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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打印本页]

作者: sljpn    时间: 2018-4-22 08:50
标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个同事,在A公司工作期间,工伤后伤残等级鉴定为10级,当时没有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前年的5月1日,同事被该公司接解除劳动合同后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到B公司至今,(A公司与B公司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人公司,实际上是目前民营企业比较普遍的由母公司出资,登记独立法人的公司)。现在同事欲领回自己在A公司受工伤的伤残补助金,请问:     
4 B. i# l2 |6 E( i/ U0 n     1.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接近两年,是否在此期间没有拿回伤残补助金会受到普通的诉讼时限两年限制?& N! d, F* c3 J! f2 }4 Z( ^
     2.同事目前继续在B公司工作,找到A和B公司的人事负责人,对同事说,等从B公司离职后就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这样的答复可以吗?(只是口头说说,没有任何凭据)
0 E- z: l  [5 h, n" j     3.如果同事继续在B公司工作,一旦在将来的不确定时间离开B公司,A公司会不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而拒绝支付伤残补助金?7 _7 H  n% O  j" u;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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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懒猫琪琪    时间: 2018-4-23 10:23
这个问题,非常需要法律大虾们来分享一下。
作者: tonycheungchn    时间: 2018-4-24 08:48
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_# X: ~& g7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企业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企业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由企业承担。
% f0 {; R/ ^- I  H. V2 M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员工离职的时候由企业支付。
作者: 职场大BOSS    时间: 2018-4-24 09:18
坐等大虾分享
作者: 爆炸的荷兰豆    时间: 2018-4-24 09:25
这个为什么要等离职给,不是很理解。
作者: 雅马哈52    时间: 2018-4-24 09:57
看来楼主公司没有给该员工缴纳社保了,不然伤残补助金这个由社保基金支付的也不用纠结到现在。如果A和B公司是关联关系,而且也是因为公司原因进行的公司变动,那可以由B来承担。就业补助金还是早点给了吧,等到从B公司离职,就业补偿金的费用也越来越高。还有工伤医疗补助金也要支付呢。
作者: ly166    时间: 2018-4-27 09:39
等待大侠分享,从来没碰到过这个事情过。。。
作者: wbaoba_0    时间: 2018-4-27 14:16
工伤评级后会有3笔费用支付:4 M: x7 s& e& H6 m( c/ w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钱是社保支付,评级后就可以立即申请;
' P- C* d& l2 Y* O9 W& F; Y+ l0 D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个钱也是社保支付,这个是离职之后支付;
6 g, T, w- c$ f% {*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个是所在单位制度,这个是离职后支付。
/ m7 a# x1 \/ p* ?9 ]从案例来看,感觉工伤后任何补偿金都没有拿到,本人建议还是找A公司办理,因为毕竟是两个独立法人。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8-5-3 15:53
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即便现在找到A公司,也是可以拒付的。
作者: 常理    时间: 2018-5-3 17:06
从A 公司离职,就应该拿到所有的补助金,两个独立的法人公司,B公司不可能给你支付这个的。
作者: 和萨    时间: 2018-5-5 20:59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你在案例中也没有说清楚从A公司到B公司是调动还是你辞职,这样的结果是不一样的,还有如果是之前没有做工伤认定,10级是否是鉴定后,还是你自己猜测的等级,这些问题要说清楚才好回答你的问题,如果是调动,你的工伤保险未短的情况下,那你的保险社保局还有要承担的,如果你辞职,那过了有效期你也你也不能申请仲裁。: D- g3 d1 N. o" `4 x3 S# o
关于工伤保险赔偿主张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情况基本上很少见,但有时会因为种种其它原因而出现。所谓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利,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对于工伤赔偿主张的仲裁时效,一般情况下,有这么几种认识:其一,认为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即应当到岗上班,这时起算仲裁时效;其二,工伤认定结论出来后,工伤职工就应知道其构成工伤并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其三,用人单位出具通知要求工伤职工上班的时段为准;其四,伤残等级出来后,时效开始计算。笔者认为,应当以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收到之日起算一年时间,如在这期间未提出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即视为超过劳动仲裁时效,丧失胜诉权。
作者: sljpn    时间: 2018-5-6 12:29
和萨 发表于 2018-5-5 20:59 0 y# D' @* m# x6 h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你在案例中也没有说清楚从A公司到B公司是调动还是 ...
- d( F  h8 @3 q$ H) \6 t
谢谢!你的回答很详细,周末愉快!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8-5-7 11:51
rainytao 发表于 2018-5-3 15:53 ( F- ]: `2 k2 v/ e) A
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即便现在找到A公司,也是可以拒付的。
' h, i; Q& |' w6 T
这个不一定的!要看A公司与B公司是否属于一个集团内,及劳动合同。
作者: njl459    时间: 2018-5-8 18:06
学习专家意见
作者: YUKE    时间: 2018-5-10 11:53
学习一下!
作者: aiainijjj    时间: 2018-5-11 11:00
个人意见:首先法人都不一样, 还是找A公司,另外2年了过时效了吧。建议咨询仲裁局
作者: lisongzhao    时间: 2018-5-14 09:33
仲裁时效问题啊$ m6 B* P. z7 }, n,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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