. |8 L7 v; M) X2 g 5 D2 d- C+ n3 H8 [+ L
劳动者在符合参加工作后曾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条件后,此后年休假时间以当年度在用人单位已工作时间计算。; y$ A Q6 d" ~ [! e. S, g/ `. o
( m4 \/ X2 \, P2 N6 W2、享受天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9 W& | Z X" ~0 m9 {$ i7 o$ X+ |2 y1 K9 g: b9 C
“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6 c+ ]& q. i+ o
+ k) l5 Z2 d2 w* v! d6 [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7 e) c h% G: n7 d+ K
- F' T# I" i3 Z9 h' G二、新入职和离职的年休假天数折算规则5 Q2 ~. O. w1 O U: n( ]
! C2 l; N2 l! o1 A8 i; @ B1、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9 N" g; [+ D. l
3 ` `; t. `) r. b9 B【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9 H% t7 f# o/ ^2 [+ h% p) p
# X4 d7 @( j" B/ C0 m' z6 {& u3 Q# I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X6 W+ P5 I6 L3 J/ y+ @
4 p9 c+ k. B" k【实例解析】张三风在太极公司已连续工作2年以上,离职后于当年9月1日入职武当公司,张三风在武当公司剩余日历天数为122天。按照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张三风年度可享受的休假天数为5天。因其新入职武当公司,则张三风在武当公司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因此张三风入职武当公司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为1天。' E; [" d$ H: l
! b! y2 ~" _: m7 d/ {# R* Z0 S
2、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 m* o$ S9 N) Q3 m
) ]8 C. s) u0 G! v& m/ a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0 C1 ?4 z: p$ ~" Z. |" J8 k1 s W I. f1 k* z. R8 b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3 K/ b D! o a" q; }0 E
' U# p' M6 m- s, U" D【实例解析】杨云聪在天山公司已工作3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10月31日天山公司和杨云聪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当年度杨云聪在天山已工作了305天,假设天山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假2天,那么杨云聪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305÷365)×5-2≈2.18天,因0.18天不足1整天,所以杨云聪离职当年度还可享受2天年休假。" n% X& A# c' \; {4 K4 S# U* ^2 L
3 J w# V" r8 G/ w" i' Y8 N: L
三、关于带薪年休假与其他假期的关系& z& U$ p) f" e9 I5 v. o, D8 M
4 A$ x3 k) H+ s" v1、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关系
7 w3 E2 k- {% {7 m* }! i; D$ U( S0 c6 i" N6 N& S
, R; P1 P {6 ~1 C( l2 A* H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R% b1 U' |6 g# ~1 R% H; ]
) p3 b; V C4 f& H, F2、年休假与寒暑假的关系
( a9 s. [3 h0 B, l5 `$ T7 N' x' g2 ^
( w- p$ R/ s5 ]# S! a* F% x5 X% B5 ~6 B: S
在我国,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因此,带薪假休假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4 \2 I ?. L! C) u9 g" k
Q" ^( [6 p7 r8 z
3、年休假与事假的关系' i; e" U. q9 Z. K3 O
- W+ ~( Z3 j$ o( ^
+ `5 R, }+ @. B, j: z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果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1 e( A; [2 A1 ^1 n6 V+ A0 K! Y
{. z6 a) a9 U O' }0 [
注意:如果事假期间已扣工资的,则不受事假天数限制,都应当享受年休假。! N7 j( S/ J$ f5 A' q! L# S1 K G
' T3 R3 O+ R2 c/ E2 @& k( ?' R
4、年休假与病假关系5 I& E7 N3 X% d; f& T
# _) [. Z% n' ^
, z( E4 j3 l: b7 U" R+ @* q* j7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果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病假情形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1 i4 \) ]. `* x0 [6 W. f. o) N
8 e2 V/ c6 I+ f2 I4 f5、年休假与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假期的关系
. L4 h1 Y+ _: [! a4 d5 P, i
5 B0 z' [4 o9 A: J% N' K2 u
# u ?; f! y, E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5 r9 K) s* w% y# `3 @* W8 u
作者: hrbanran 时间: 2017-12-14 11:08
我的关注点有点奇怪……我觉得这个员工,刚转正,又是新的一年刚开始,就要一次休完,这是要走的节奏。+ p5 w3 K0 ^! _/ @4 E; y8 V
一般来说(我是说大多数情况),年假都要留到有事情的时候再休的,刚开年就一次休完……值得留意……
作者: rmsl201718 时间: 2017-12-14 14:11
duruo521 发表于 2016-2-19 14:16 
2 C1 _$ h3 f6 _+ w5 c, h我们是入职满一年 才有年假
1 Y1 \$ X$ d0 n也就是入职的次年起,享受年假,满一年5天,满2年和3年10天,满4年及以上的 ...
: D" N, u6 y7 Q0 k% Y你们公司福利太好了。
作者: 河南行动学习 时间: 2018-1-16 16:24
这福利挺好的呀
作者: lisongzhao 时间: 2018-1-20 15:38
有点意思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8-1-27 14:33
小xiaoHR 发表于 2016-1-26 14:55
7 U9 |6 C8 O5 c, Z4 j( `
如果按照国家法律走就很清晰,这个是属于公司层面上有变动的,自行规范清楚就行。+ E- g! y& T2 v4 O+ V: L
分享在网上看到的几个有 ...
: f# S! E5 D7 }& h" S. ]: `3 D, v
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可享受年休假的条件为:连续工作满一年(强调的是“连续”,无论是否在本单位)即可享有
, I; V& o8 @& ^7 m& R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可享受年休假天数计算公式:
2 Y+ B- ?) ] U/ K入职当年度年休假天数=累计工作年限对应应享受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公司服务天数/365)。
作者: wensister 时间: 2018-4-19 15:56
1.年假如果按国家规定来,是需要结合其本人参加工作的年限来计算,
, ?; q: X$ L3 i% B$ T4 f2.如果依照公司规定,满一年就享有增加一天的,就可以让其休6天(除非把公司关于年假的时间约定为入公司满1整年),
6 Z* j9 ~ h' _, [3 A% B# z) J2 f# h7 h; c1 ]$ O
作者: meng1 时间: 2018-8-10 18:04
我们也是,年满一年
作者: 笨笨小小 时间: 2018-9-14 15:52
国务院有休假的规定
作者: kikikl 时间: 2018-9-28 11:50
我们公司没有年假
作者: 涤除玄览 时间: 2018-11-27 17:02
未修完年假可以补工资,同法定假期3倍工资
作者: yiyong5460 时间: 2021-11-26 15:41
感谢分享Q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