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名员工于2007年退休,此前公司与他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由于他本人的户口和档案关系均未存放在我公司,其社保是由他户口所在地的一家人才中心进行核算后由我公司按月交给该人才中心,再由人才中心为其在当地缴纳社保。他的退休前又自行将社保和档案转至当地一家企业,并由该企业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他原想算作在该企业退休,但那个企业将所有退休职工均交给了社会,结果社保机构要求那个企业为其每位退休职工交社保管理费。但我公司那个人之前没有和那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家不给他交,他现在要求我公司为他交这个费用,想请教一下各位高人: . s; K4 h. V- |# m
1、我公司是否该为他交这个钱,有何法律依据;
3 z" ~5 X9 Q' x2、员工在哪退休是以什么作为判定标准的,有何法律依据;
) ~9 ?* Q7 [6 T! C" M; W' x3、员工在公司退休和在社会退休的区别是什么,退休后员工和公司还有什么权利义务关系? : |+ z* T/ ]0 e: f# l$ ^
7 t/ R6 l: m! i, ~6 M3 w0 l# S小弟在此先拜谢各位高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