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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公司
2006年8月进公司的
其他就不说了
从2007年的四金开始说吧
2007年6月以前岗位工资1500、补贴130、绩效奖金300
因为是外地员工,所以每月公司从工资中代扣四金,可以在外地交了回公司报销(这点很人性)
1-5月四金缴纳时,基数是1630,但是公积金基数用的是1341,后来上海做了一次调整,从6月开始,工资变成1700了,保险基数还是沿用的1630,公积金基数使用的是调整后的下限,即1478
并且,因为没有办居住证,所以公司还是给上了综合保险的,但是每月综合保险的200多元从四金的公司部分扣出来了,意味着即便我回老家交了之前的四金,综合保险就是我出的钱了
似乎从法律上来说前面的四金基数办法没有错误,但是公司是不是太抠门了啊?总是用最低的基数交,别的公司都是按税前数目交的,即税前3000,就按3000交保险和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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