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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请教!!!! [打印本页]

作者: 李伟    时间: 2005-12-16 22:05
标题: [原创] 请教!!!!
我在一家公司了做了11年了,以前进公司时没有签什么合同,但是在1999年公司炒了一些人,那些人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跟生活补助费后,公司没经过工人的同意私定从2000年后进公司的员工没有赔偿任何费用!我们这些老员公也从2000年后被炒也只能赔到1999年,到2004年年底放假时强行要工人签了一张叫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就是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不签就没钱回家过年,到现在公司要改变制度,要求员工签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以前的全部不算,当是从头开始,我想问一下如何我们能不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要怎样做???
作者: 笑看云开    时间: 2005-12-24 22:48
标题: RE:[原创] 请教!!!!
问题有点乱。 7 `" a/ J+ s; q+ f: ` v6 P9 U' e7 _8 I- s, F8 y) O1。你已经在同一单位做了十一年了,可以由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G! q! v. H0 h* s9 d# B - w' j- M- t+ y" J. M' U* l8 c2。私定2000年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没有经济补偿金,定了也没有用。因为它不合法。 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现在确实是没有经济补偿金了,这两者要区分清楚。 * o# R# H7 R$ w& C * z: [& ?1 r J, {) J5 i/ S3。强行签的那张东东,不知所云。意思是不是所有人解除劳动关系都只补偿一个月?还是那句话,不合法的签了也不生效。7 @) ]3 \4 n3 v; A) _- J' x8 N ( `' p B9 E- D0 F1 g4。在同一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双方同意续签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签无固定期合同,应该签无固定期合同。
作者: 安然如斯    时间: 2005-12-26 16:10
标题: RE:[原创] 请教!!!!
笑年云开说的好,不是企业说了就算的,要附全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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