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关于企业拖欠工资引发员工离职的几个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lavander    时间: 2016-6-12 11:40
标题: 关于企业拖欠工资引发员工离职的几个问题
员工6月12日还没收到4月份工资,员工是否可以拖欠工资为由辞职。以下为几个细节问题:
) a4 D1 B) @5 J& M' `! V5 f7 L( S
9 N; H1 _5 p  B" k1、首先,劳动合同约定下个月20日发上月工资,是否可以认定为企业恶意拖欠工资,员工可以离职?(背景资料:企业存在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但是企业没有设立工会,老板只发了部分员工4月份工资,扣押了少数几个工资高一点的员工没发,也没有向未发工资的几个员工打招呼说明情况)
& b' |0 I( l" @! Z  t2 o' N7 Q8 y
2 A9 k7 l) O5 N* F
2、员工是否可以拖欠工资的理由随时离职,还是必须要提前一个月辞职?(背景资料:关于拖欠工资员工离职这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存在冲突)
8 ^- P( m" r# z8 D) L, {, g
3 g( [- _' L$ q' |
3、由企业拖欠工资造成的原因,员工是否可以不交接工作就可以离职?

4 T# E$ b3 y/ ?! c
: t8 }. L  l+ h, K4、企业拖欠工资对员工的补偿是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是否按双倍的标准?
/ Q3 L2 u! V2 [. P- o% P

: h) J: m2 G, o! x5、员工的离职手续如何办理,是否向公司交一份《离职单》注明原因是拖欠工资不用领导签字同意就行了?
/ L6 s5 Z( y5 z* M  ]

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6-6-12 14:30
      按照lavander所述案例:员工6月12日还没收到4月份工资,即是在5月20日之后仍没有收到公司发放的工资,虽公司经营困难,但未就此事向工会或者员工本人及当地社会保障局监察部门说明情况,且有的员工发放了工资,属恶意拖欠该部分人员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 c; w0 L3 T9 [. J; H; @& h      如果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员工可以在不告知的情况下自动离职,申请仲裁接触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索要经济补偿。并要求拖欠工资的25%的罚款。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u( F7 e. Y$ c, T$ }5 V; [1 l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3 Z" {( E9 t+ w- @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Q) G7 q9 J# a4 u+ 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 l) h$ J# g( @, d" M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X/ D5 Y' l7 {1 \* v: C: o2 q4 G% m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2 ]9 g! o2 O% [$ E3 x# _) T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c4 J* |* i7 h, D4 \* B! P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9 E0 j& K( }3 H2 O: l  b
      劳动者在向仲裁机构申请经济补偿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进行依法索赔。
作者: shaobao0512    时间: 2016-6-12 15:19
这个问题,比较简单。; o& P- {5 {7 r) ~$ p( I
直接劳动仲裁
作者: lavander    时间: 2016-6-12 16:36
sdkjrzb 发表于 2016-6-12 14:30 ! F  ]" H5 d6 n6 G5 w1 d) {  B
按照lavander所述案例:员工6月12日还没收到4月份工资,即是在5月20日之后仍没有收到公司发放的工资 ...

7 w% b. O0 d& |7 w不告知的情况下自动离职?那不是自离吗?这个坑给挖大了
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6-6-12 17:08
lavander 发表于 2016-6-12 16:36 8 P1 J( I/ j; L8 O5 f
不告知的情况下自动离职?那不是自离吗?这个坑给挖大了

2 C; l( U9 v# t1 [* J; X8 L! B, Y) m可是不敢挖坑啊,我后面说的是申请劳动仲裁啊
作者: lavander    时间: 2016-6-13 10:03
sdkjrzb 发表于 2016-6-12 17:08 4 q. m- [# q* X7 G9 G
可是不敢挖坑啊,我后面说的是申请劳动仲裁啊
! q% P3 a, s! {0 m  v
你都自离了,申请仲裁没用吧?这是被动辞职,要有书面的辞职书
作者: 小猪崽    时间: 2016-6-13 11:02
1、必须宏观看待问题。目前经济形势不好,以拖欠工资为由申请补偿,估计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不敢这么判决。真有这么大胆的劳动监察人员和仲裁人员,严重影响国家社会稳定,必然会引起关注。
* _1 b. i% a2 H9 y2、员工主动辞职的,就按照流程走流程。愿意留下的,继续为公司服务。
8 R% `2 E0 a- j1 P3 M3、所有自离的员工,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不提倡,坚决反对。若发现求职人员有自离人员,则一般不予录取。2 @1 n7 r' k; ~' V9 H  g! G
4、提交辞职单,要经过审批方可离职。最多可等待时间为30天。这个是法律规定的。
作者: bilidi    时间: 2016-6-14 09:15
原来离职还有这么多问题呀
作者: 懒猫琪琪    时间: 2016-6-14 09:19
sdkjrzb 发表于 2016-6-12 14:30
  ~1 E, i! w2 E9 X按照lavander所述案例:员工6月12日还没收到4月份工资,即是在5月20日之后仍没有收到公司发放的工资 ...
# W1 `! _$ Y) y5 ^* [
感谢sdkjrzb版主的精彩分享啊
作者: 懒猫琪琪    时间: 2016-6-14 09:20
小猪崽 发表于 2016-6-13 11:02
, Q% j  K4 K+ f1、必须宏观看待问题。目前经济形势不好,以拖欠工资为由申请补偿,估计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不敢这么判决。 ...
! F2 O' _' t" q8 n/ l# {! }* H  h
感谢许总的精彩分享啊
作者: yasuo    时间: 2016-6-14 09:59
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作者: yasuo    时间: 2016-6-14 10:00
老板也是,这不是引起大家不满吗,哪怕提前和大伙儿说一声也行啊
作者: zsay    时间: 2016-6-14 10:01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作者: Rim雨轩    时间: 2016-6-14 10:06
你有权离职并要求公司向你足额发放工资。
作者: sosweet_    时间: 2016-6-14 10:10
感觉就是公司做的不对,员工挣点工资容易吗
作者: cici20    时间: 2016-6-14 10:17
人事也应在和老板沟通一下,让他和员工通个气。
作者: keke甜心    时间: 2016-6-14 10:19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随时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lavander    时间: 2016-6-14 10:25
小猪崽 发表于 2016-6-13 11:02
$ i/ U! @5 C4 X: Y- Y$ w# ^2 {$ c1、必须宏观看待问题。目前经济形势不好,以拖欠工资为由申请补偿,估计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不敢这么判决。 ...
# `% a7 P5 Q- W; p) I
把握了中国劳动法归具体执行的要义了,最终目的是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劳动仲裁、法院最终裁决会从这第一要素考虑。但是第4点说的不够准确,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更何况是被动辞职,但是提交辞职单只是必须通知对方,让对方知道就行了,并不需要对方审批。
作者: 懒猫琪琪    时间: 2016-6-14 10:26
lavander 发表于 2016-6-14 10:25
: M8 r0 I! V" B9 v2 M把握了中国劳动法归具体执行的要义了,最终目的是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劳动仲裁、法院最终裁决 ...
& u( w, L7 i/ l, D1 H* }
感谢您的精彩互动啊,辛苦辛苦
作者: lavander    时间: 2016-6-14 10:27
yasuo 发表于 2016-6-14 09:59 , m3 M! k7 ^8 ?0 t3 `& q2 x, O
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 ...

, Z$ x1 k7 W% H1 S仔细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只是说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说可以立即走人,也没有说不用工作交接。如果不是把握不透的话,具体操作细节的确会让你自以为有想象的空间。还是参考劳动法规的目的和意义,是兼顾劳资双方的立场,以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你把自己的工作做到位了,问心无愧,没有让人留下可以说话的把柄,这就行了。
作者: lavander    时间: 2016-6-14 10:27
yasuo 发表于 2016-6-14 10:00
3 g! _0 T) }, b, z. O) P9 F( y老板也是,这不是引起大家不满吗,哪怕提前和大伙儿说一声也行啊

) z  P$ {) `1 L呵呵,每个老板都这样我们这个社会就会非常的和谐。
作者: 瀞瀞的记忆    时间: 2016-6-14 10:29
对于拖欠工资的单位,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更重要的是,在此种情形下提出解除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而具体的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详见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作者: 瀞瀞的记忆    时间: 2016-6-14 10:30
在《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向相关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救济,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则应当“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作者: yuandy    时间: 2016-6-14 10:32
不发工资这点能接受,但是,只给一部分人发,另一部还不知情真是不能忍
作者: xinren001    时间: 2016-6-14 10:35
看一下大家是否处理过类似案例
作者: lavander    时间: 2016-6-14 10:38
keke甜心 发表于 2016-6-14 10:19 & q8 z" e: W0 B* y2 j3 j  y' N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随时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 ~/ a3 Q& Z7 h8 F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只有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7 K( ~8 w4 I# h3 P; v
都说了一切以和谐社会为准,只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才可以立即跑路,用人单位只是没及时给你发工资而已
作者: ly166    时间: 2016-6-14 10:39
话说,在我的职业生涯里真没碰到过拖欠工资的公司,所以提不出什么特别好的建议。
作者: xxlg    时间: 2016-6-14 10:45
之前也过拖欠工资,但是老板最后化解了
作者: lavander    时间: 2016-6-14 10:49
xxlg 发表于 2016-6-14 10:45
/ m& S) C0 _! J0 r: i# u之前也过拖欠工资,但是老板最后化解了

- _0 |- H8 J6 I+ z6 ?9 g- V最后老板是怎么化解的?
作者: 滴答滴答雨    时间: 2016-6-14 10:52
诶,的确挺无奈的一个事情
作者: 辣薄荷    时间: 2016-6-14 10:55
员工靠着工资生活,而老板呢还可以周转,如果员工生活都没有过好,他有心情上班吗?”
作者: 石榴_Y    时间: 2016-6-14 11:38
因为不能及时发工资何止一家两家,这里面确实有行业因素的关系,也有老板的个人原因,大多数还是受经济形势的影响吧
作者: 下岗工人老王    时间: 2016-6-14 11: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恶意拖欠员工薪水到达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诉求,若在拖欠薪水期间内恶意终止社保缴纳可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一并提起雇佣单位恶意拖欠社保的诉求。用人单位所制定公司规章制度若侵害劳动者权益:1.任意对劳动者任意扣工资的行为违法,一旦发生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法律依据: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最后按照<劳动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0 E3 m: A# Y8 |+ r/ x8 D4 W$ I
作者: vimas-papa    时间: 2016-6-14 13:00
也是,还是离了好,不行去冲裁
作者: vimas-papa    时间: 2016-6-14 13:01
那其他几个员工是几个意思呢
作者: lavander    时间: 2016-6-14 16:40
vimas-papa 发表于 2016-6-14 13:01
% y7 O8 n4 d  O5 Y: h) ~6 X那其他几个员工是几个意思呢

. q- f3 w" ^) Z& x) ?逆来顺受型的老黄牛,很老实的。
作者: yaoming3    时间: 2016-6-14 21:07
我记得,我离职的时候,深刻的抓住了上市公司的文控体系的弊端,在“辞职原因”上猛烈的抨击那个骗我去广州的坏蛋的所作所为。真是大快人心啊!!$ s3 I3 R/ k+ g! I; C; l9 u

, u& X  G4 k# U所以,我只想说,不要让员工在“辞职原因”上将一军,你最好写几点通用原因,让离职员工勾选!
作者: 丙饼    时间: 2016-6-15 09:56
马克一下,学习了
作者: 超逸绝尘    时间: 2016-6-22 14:57
sdkjrzb 发表于 2016-6-12 14:30 1 w+ y0 ^% q1 U$ X" L) G
按照lavander所述案例:员工6月12日还没收到4月份工资,即是在5月20日之后仍没有收到公司发放的工资 ...

* [: F: ]# ~5 o5 z0 m! o' y' A& o" J+ S我很赞同。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