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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 新的劳动合同法讨论--年薪十万以上的人注意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搞疯靓姐    时间: 2006-4-17 14:37
标题: [转载] 新的劳动合同法讨论--年薪十万以上的人注意了
关于新的劳动合同法,现在争论非常多。其实将来会对大家(不管劳方还是资方)都有非常大的影响。 5 c$ N( N+ k6 K f( O  第一,公司利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方式炒人已经不可能了。将签订大量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将为绝大多数的裁员决策支付解聘成本。(成本是增加还是减少,看下文). k6 v# l8 F) f- w: p% k. A6 L   第二,违约金或服务期限的约定也几乎没有办法操作了。培训必须要脱产6个月以上而且是专业技术培训类的,才能签约定服务期限的协议。而竞业限制,哈哈,签了就爽了,整整一年可以在家不干活,白拿钱。& F+ X% h: y& l/ |; Z   第三,会成立大量所谓的工会或职代会。因为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通过工会同意,才能生效。如果不成立工会,就得找员工一个一个问?公司间接丧失了经营管理和制定自己规章制度的权利。0 J ]4 e4 p' g; d: g$ C. |   第四,如果公司不缴社保,或在雇用期间有丝毫的什么违规不合法的作为,员工就可以立马走人,而且还要公司赔钱,一年一个月的那种。 , ~. }4 ]% o; V3 K  第五,如果公司还死活要签约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到期如果员工不想续签,这也符合劳动合同期满的条件了,公司也得赔钱。 & U$ E. ]* L# e/ @( h" T  第六,劳务派遣行业将高度垄断,门槛奇高,而且派遣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一年之后就得和接受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这个岗位就不许接受其他派遣人员。(但这怎么操作?)- S( q- O9 C1 {5 U' ^   第七,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实在太奇怪了,怎么区分科技岗位和非科技岗位,简直没法弄。3 a3 H" d1 I4 N! T" g; D$ c   第八,我觉得是里面最trick的一条,公司处处要赔钱,基本上只要是想员工走(非常case当然例外),就得掏钱。一年一个月,没得商量。但一个月什么?你的工资?错啦,这个工资得由当地政府定,可能是最低工资,社会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三倍封顶,最不可能的option大概就是员工自己的工资了。那些年薪在十万以上的人就千万要注意了,这条意味着公司如果要解雇那些高工资的人,解聘成本将大大降低。工资越高,则相应的解聘成本就显得越低!7 V$ n5 f4 V( V4 T, l    @6 L; O! r" ~) T# \! B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粗浅理解,不代表官方意见。欢迎讨论。个人认为这部新法对将来的就业,公司运营等影响实在太大了。
作者: 东东小宝    时间: 2006-4-19 15:25
标题: RE:[转载] 新的劳动合同法讨论--年薪十万以上的人注意了
呵呵,我一直没读新“法”,觉得没定下来,我能参与什么意见? 1 Y" T$ W2 ]& }3 k1 q' j所以今天看到你这个,真是震惊。 * x* n, X# ]" E! D" `! X& U8 }以前,我们是站在老板和员工方,相互维持和周旋。 / o7 \# P* r6 J/ v4 B现在这样改,未免太伤害企业利益了吧。保护弱者,没这么保护的!: F1 F9 r/ d: H. z1 v5 T' ` 这样,更把我们做人力资源的,挤得没地方呆了。你按法办事,老板不满意。不按法办事,法律在那放着!" Y0 K, i7 V9 P% t 晕,晕死算了,呵呵/
作者: gedanqun    时间: 2006-5-6 10:15
标题: RE:[转载] 新的劳动合同法讨论--年薪十万以上的人注意了
同意楼上,同感,,,,,,
作者: 三石    时间: 2006-5-12 19:12
标题: RE:[转载] 新的劳动合同法讨论--年薪十万以上的人注意了
确实如此,不仅如此,我觉得这个草案好象是找了几个人来拼凑出来的,从其它地方找来一些相关的文章,拼接起来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根本就没有一个整体的感觉。 0 t4 n- q/ d: S D#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如果把企业都给整死了,那劳动者都的权利又从哪来保障呢!
作者: xiao8826xian    时间: 2006-5-29 09:32
标题: RE:[转载] 新的劳动合同法讨论--年薪十万以上的人注意了
人力资源也要活的有些尊严好不好,干么一定要当老板伤害员工利益的走狗。人力资源完全可以在为老板做好人力资源激励等事务的同时,不替老板做侵害员工利益的事情的。当然,做起来可能有些困难,但总不能一辈子当筷子手吧
作者: wangjiazheng666    时间: 2006-5-29 16:34
标题: RE:[转载] 新的劳动合同法讨论--年薪十万以上的人注意了
这个东西在于推定的依据,如果立法者把企业家都做有罪推定(现在看来他们都认为中国的企业家罪大恶极),那么定出来的法自然是处处罚、表情狠狠罚、往死里罚;如果是无罪推定,那么应该是在细化条款、填补漏洞、加大执法力度方面下工夫,现在的结果大家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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