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好,我是在湖北省一家上市公司工作的HR,2007年底商业贷款买了房子,取了一次公积金,现在按揭还钱,每月压力较大,我们公司是国企,工资低,公积金高,现在要装房子,但苦于手里没钱,想把公积金再取一次,但市里说商业贷款只能取一次,以后都不能取,还规定了就算辞职后还要在他那封存两年才能取,我也想办公积金贷款,可公积金管理中心又设定很多条件,手续复杂,就这个问题,我总结了一下,有以下问题想请教:
取公积金的条件:
A;购房且时间一年一内
B:辞职,户口迁出(辞职之日可取)
C:辞职,户口没迁出(封存两年可取)
D:房屋大修改造(注意不是一般的装修)
E:公积金按揭贷款(两年取一次,用以还公积金贷款,直接拨到公积金贷款帐户)
F:退休
也就是说,商业贷款只能取一次公积金,也不能用公积金还每月的商业贷款
请教1:市里关于公积金管理的规定是不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商业贷款购房就不能用公积金还有无法律依据?
请教2:辞职后如果户口没迁出就不能取公积金有什么法律依据?
请教3: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公积金管理上有多大的权限?
请教4:我若就此问题请求行政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在司法实践中能否胜诉?
请教5:从管理角度看,是不是国有企业更倾向于低工资,高福利?这样是不是对年轻员工很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