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3166|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医疗期期间员工工资的设定

[复制链接]

6

主题

4

听众

69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9-4-20
最后登录
2009-7-7
积分
69
精华
0
主题
6
帖子
1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7:09: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各位,请问关于医疗期期间员工工资的设定有相关政策吗?各个企业都是如何设定的?

64

主题

4

听众

3470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9-4-3
最后登录
2009-6-13
积分
3470
精华
0
主题
64
帖子
333

2009年度勋章

沙发
发表于 2009-5-6 17:19: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关于医疗期期间员工工资的设定

三个根据:
1、根据本地区病假工资规定
2、根据《工资支付条例》,最低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十六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第十七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第十八条  工人职员的本人工资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者,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40%,应按平均工资40%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注意:如果企业只根据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病假工资,没有参考《劳动保险条例草案》或者本地区病假工资规定的,也是违法的。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蹲着玩尿泥 + 10 鼓励分享

总评分: 金钱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3

主题

16

听众

1万

积分

论坛顾问

散仙

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

签到天数: 48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8-10-30
最后登录
2018-6-19
积分
11463
精华
16
主题
223
帖子
2567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爱在中人 2009年度勋章 博客达人 论坛群英谱 中人旗帜勋章

板凳
发表于 2009-5-6 17:42: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关于医疗期期间员工工资的设定

主要还是参照各地工资支付条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4

听众

69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9-4-20
最后登录
2009-7-7
积分
69
精华
0
主题
6
帖子
11
地板
发表于 2009-5-6 19:17: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回复: 关于医疗期期间员工工资的设定

对不起,刚才忘记写了,是北京地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