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新成立的物业公司,目前在绩效考核方面存在很多的问题。 起因是公司领导决定给保洁员绩效工资100元。 保洁主管的考核办法是:因为在我公司的保洁员的工作场所分两种,一种在楼道里清洁,工作环境一般,劳动强度比较大;一种在我公司的业主会所里工作,工作环境好,劳动强度比较小。保洁主管考虑劳动强度不同,为了平衡员工的心理,决定只从在楼道里工作的保洁员选择人选,给予100元绩效工资,保洁主管在月底会选择好人选,然后报给人事做工资。 目前有些保洁员提出异议,认为保洁主管在选择人选的时候,偏好给跟自己关系好的保洁员。同时,在业主会所的保洁员因为拿不到绩效工资也有怨言。 现在公司领导也对绩效考核存在异议,因为上个月有员工请假3天,部门主管也给了100元绩效工资。 于是我找到保洁主管,保洁主管认为员工请假也很正常呀,再说平时工作都不错,不应该不给。而且她否决了我对绩效考核标准细化的建议,她认为干脆叫满勤奖更好。员工满勤就给绩效奖金,这样计算很容易,大家也不会有异议了。 后来她又给我了一份保洁部奖惩制度,不知道从哪里弄的,比如:“发现责任区卫生有死角,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不过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保洁员被扣款过。 我认为用满勤奖替代绩效工资是不对的,是不能衡量一个员工的绩效的。同时保洁部的奖惩制度也形同虚设。保洁主管认为绩效量化工作很困难,很琐碎,她是在逃避问题,同行们,该如何处理呢 本帖最后由 viviangemini 于 2010-10-20 09:26 编辑 : p3 V- D8 w; d: o)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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