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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劳动关系”的前世今生
0 k. ~8 O* b) P g 文/齐精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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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9 u1 D8 i: J, V, `1 p5 x9 _) O' H【学科分类】劳动与社会保障法9 Y. c0 h9 S$ G2 }! E. U( @! x
【出处】北大法律网首发/ v# C0 O: l# e- R1 U5 Z
【摘要】“事实劳动关系”只存在于1995年的“劳动法”时代。而在2008年以后的“劳动合同法”时代,由于劳动关系成立依据是用工与否:有用工而无劳动合同,成立劳动关系;无用工而有劳动合同,不成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成立与否只与是否用工有关,和劳动合同无关。$ o6 ]! c9 v. u1 s, _
【写作年份】2010年# {& o. G'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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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i/ e T& }! R 在劳动法实务中,“事实劳动关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本文将从1995年至2008年的“劳动法时代”和2008年以后的“劳动合同法时代”两个不同的阶段,来讨论“事实劳动关系”的前世今生。4 [/ c4 c7 {+ c5 c& \: H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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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劳动法》,其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标准,在于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存在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劳动关系。, n: {' Z7 v+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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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实践中,由于大多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们之间却实实在在地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听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等劳动关系法律特征,实际上存在着劳动关系。故在实务中,将此种情况名其名曰“事实劳动关系”,承认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会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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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m8 d8 G4 R) p& z2 i/ p. e2 w 但1995年的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确认标准是错误的。劳动法律关系确立的标准不应是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原因是一定的法律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劳动的事实,而不是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只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凭据,而非劳动关系产生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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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 Y% J( ` 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纠正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有用工事实,成为了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标准。而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是劳动关系确认的标准。双方有劳动合同而没有用工事实,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双方有用工事实而没有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9 n8 P. S. i4 |/ H; p! Y( e0 [
1 K5 `" s( @. P, Y 综上,“事实劳动关系”只是在劳动法时代,由于立法的错误认识而产生错误法律概念。在劳动合同法时代,已经不存在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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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Y3 r; o ^8 ^: ]! R3 l9 I | 本帖最后由 woshishui007 于 2010-8-16 14:40 编辑 / N5 C) e# ^4 T, Q* j0 |1 w& j2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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