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南京市将实施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缴费基数下限由原来的1369元调至1455元,参保职工每个月将多缴7元养老保险费,而灵活就业人员每个月则多缴10元。
$ i) T8 r2 t/ h3 l 据介绍,至2008年底,该市市本级养老保险缴费人数130.13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100.13万人,约54%的人员按下限缴费,下限标准为1369元/月;自由职业者参保30万人,约97%的人员按下限缴费,缴费额为290元/月。而根据省劳动厅近日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全省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下限按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1583元/月。与上年下限标准1369元/月相比,缴费基数提高了214元/月。 1 r* `8 t o2 d. m
但同时也明确,各市可根据当地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适当下浮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但不能低于2008年度当地缴费工资下限水平。经过综合考虑,南京市出台该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市本级、江宁区和原江浦县,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455元,与上年下限标准1369元相比,缴费基数提高了86元,月缴费额增加25元,其中,单位月缴费额增加18元,个人月缴费额增加7元;上限,市本级和江宁区为9042元;原江浦县为8192元。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为2639元,月缴费额为528元,下限为300元,与上年月缴费额下限290元相比,增加了10元。原六合县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369元、上限为7917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为2639元,月缴费额为528元,下限为262元。溧水、高淳两县则由两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2008年度最低缴费水平。 & a: q. \6 ]' r; w2 B; R4 u/ Z, j
另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同时,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也由目前的2281元/月提高到2639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