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拿到毕业证,签订的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但是,没拿到毕业证就来工作了,签订合同,也是你自愿的.差一个月,单位错不太大. 当时单位给你缴的综保应该也没有大错,等于是为务工人员缴的.缴就缴了. 这个事情即使投诉,单位错不算大. 现在单位和员工自愿的话,相关部门还是尊重单位制度和规则的. 社保方式要变的话,除非单位自愿.否则只有你离职,另谋高就.除非单位必须录取你的话另当别论. 一个单位的政策是对很多员工的,很难为单个人而改变. 人事或老板很忌讳员工,特别是应届生在这些福利上计较过分. 我们一上班,一外地户口技术人员,对人事说不缴什么险,就辞职什么的,丰厚的红包也拿了,开年就对人事这么说.就事论事可以,不要有威胁性的话,除非你本来想走,否则谁听了也不舒服,想走直说,何必要让大家不开心,录取了你的应届生,单位还欠你,还负你多少吗?这年头本科生多了,不是靠关系介绍,好单位多难进啊.
+ j! M$ E8 _$ V这世界离了谁不行啊 除非公司离了你不行的.大老板特批. 否则你走就走了.老板拿生意,抢单子容易嘛? 或许听起来不舒服,我只是一人事人员的真实想法,除非单位太坏,太不人性化,否则员工,特别是应届生应该有感恩之心的. 咱也是十年前从应届生过来的,应届生找工作多不容易啊,有单位能全面接收,真的觉得运气,不管在这里做多久,应该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