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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font=宋体, Verdana,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size=14px]一位“临时工”的窘迫: O* W* D* v, B* Z( z3 y$ n$ u' z
张宝华(化名)2002年从淄博到济南来打工,一直在一家私营企业做营业员,最近当她想辞职回家结婚时,才知道单位没有给她上社会保险。对她的疑问,单位的回答是:临时工都不给上保险。 ^+ K+ O. l* q" a, p! q'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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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记者来到了张宝华所在的商场。据她介绍,“别看我们穿着商场统一的服装,但实际上我们属于厂家销售代表。管理由商场负责,工资则是由厂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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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 T: P1 N. w+ |0 K( `/ z3 \ “几乎都没有合同,没有保险,没有双休日。就是国家法定的‘五一’劳动节,我们也要上班。可老板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我们应有的待遇,我们提出要求补发加班费时也被老板搪塞过去。”据张宝华介绍,整个商场中绝大多数的销售代表都和她的情况差不多。“如果工资高一些,没有保险也就算了,但实际上我的工资很低,虽然在这里干了4年了,月基本工资才600元。”张宝华有些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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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W7 y+ A1 O) \) z" ?, v. a 记者随后调查他们是否签订过合同时,却发现另外一个问题。记者询问了5个营业员,其中有3个营业员表示不愿意签合同买保险。名叫李燕(化名)的营业员告诉记者,“在这家公司还不知能干到什么时候,如果找到另外一个好点的公司,可能就跳槽走人。如果签了合同,辞职的可能性比较低,毕竟有合同在那儿约束着呢。”在说到保险的时候,李燕还是明确表示不买。“我一个月全部拿到手的钱不到700块,然后除去房租、水电费、电话费加上饭费,剩不下多少钱了。再说,我在济南还不知道能干几年呢,即使是买了保险可能也是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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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在银座、大润发等几个店都有柜台的私企老板告诉记者,“我曾经也想和营业员签合同,但有的营业员就是不愿意签。我也曾经给营业员按规定缴纳保险,但他们说我乱扣他们的钱,不愿意上保险。对此,我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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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调查,用人单位不和员工签合同买保险的原因很多。比如有的代理商由于没有自己注册公司,而是挂靠在其他公司之下,因此就无法和员工签合同,更不要说缴纳保险了。 2 j. y& N* c) E/ V3 \; z
8 P' I4 T/ P4 g" ^$ n 济南市劳动保障局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法规,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当前的确还存在个别用人单位仍在延用“临时工”的概念,仍将劳动者区别出不同等级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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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特别是“临时找工”者,要提高维权意识,及时检举、控告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 7 _' R' p. l: g' i
9 [+ Y' k! L9 V) `5 P9 S) T+ x 但实际上,目前很大一部分打工者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养老、医疗、失业等五大社会保险和休假等应有权利,所谓的“临时工”仍是他们务工身份的最准确表述。被取缔已久的“临时工”为何名亡实存? * y$ t0 | t |
+ }, r( m: F: z7 z9 [, R! G+ I 有关人士分析这一问题时指出,主要原因是一些单位用人不规范,这其中既有传统用工方式“惯性”的原因,也有用人单位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有的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更是司空见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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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打工者,往往为了谋求一份工作而匆忙接受这类“霸王条款”和“用工陷阱”,遇到侵权行为也不得不忍气吞声。这就从劳动关系的双方达成了不规范的“默契”,从而导致了临时工的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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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5 y/ p1 z6 M, G& `1 Z }" W[font=宋体]由于文章太长,大家如果想要看全文的话或者大家如果想要其他关于人力资源方面的内容的话,请留个邮箱地址,如果我有的话,我会发给大家的.[/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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