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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风险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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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28 10:25: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背景:老国企与2005年被收购,05年员工入职(临时工,无保险无合同,只有工资卡打钱),08年以后运行进入正轨,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员工13年连续旷工3天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现在员工准备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05-08年的保险。
    涉及的法律风险:1、05-08没签合同,涉及一年的双倍工资(是否过诉讼时效?)。
                               2、05-08补三年保险。
                               3、诉讼时效应该是08年开始一年内,还是员工离职起1年内。(员工知道或应该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
Dreams without execution are nothing.
梦想不付出行动,等于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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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1-28 10:44:54 |只看该作者
坐等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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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活动勋章 我要“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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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8 11:15:05 |只看该作者
08年以前的应该会涉及到地方的法律条规,关注哈,等高手
2012,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自己想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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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劳的小蜜蜂 爱在中人 义工贡献 论坛群英谱 中人旗帜勋章

地板
发表于 2013-11-28 12:18:41 |只看该作者
1、08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有才有未签合同有双倍的说法,所以这个不成立。
2、社保要补的话需要公司同意,无锡这是一般只能补两年的,前面的不予以支持。不知道你们公司地区是怎么样的规定
3、诉讼时效应该是离职后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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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041999  工具星级: 5
请问社保这个两年是指最近两年的社保能补?还是08年之前未办理的可以补,这里面主要涉及如果是强制缴纳我们需要赔偿员工08年前的社保。  发表于 2013-11-28 13:14  回复
yolanda_lu  回复 lin041999 : 最近  发表于 2013-11-28 1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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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041999 + 20 + 25 非常感谢!
安安的爸爸 + 50 + 50 给老二加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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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8 12:30:42 |只看该作者
认同楼上的说法!
敬告各位朋友,要每天多来我空间攥攥,从即日起,我每天都会埋红包,说不定就被你给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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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猪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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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8 14:46:08 |只看该作者

1、过了。
2、具体由社保部门负责解释
3、员工知道或应该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是指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而并非所有仲裁有效期限都是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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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041999  工具星级: 5
追问下猪猪:社保应该属于劳动报酬范围内么?08 年以前是否有条款规定社会保险强制执行?  发表于 2013-11-28 14:55  回复
宠着小猪  回复 lin041999 : 具体看劳动争议仲裁条例,条例是说社保相关由社保机构管理,劳动仲裁部门不受理。08年前不清楚  发表于 2013-12-3 15: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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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争,不染,不逆,不持,不缚 快乐就在智者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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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08:44:43 |只看该作者
1、未签劳动合同补偿双倍工资是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才有的,所以不05-08年的事,不可能赔偿;
2、05-08补三年保险,应该给予支持;
3、诉讼时效应该员工离职起1年内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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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041999 + 20 + 25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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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2:07:58 |只看该作者

    背景:老国企与2005年被收购,05年员工入职(临时工,无保险无合同,只有工资卡打钱),08年以后运行进入正轨,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员工13年连续旷工3天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现在员工准备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05-08年的保险。
    涉及的法律风险:1、05-08没签合同,涉及一年的双倍工资(是否过诉讼时效?)。
                               2、05-08补三年保险。
                               3、诉讼时效应该是08年开始一年内,还是员工离职起1年内。(员工知道或应该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

个人觉得解析如下:
1、劳动合同法从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主张双倍工资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之前的劳动法是没有规定的。
2、05-08的社保是可以要求补缴的,因为劳动法72条明确规定了社保事宜。
3、如果13年已经被辞退,这个诉讼时效是从离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时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四款已经说得很明确了。如果你这个朋友现在还在职的话,那就没有一年的诉讼时效的限制了。但是双倍工资只能从08年元月一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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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041999 + 20 + 25 感谢大虾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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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3:52:09 |只看该作者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05-08年未签订合同则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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