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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8FBC8F]《劳动合同法》亮剑在即,华为“断腕自救”为哪般? h# J8 Y2 ?% z X
犹如向平静的鱼塘里接入高压电后各种鱼儿纷纷挣扎着跳出水面一般,2007年6月29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也让看似平静的劳动市场顿起波澜。2008年1月1日是《劳动合同法》的“亮剑”之日,随着这一天的日益临近,在深圳这块改革试验田里,《劳动合同法》这根高压线一伸入,各种勾起民众敏感神经的事件就相继发生了,继“沃尔玛炒人”、“龙华清湖小学一位代课10年的老师面临清退”之后,又传来华为“买断老员工工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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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事件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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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 M. V; Z: G. _* Q8 G国庆之后,就有媒体报道了来自华为内部员工传来的“买断工龄方案”的信息。近日,在某报记者向多位华为员工了解并向华为官方求证后得知具体调整方案如下:目前在华为工作满8年以上(即1999年前入职)员工,近期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3 o& {! B" y: U$ A- Y5 R% a7 a
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华为相应的补偿,补偿方案为“N+1”模式。据了解,经济补偿税前总额=(N+1)×员工月补偿工资标准(税前)。但月补偿工资标准不仅仅是员工的月标准工资,还包括员工上年度奖金月均摊值。N为员工在华为连续工作的工作年限,此外还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按照这一模式估算,假设一个工龄满9年的员工,月薪为2万,上一年年年终奖为6万,那么他此次获得的买断工龄赔偿金额为:2×(9+1)+6/12(9+1)=25万。
* }" `9 x1 z6 C此补偿标准优厚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员工保留所持有公司的虚拟受限股资格。现行华为工号制度取消,所有工号重新排序,排序不分先后,不再体现员工工作年限长短。1 v2 [2 q9 U- J+ a$ c6 f
据悉,华为公司先分批次与员工私下沟通取得共识,10月开始至11月底为方案实施阶段。据估计按照这一方案,华为这一方案的实施将涉及一万多,包括工号为001的华为老总任正非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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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4 U( ~$ ]! K4 t华为事件并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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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业内人士指出,对华为来说,“N+1”方案的实施旨在对其内部人力资源做一次梳理,解决困扰华为已久的新老员工薪酬矛盾问题。但联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后所发生的几件事情就可以找出华为此举的真正原由:赶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规避新法带来的风险。
5 a' K* @' n: ?2 P2 d0 n# h8 @: ^1 Y- z其实早在2007年5月,劳动合同法草案尚处于审议阶段之时,就早有嗅觉灵敏的企业举起了“暧昧之刀”,如LG(中国)就赶在劳动合法颁布之前,就打着“结构化裁员”的幌子,在其除广州分公司之外全面拒绝与在公司服务5至10年(不到10年)的员工续签合同。而劳动合同法颁布两个多月以后,又传来了“沃尔玛炒人”和“龙华清湖小学一位代课10年老师面临清退吐血”的消息,这两起事件又给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发出了一个信号:《劳动合同法》似乎正是“裁员”时节。此后,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始卷入《劳动合同法》带来的震撼之中。' ~& G5 F& \1 D
由此可见,华为此次买断工龄方案和上述几起事件的背后动机如出一辙,都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带来的成本和风险。如果说LG是这起规避大潮的掀起者,那么沃尔玛和深圳龙华清湖小学则是助推者,而华为的这一举动使它也在这一大潮中扮演了弄潮儿的角色。但华为的行为并不是这一浪潮的结束,相反,据华为知情人士称,华为的方案已经流传到部分大型国有企业,成为模仿的对象,比如中国移动、国有商业银行,因为新劳动合同法给大家制造的压力是一样的。& t$ n" G# f- u" X; R/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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