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HR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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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HR达人,我们公司一个工人在去年2008年7月因工作不小心把铁屑弄到眼睛里了,当时公司就催促他去大医院看,结果他自己请假去了小医院看,后来看下来没有什么问题,有什么炎症。说吃点药就好了。然后当时医药费都是公司出的。因为只是小事情也没有达到报工伤的程度。 然后接着的几个月,他说视力不好,要去看,我们建议他去大医院看,应该不要紧的,还派公司同事陪他去。后来看下来也不要紧,说点点眼药水就没关系了。当然医药费还是公司承担。
然后今年2009年,他说眼睛还没恢复,要来上海的大的眼科医院看,向公司借钱,前前后后2009年1月份-现在8月总共借了6000块,在中途我有问过他看的状况,他说医生说几个月就恢复了。今天哪知他来对我说医生说这个眼病要1-2年才能恢复的,我说那你自己有什么想法。然后他说他想公司承担所有医药费,并且给额外的补偿,另外有1-2年的病假期限,但是发病假工资。
我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个也过了报工伤的时期,超过一年了。这个该怎么完美的解决呢,在家帮我出出主意呢》谢啦 _4jMI%reK#liuyongjun.blog.chinahrd.net;X\xV6Yy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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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c7 @) Z) G( u3 VToday: 今天我陪他去两家医院看的,医生的说法都是和外伤无关的,也就是在公司里眼睛掉进铁悄无关的,是由于他自身的免疫系统引起的。但是在员工认为不来公司就不发生这个事,还是和公司有关。 我说那你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但他说也不想干了,想回家修养,公司赔偿点钱。 我说可以是可以,但是不是赔偿,是一次性经济补助,给你看病的。哪知那员工开口就要20w我昏倒。 我和我领导商量了一下,可以有一个底限比如几万。但是我又在想,这个钱补助了,他离职了,到时他再来纠缠怎么办?或者我们可签个协议,但是这是公司补助,协议又如何签起呢?
有经验的请赐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