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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自主研发的生产企业,员工总数100来号人,这两年公司的效益急速下跌,内部管理得不到很好的控制,人员进出频繁,造成资源内耗很大,企业只见投入不见产出,(产品质量问题)老板心也急了,再看到人员得不到稳定,心里更是急,人员进出比例将近1:1,年初短短几个月,人员招聘流失率达到了80%,招聘成功率也仅有10%,1~5月招聘成本花费8000元(主要是现场招聘),几乎每个月都有2~4位员工离职,造成这种情况,不可推却企业一定存在问题,但老板从自身企业角度出发,意识到了招聘成本浪费很大,于是当我再次把几位员工的离职申请拿到他办公室让他签字的时候,他满脸无奈并郑重的跟我说:以后这些个人提出离职的通通扣除待发工资的50%(给企业时间的看情况),同时给我的解释是:因为他们离职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损失,一方面新招一个替代员工包括再招聘,培训都要增加费用,企业这么长时间培养了他也消耗了一定的费用,另一方面,他们一走,等公司再招到合适的替代员工的一段时间内,工作一时难于衔接得上,也造成公司一定损失,让我这样跟员工解释。当时我听起来似乎还合情合理,没想那么多,并表示将照他的意思办理。可当我仔细一想这多少是违反劳动法的啊,首先员工进公司并没签定任何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如果他们告到劳动局去将对企业并不利,可是老板是希望能发挥我的能力,能跟这些离职的员工解释清楚,使他们对公司表示理解。当然,最后是矛盾都集中到我身上了,我也努力的跟员工解释,可还是有大多数于理不让,纷纷找到老板说理,而老板则推到管理部门(本人在管理部门),甚至有个别还告到劳动局了。。(最后听老板说,劳动局的人表示理解他的解释)说实话,我更大程度赞同老板的观点,因为离职的多数是年青人,参加工作没几年的,也没多大能耐,但这些人就是心特别高,总是从自身考虑问题,总希望从企业得到最大的满足,从不考虑公司的难处,看不到公司的前景,没有一点与公司共患难的敬业精神,更让讨厌的是私下里还三、五结群,讨论工资,说三道四谈论公司的不是,影响相当不好!针对以上这些情况,对一个经验欠疏的HR工作者,我该如何更好的协调处理这些事情?请各位同仁指点迷津!谢谢。 m+ Y0 e$ z6 _' V
[em01][em06][EDIT]用户“净水沉思”于2006-9-6 16:54:54编辑过此帖。[/ED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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