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管理有所遵循,为员工创造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秩序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隶属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均依本办法执行。 3.权责 ⑴ 各部门:负责协助宿舍管理部门开展宿舍管理工作; ⑵ 人事部:是宿舍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及执行本办法(员工住宿安排与退宿办理、环卫清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⑶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批准。 4.内容 4.1 宿舍划分 ⑴ 本公司宿舍分为男员工宿舍与女员工宿舍及双职工宿舍。男女本着分宿的管理原则,由宿舍长及宿舍管理员共同管理;双职工宿舍由宿舍管理员统一管理; ⑵ 为避免影响住宿人员休息,以轮班制、部门制等区分,分室安排住宿。 4.2 住宿条件 ⑴ 本公司工作人员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⑵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A 患传染病者; B 不良嗜好者。 ⑶ 不得携眷住宿; ⑷ 不遵守本办法。 4.3 退宿管理 ⑴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离职,辞退、开除等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员工应于离职之日当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⑵ 住宿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迁出外宿的,须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 ⑶ 办理退宿的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且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核实签字后,由宿舍管理员检查方可放行。 4.4 宿舍分配与收费 4.4.1
宿舍分配标准 4.4.2
宿舍收费原则 4.5 管理细则 4.5.1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及床位; 4.5.2
有关公司配备的设施(如床位、窗帘等)、器具设备(如玻璃、门窗等),不得随意搬移或自行折装,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5.3
有关公司配备的器具及设施等,如发现损坏,按本办法4.6修缮管理4.6.3执行; 4.5.4
住宿人员需选举宿舍长,负责组织本宿舍的管理工作、值日清洁工作的安排及其他联络事项。 4.5.5
住宿人员要认真执行轮值制度,值日人员负责宿舍的清洁、公用物品的保管、水、电、门窗等的巡视及当天其他联络事项。 4.5.6
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则: ⑴ 服从宿舍长、宿舍管理员及公司的管理; ⑵ 室内禁止烧煮、烹饪、生炉子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⑶ 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品及违禁物品; ⑷ 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自负; ⑸ 个人棉被起床后须叠齐; ⑹ 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保持室内整洁; ⑺ 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⑻ 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室内; ⑼ 不得在墙壁等地方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⑽ 污秽、废弃物、垃圾等应于指定垃圾桶或场所倾倒; ⑾ 不得浪费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 ⑿ 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⒀ 禁止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 ⒁ 小型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 ⒂ 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⒃ 夜间最迟应于24时前(特殊情况除外)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 ⒄ 室内床铺位置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移动; ⒅ 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宿舍区或宿舍,及在宿舍饲养宠物。 4.5.7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人事部按公司制度处理: ⑴ 不服从宿舍长、宿舍管理员管理的; ⑵ 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者; ⑶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的; ⑷ 擅自于宿舍内超规定时间接待异性或留宿外人者; ⑸ 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⑹ 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⑺ 有偷窃行为者。 本帖最后由 鸣天 于 2011-4-25 14:30 编辑 <br /><b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