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
33
6万
状元
签到天数: 739 天
[LV.9]以坛为家II
某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开出的工资是每月2000,员工入职后,签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将这2000划分为3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工资500,一部分是月度奖金800,还有一部分是竞业限制补偿700。那么,请问:
1、公司中将工资如此划分是否合理(违法)?
2、公司给员工购买保险,按基本工资500的基数购买,是否合理(违法)?
3、员工离职后如从事相关工作,是否应该遵守竞业限制条款?
4、员工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或者公司提出提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相应的赔偿应该按月薪500还是2000来进行计算?
请各位讨论,谢谢!
总评分: 金钱 + 16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103
190
1万
版主
签到天数: 487 天
总评分: 金钱 + 20 查看全部评分
95
5
荣誉版主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总评分: 金钱 + 10 查看全部评分
21
9933
会元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1、公司将工资如此划分是否合理(违法)? 竞业限制补偿不属于工资范畴。按《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补偿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分月支付,企业的做法有故意混淆之嫌,并违反了法规的要求。 2、公司给员工购买保险,按基本工资500的基数购买,是否合理(违法)? 社保缴费基数应该按上年度全部应发工资计算,公司既然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总额是每月2000元,那就应该以2000元为基数缴纳(企业把竞业限制补偿混淆到工资里,那只能“自作自受”)。对于新进职工,有些地方规定可以暂按社平工资60%作为最低基数。 3、员工离职后如从事相关工作,是否应该遵守竞业限制条款? 如果该员工确实属于竞业限制范围,并且有合同约定,是应该遵守竞业限制条款的,最多两年。但企业应在限制期内每月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原来工资内的所谓补偿是不作数的。 4、员工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或者公司提出提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相应的赔偿应该按月薪500还是2000来进行计算? 员工提前离职没有经济补偿;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至少应该按2000元计算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竞业限制补偿的条款: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8
4
6008
贡士
签到天数: 9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中人论坛明星
2010年中人论坛群英谱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爱在中人
2011纪念勋章
2012中人博客人气博主勋章
2012中人社区群英谱勋章
精华大师
2009年度勋章
原创先锋
最佳辩手
2010年中人博客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