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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求救!! [打印本页]

作者: 天使的眼泪5200    时间: 2006-4-23 21:18
标题: [原创] 求救!!
你好!我在高考时,不慎报了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我是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 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布修改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在公务员录用体检中“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我是合格的请问我毕业以后能否在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医院会录用我吗?希望你们能给予我帮助,谢谢!
作者: 天生小甜妞    时间: 2006-4-24 11:14
标题: RE:[原创] 求救!!
实际操作过程中估计会有歧视情况存在的吧
作者: iamact    时间: 2006-4-24 14:07
标题: RE:[原创] 求救!!
规定和实际运用都是有差距的,不要把这个社会想的太理想了
作者: 天使的眼泪5200    时间: 2006-4-28 20:43
标题: 你好!!
您好,谢谢你能够给我回复帖子!请问那我该怎么办呢?
作者: 天使的眼泪5200    时间: 2006-4-28 20:43
标题: 您好!!
您好,谢谢你能够给我回复帖子!请问那我该怎么办呢?
作者: 天使的眼泪5200    时间: 2006-4-28 20:44
标题: 您好!!
您好,谢谢你能够给我回复帖子!请问那我该怎么办呢?
作者: 山风888    时间: 2006-5-1 11:18
标题: RE:[原创] 求救!!
是有问题的。记得不太清楚了,好象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范围 是有限制的,类似餐饮服务业好象不行的,医院的临床可能也不行吧。 楼上有句话说得很实际,即使没有这样的硬性规定,想进医院估计也不及现实。 不知与临床较远的药房这类的岗位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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