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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层管理人员末尾淘汰合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xiaochao    时间: 2018-11-16 09:41
标题: 中层管理人员末尾淘汰合法吗?
2016年D公司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增加“中层管理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排名后5%(即使考核档次为称职),也要免职或降职“,请问各位伙伴,这种规定合法吗?9 ^: j5 I9 u6 V5 w"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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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懒猫琪琪    时间: 2018-11-20 09:54
只见过基层员工采用末位淘汰,这个还真没见过,各位大虾来分享一下吧~
作者: yexiaojun1982    时间: 2018-11-20 10:08
合法不合法不知道,但个人认为应该不算违法,公务员都会有降职。在企业而言,应该更看重于优胜劣汰,员工层面,绩效最末可能会面临着终止合同或者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对中层干部,也应该有相应能上能下的机制,否则会让步入中层的人员缺乏动力,明哲保身,以中庸思想来待人接物,长期会使企业陷入一潭死水。我曾就职的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就曾经亲眼见证过,有绩效排名最末的部门一把手被降职为其他部门的副手的,也有被免职为一般员工的,在公司看来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作者: 站在HR的边缘    时间: 2018-11-20 10:11
不知道具体考核方式,个人觉得,以排名来断定合不合格不太合理。即便是基层员工,现在也很多企业都不会用末尾淘汰了吧。
作者: 国源    时间: 2018-11-20 14:15
没有看具体的绩效考核方案!如果方案各职级员工签字认可!合法!
作者: 朱彦    时间: 2018-11-21 08:21
我曾经服务的一个国企,也就是这么操作的,有详细的方案,无不妥之处。
) Y8 R0 N  v& U5 d虽然当时阻力很大,尤其是人力资源部是直接的矛头部门,但还是坚持下去了。
作者: 无聊读书    时间: 2018-11-21 08:35
年度考核实行末尾淘汰,如职代会通过并告知了员工,年度考核将末尾人员进行降职或免职,应该合法。但不能将这些年度淘汰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违法了。
作者: xiaoxiaochao    时间: 2018-11-21 08:43
无聊读书 发表于 2018-11-21 08:35 1 }  O8 U0 s8 x" @- U: G
年度考核实行末尾淘汰,如职代会通过并告知了员工,年度考核将末尾人员进行降职或免职,应该合法。但不能将 ...

  S: Y  e1 {6 D9 Q% v4 i. p谢谢您的指导
作者: xiaoxiaochao    时间: 2018-11-21 08:44
朱彦 发表于 2018-11-21 08:21
  Y+ P0 ?( L1 i4 g: H我曾经服务的一个国企,也就是这么操作的,有详细的方案,无不妥之处。
$ i, k4 E2 o; G4 `8 m+ a$ v虽然当时阻力很大,尤其是人力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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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指导
作者: xiaoxiaochao    时间: 2018-11-21 08:45
yexiaojun1982 发表于 2018-11-20 10:08
5 N% ~" N8 p- A合法不合法不知道,但个人认为应该不算违法,公务员都会有降职。在企业而言,应该更看重于优胜劣汰,员工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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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回复
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8-11-21 15:41
中层管理岗位是公司的职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岗位调动要进行协商,明显不适合岗位的协商后予以调整。不论是哪个岗位上的人员,一经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都要依法从事。关于末位淘汰违法的问题前几年已经讨论过了,现行的公司管理中也鲜有执行的。
作者: 维多利亚2011    时间: 2018-11-27 08:57
三项制度改革不就是要做到能上能下呀。。。而且劳动合同法中,职位是可以调整的,只要从事的岗位不变就行!
作者: vworldgjf    时间: 2018-11-27 16:15
您好,这里是存在劳动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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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2 I; r& O% Q劳动合同法也有约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的赔付标准是N+1。/ j5 h! ]% P& U

9 r' }9 g; y; R特别说明的是,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是要协商一致,并且是员工不能胜任。
1 J! n$ t9 y9 K) X: g) X0 \% p* l4 l
! |: t3 p6 v2 c) g; }8 l案例中即使考核为称职的情况,显然不符合劳动法的应用条件。1 `! [/ m& j( T/ n  G5 L

作者: nuosika    时间: 2018-12-15 10:13
无不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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