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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06年和公司签订一份出国培训协议,其中一条内容:第八条、乙方出国培训期满回国后,现劳动合同时,乙方至少与甲方续签3年以上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外)。合同期内,如果乙方要求调离(辞职或由于乙方的原因被甲方辞退),乙方必须向 甲方交纳违约金10000元并赔偿出国培训期间的全部费用。
( a: R4 _, `2 {+ c0 o; ] 请问:1、协议中的内容与现劳动合同法想抵触,我现在合同到期,不与公司续签合同,那么我需要按照协议赔偿还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赔偿。
( G* v' Y5 [. Q9 ` 2、我同意与公司签订三年合同,但公司不同意,要我签至少十年的劳动合同,我怎么办?由于目前待遇低,我提出增加,公司不与理会,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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