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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绮真 于 2012-1-13 22:09 编辑
今天我碰到一件事情,想拿出来大家一起讨论分享。我们单位一个员工12月初主动辞职,她老家(不是单位所在地)有家族生意,她回去结婚并做自家生意,今天突然给我打电话说要办理失业保险。我说第一你是主动辞职的,不符合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第二即使是公司和你协商出具解除劳动同解除证明你也得离职的时候跟公司商量,现在都过了一个多月了,12月份保险就办停了,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办理了,员工有点失望,说不知道失业保险办理的条件和流程,我说如果是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我在书面上就会写清楚,主动离职的我作为HR岗位不可能主动告诉你可以通融办理失业保险的,公司会有风险。其实我也替这位员工可惜了,她回老家农村后在这里缴纳的养老、工伤、失业和医疗生育都得作废,也就是公司和个人都白交了,因为目前农村没有相关政策和城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对接。而且我们单位是IT企业,女员工就几个,在办理生育保险之前就生育过了,医疗保险办理后只有一个员工因病住院了,工伤保险没有享受过一例,并且职工在城市打工后来又回农村的情况也还是不少的,他们的社会保险无论是公司缴纳还是个人缴纳都失去了意义了。所以有些感叹作为HR如何才能在不给企业增加风险的基础上,让员工享受到最大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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