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未休年休假报酬 将按六倍数额强令支付
7 X7 P# }6 h% k2 H& q$ p——邱小平司长解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 v: Q) p' U2 k o* E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已于今年9月18日起施行。《办法》对去年底国务院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予以细化,为我国城镇所有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提供了制度保障。 ) D( g3 p6 b7 Q) T( u8 |2 ?
《办法》的效力范围,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 W) ]6 e! a% q9 ?1 y" e1 k3 T+ @
针对劳动者关心的热点问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日前对《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了专门解读。
( z+ o+ R$ V& ?( w. H* T8 b解读一 年休假天数怎么算
+ b+ s3 m' d& P' V1 A5 u 一、累计算 ; x2 Q* C( j: I# r/ n" Y$ k3 W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5 Q! n& G& l7 c$ x 《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工作”时间。 9 N+ X: v0 S) u* g% [8 c
案例:王先生在甲单位工作8年,跳槽到乙单位工作3年,那么,他的累计工作时间就是11年。他在乙单位的年休假天数,应按11年计算。
, N+ y0 k, ~6 h* X4 A 这一点与《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一致。实际上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因而不是根据对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2 k8 `, l2 u( B
二、打折算
9 ` h) k# M! @* P3 D4 ? 对于刚跳槽到新单位的劳动者,他第一年的年休假天数,《办法》也有例外的规定。《办法》提出,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 k# x4 Y- A! H1 Y% H. E 这一规定,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兼顾了用人单位利益。这里的日历天数,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折算方法为: 4 C4 h) j, F, ]4 n$ s1 A7 F: a M& @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s5 Z' K% f2 W 案例:王先生在甲单位已工作8年,今年8月1日跳槽到乙单位工作。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9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
, |& q# S0 s: V( [1 l* O 王先生今年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
& \- h6 S" p4 T6 i 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
, C; I1 m) E* n1 ^, V 通常来说,跳槽越早在新单位休得越多。第二年起,王先生在乙单位的休假天数就按第一种累计算了。
; ?( B2 t8 Z! A7 E/ P4 \: B+ g9 s解读二 哪些假期不影响年休假 , w. J9 v" M9 P, m" j0 T7 j$ _
一、产假休了照休年假 4 p2 o, T2 B3 x
《办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都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8 \$ |3 }- O% G 劳动者享受寒暑假的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如果他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那么用人单位应当补足他的年休假天数。
: S+ y F5 `4 u1 p, P! `1 ? 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要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 L2 z4 ]. _$ f. M& M 二、四种情形不能再休年假
8 k: F( N5 B+ Q; C' D 根据国务院规定,如果当年出现四种情形,职工就不能再休年休假了。
+ j2 h9 v: d( p- v 这四种情形分别是: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4 M( M; L% U
此外,《办法》补充规定,如果劳动者当年已享受年休假,但此后请假太多,符合上述四种情形之一,那么第二年的年休假就“泡汤”了。不过,第三年仍可正常享受。 . {+ L1 F# A% b$ `3 V I" y
解读三 加班工资报酬怎么算
8 L% I/ L, Z' E$ m 一、加班工资不含超时劳动所得 ; T2 U, W- {) ?! Y) q7 m. ?
根据《办法》,单位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在本年内对职工未休的天数,按日工资收入3倍支付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7 I9 R! m4 g) \& a, \8 O( G) V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的,用人单位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0 B3 ^# ] A2 e( a3 e 《办法》明确,月工资指职工在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 C4 B7 l6 A5 {0 _5 \% `8 _ 这里界定了两点,一是月平均工资平均的是单位发放3倍工资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二是月工资不包括超时劳动所得,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相比,它缺少了一块超时劳动所得。 . n! D1 c. t7 I( r8 f( Q9 l O
二、拒不支付加班费,单位要按6倍数额支付
9 f$ x6 p4 Y# V* R* k" E 如果单位不安排劳动者年休假,又不支付应休假期间的3倍工资报酬,该怎么办? 6 E- q+ t9 O5 W+ E" Z
对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由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除责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劳动部门处理决定的,由劳动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6 _" @2 | j" x% t3 _
这里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应引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注意,它指单位应按3倍日工资和劳动者未休假的天数而发放的加班工资报酬。
r' D5 k2 Y% C0 l+ ^ U0 Z$ E. O 案例:王先生的日工资为100元,年休假5天都被单位安排加班。那么,他加班时每天应得300元,5天就是1500元。 ! X' N0 O A) q" p- d( t
假如单位一分也不发,也不按劳动部门限定的时间内改正,那么,单位就要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王先生加付赔偿金。如此,王先生应得3000元。因此,单位及时足额支付这笔钱才是最合算的。 7 t# U6 c) Z( R# }* p9 V
解读四 合同终止,未休假如何折算报酬 3 D* Y a; R6 h5 M
不少劳动者面临这样的情况:单位跟他解除劳动合同,但当年的年休假还没享受,该怎么办? ! F8 _! M0 n" \: z
对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 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当年已安排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扣回。 ; O3 |" Q E7 K, S# g: l1 @
这里确定的折算方法为:
4 z R( ~+ x0 j% W) `5 G% U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 l1 V, ~, Y: _& g5 B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是3倍日工资。 ' x' p8 C1 q( e9 C! }1 ^! ^
案例:小王在单位已工作3年,应得到5天的年休假,但今年单位跟他终止合同,终止时小王在单位度过200个日历天数,但只享受到1天的年休假。
; ?( b8 {5 M* p h6 ^- { 小王的日工资是80元,那么他应得的未休假期间的报酬是: 5 D' l. r7 l" d* e7 X8 ^
[(200÷365)×5-1]×80元×3=1×240元=240元 4 c( m: }7 A& |% O5 A* x1 K
(注:(200÷365)×5-1=1.74天,0.74天不足1整天,不支付该报酬,故取1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