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偶又电话给公司的梁小姐,说是偶的电话已经转给律师了。偶说律师没联系偶,问她要律师的电话,她还是说,她不知道是哪个律师。
偶就作罢了,想想,实在不行,开庭前先让员工出去,再跟律师沟通吧,压压对方,争取调解了。
10月13日上午,书记员联系偶,说10月12日下午收到B公司方交来的证据材料及授权手续,但是,书记员特别提醒偶的是:这些证据材料都是过了举证期限的,这个时候,偶才知道举证期限这么一回事。书记员问偶要不要去取材料,偶说都过举证期限了,偶就不过来取了,就不看了,明天开庭前偶早到一点,庭前看看就好。完了偶问书记员对方律师的联系方式,书记员告诉了偶,但是,只有对方律师助理的联系方式。
10月13日下午,偶打通了律师助理的电话,当听到偶希望庭前调解的时候,律师助理迅速把这个事情推回给律师并把律师的电话给偶。偶又打通了律师的电话,说想庭前调解,对方律师说了一通,大概意思是这个事情是员工的过错,员工也在处罚单上签字了,这应该表明员工同意处罚。而且这个事情老板觉得如果不处罚员工的话,以后公司的管理都米有办法了。偶就说你们提交的证据材料已经过了举证期限了,偶完全可以以公司方在举证期限内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主张裁决公司支付全部的费用。偶反问律师有无收到举证通知书。律师说:收到,但是说的是开庭前三日,12日不是正好是最后一天吗?偶掰了手指算了一下,说14日开庭,13日是前一天,12日是前2天,11日是前3天,所以,最后一天应该是11日,你12日交材料就已经过期了。律师就希望偶在开庭的时候还是组织一下质证,偶说,偶肯定会组织的,但也会问对方,这些资料是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征求对方的意见是否同意质证,不同意的,偶就不质证了。律师就希望偶可以不这么明显地提问吗,偶说,这个质证肯定是要依法来询问的,偶肯定会这么问的。
总之,偶威逼地希望对方接受支付1000元的要求。甚至告诉对方律师,这个案件是一裁终局的,偶裁决公司输了,你连起诉的权利都木有,偶很是无耻地这么压迫偶的律师同仁。
最后,律师说,他在广州出差,他晚点会联系老板并电话偶最后的决定的。
临下班前,律师还是未来电话,偶又拨打了他的电话,但是未接。
偶想了想,节省时间吧,先把调解书给写好,数额就空着好了。如果明天开庭前达成一致的,直接打印完了偶还可以去办别的事情。
花了大概10分钟左右,调解书就写完了。
写完调解书之后,偶又想,明天还得再压压公司呀,干脆,随便写个裁决书,就说公司没道理,要公司支付全部的费用,明天装摸作样地给公司律师看,说不调解的话,偶就裁决了,偶裁决书都写好草稿了,就裁决公司败诉。这样来威胁一下公司。
在裁决书中,关于本委认为部门,偶是这么写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是否因申请人的原因给被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被申请人是否可以对申请人予以处罚。认定因劳动者的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要考量到劳动者的这个行为是否达到了“严重失职”的标准。被申请人虽主张因申请人的原因给被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了3000元行政处罚。但是,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安监局对我司行政处罚的处理意见》中明确行政主管履职时未有涉及该项工作移交的实际情况,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并不是申请人的本职工作,被申请人主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是因申请人本人原因造成的并进而要求申请人承担1000元罚款的依据不足。
当然,裁决书米有写完整,仅用作恐吓之用。哈哈
完了,偶大概总结了一下明天准备要问双方的一些问题,大概10多个问题,内有对公司有利的,比如:问员工:安监局是否催过你提交报表?你为什么在处罚单上签字?当然,也有对员工有利的,比如问公司:《关于安监局对我司行政处罚的处理意见》中写道:行政主管履职时未有涉及该项工作移交的实际情况,这是不是说行政主管的工作职责并不包含安全生产工作?
10月14日上午,偶提前来到仲裁庭,从书记员处取到了公司方提交的证据材料,简单翻了翻。
大概9点20左右,公司律师来了,偶就问他能否调解,他说,老板说了,可以给200元。偶听了吐血。这样的金额,员工肯定是不接受的。于是,偶按照预定的计划继续压迫公司律师,并把裁决书草稿给了他看,说,偶初步的意见是支持员工的请求。所以,如果不调解,裁决下来的话,可能对公司更不利。当然,最终怎么裁,还是要结合庭审来认定。之所以补上这句话,可能会对调解不利,但偶更怕对方到时举报偶说,偶还没开庭呢,就把裁决书都写好了。那偶还是会很吃亏滴。
对方律师是从安徽某法院刑庭出来的律师,说理解偶这样的做法,说他以前在刑庭的时候也这样,可能没开庭呢,就根据案卷就把判决书写出来了,然后当庭判决。
话说,这个案件,偶还真想过是否需要当庭裁决,所以,13日下午准备庭审的时候,偶还是简单翻阅了一下省劳动仲裁院的关于当庭裁决案件办法的一个文件。但是,最后偶还是觉得,即使开庭不能调解,庭后偶还是争取压压双方,争取还是调解了吧。
就在偶压迫对方律师的时候,仲裁院负责兼职仲裁员的黎科长也来到仲裁庭,黎科来的目的是毕竟是第一次开庭,还是关心一下。
黎科也简单翻一下案卷,然后帮偶一起做律师的思想工作。偶对黎科的帮助还是很感动滴,嘿嘿。
终于,律师同意再打电话给老板,再争取一下金额。结果,老板的电话没接。
刚好,A君也来到了,偶们还是先开庭吧。
偶开庭比较简单,标准的庭审程序是仲裁庭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这些都要宣读一下的,偶把这些全给省略了,就问问双方是否都清楚这些,回答是清楚。
当然,再简单,仲裁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这些还是要跟当事人通报一下,并问是否申请回避,当然,是不会有哪个傻瓜提出申请回避的。
然后就是法庭调查了,节省时间,也不让申请人宣布仲裁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就问是否与申请书一致,回答是一致。公司的律师当然是选择口头答辩,偶也要求他只要说到点上就好,太细的东西一会质证和调查时再说。
然后是质证,也很顺利地完成了对员工提交证据的质证,公司方就一句话,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予以确认。
然后,偶提醒员工,对公司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是否同意质证,天杀的,员工居然同意质证,还好,说得也不复杂,就是解释了一下这些事情不是他的职责。
然后就是仲裁员询问了,当然,偶更多的是问对公司不利的地方,对员工不利的,比如:安监局是否催过你提交报表?偶就不提这个问题了。
完了就是问双方对本案的事实有无补充,都说没有。
偶接着就是问双方对本案的事实是否需要向对方发问。其实,这一过程是可以不要的。但是,偶的理念还是希望庭审最好由双方来表演,主角是当事人双方,仲裁员只是控制一下开庭的流程。所以,偶还是给了对方律师一个表现自我的舞台。
员工这边没有问题发问,可以理解,非专业人士。
律师这边还是准备了一些很好的问题的,比如:我应该问没问的那两个问题,特别是你为什么要在处罚单上签字,员工回答得很不好,说是,在公司还要做下去,无奈签字的,不签字就做不下去了。其实,这个问题最好的回答是:我签字只是证明说我收到了公司的处罚通知,但并不代表我同意公司的处罚。
没办法,偶只好补充调查这个问题,我明确问员工:你在处罚单上签字是同意公司的处罚还是只是签收这一通知,员工还是很老实地回答,偶是被逼签字同意的,偶内心并不同意。哎,听到这样的回答,偶很无语,偶提醒地够过分了,你就不能直接回答是签字表示知道公司处罚了吗?
继续就是辩论阶段,偶也先总结一下本案的争议焦点,并问双方是否同意该争议焦点,回答是同意,然后偶就要求双方辩论的时候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如果是申请书、口头答辩或庭审调查中说过的,就不用重复了,说同那些意见就好,结果,员工方就没有发表辩论意见,律师倒只针对他发问的问题,做了一个强调,也就几句话。
开庭开到现在,大概是20分钟,全部庭审基本完成。案件比较简单,偶想知道的都问了,各自想发挥的也都给了机会了。偶对这个时间就完成庭审还是很满意的,这表明偶控制庭审的能力还是蛮不错滴,因为既不拖拉又给双方发挥的地方。嘿嘿。
最后就是法庭调解阶段,都同意调解。
偶又让员工出去,还是先压迫一下律师,说按照规定,赔偿损失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3500的20%就是700元,你现在扣1200元了,都超过20%了。再者,行政主管不应该负责安全报表的上报工作。反正就是说,这个扣款是没道理的,还是调解了吧。甚至于,偶还给对方出了这样的方案,实在不行,调解书就写200元,其他800元单位私下先给员工,这样,对公司的管理也不会有什么坏的影响。
律师就给老板打电话,一开始,问我是否要直接跟老板说,偶想了想,拒绝了。电话通了,律师语气里就是说,仲裁员同情员工,希望单位能作出让步调解,就问1000元行不行?老板是个话唠子,偶在一边只是看到律师一直是在听,老板一直在说,反正大概意思就是这不是钱的事情,是他做错了还不能处罚,以后没法子管理的事情了。7-8分钟过后,偶感觉律师跟老板沟通是沟通不下来了,于是,就伸手接过律师的电话,跟老板沟通。律师也走出仲裁庭去跟员工解释了。偶与老板的沟通也是老板一直在发泄他的怨气,偶一直在听,中间偶就轻言细语的劝几句,什么配合我们劳动仲裁工作啊,什么和谐劳动关系啊,甚至于说到,不行你就800元,偶再做一下员工的思想工作。老板就是不同意,说什么不配合他就不同意给200了,这不是钱的事,是管理的事,然后又在电话里发他的怨气。这期间,老板可能跟偶发泄20分钟,听久了,偶心情也不好了,声音也不自觉地大起来。听到偶提高声音了,书记员就笑了,看着我。估计也是觉得还有这么耐心的仲裁员,要是他们的话,早挂电话,该怎么裁就怎么裁了。
偶就说,你说行政主管负责安全工作是他的工作职责,但你们没有提交任何证据。然后又是一通威胁,裁决了可能对单位更不利。老板就说他做错了,我们还不能处罚,谁保护企业的利益。偶就劝说老板,他承担了400元损失,也相当于单位在这个事情上对他有处罚。
跟老板沟通了30分钟,最后,在偶的威胁下,老板答应考虑一下800元。偶此时的想法是:这个案件今天看来是调不了的了,老板的态度太坚决了。
于是就喊双方进来签笔录。
书记员就赶紧打印笔录,偶在此期间又做员工的思想工作,说800元,员工思想又出现波动,不同意调解了,说不是钱的事情,是单位做错的事情,非要1000元,少于1000元就表明他承认自己做错了。偶又一通解释, 说,单位赔偿800元了,也相当于变相承认自己做错了。左说右说下,员工于是就同意了800元。
但是,员工同意没有用啊,偶在想,庭后看来还要再压迫一下老板,实在不行,多压迫几下,估计老板有可能接受的。
这时,律师的电话又响了,是老板的电话,好象是问证据有没有交,律师就说该交的都交了。偶觉得天黑了,今天调解看来是彻底失败了。可谁知是天亮了,律师放下电话之后,就说,老板同意了800元。
皆大欢喜,不,应该是说偶和律师大欢喜吧,估计员工和老板都是不欢喜的。哈哈
偶赶紧把拷在U盘中的调解书给书记员打印。
然后又是书记员调整调解书格式及打印调解书、办理审批手续、盖章、员工签收调解书这些流程,案件终于审结。在此过程中,黎科再次来到仲裁庭,知道案件调解后还是很高兴的,要求我庭后去他办公室。
全部手续办完后,偶去找了黎科,在黎科的带领下,偶去拜访了仲裁院的副院长及仲裁庭庭长。领导们对于偶第一次开庭就当庭调解还是表示了高度的赞赏,哈哈,偶也介绍了偶的庭前准备情况,比如:事先准备好调解书和裁决书的部分内容,准备好庭审要调查的内容等等,这又得到了领导们的再一次表扬,哈哈,这次是真的皆大欢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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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说过:“悲剧就是把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伤感的音乐之所以如此能打动人,或许正因为它总是让人想起曾经毁灭、曾经失去的美好....
看人世纷繁 几度风雨 几度欢畅
任石激起千层浪 冰未解 心已逝
人生一场戏 一场梦 一场醉
当欢乐与甜蜜不再之时
只留下无尽的忧伤与心痛
时时刻刻萦绕在心头
人近黄昏时,无悔亦无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