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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讲述的是我最近的工作经历:! U3 |# }+ d0 q; }
一、入职
. }9 {! Z* s+ X( L% ]今年4月份,我应约到一家A公司应聘,本来我应聘的职位(该招聘信息来源于前程无忧报纸)是总经理助理,但是当我介绍完我的经历后,面试接待我的人说,该职位只是一般的秘书职位,问我对另一职位(主管级)是否感兴趣.我问为什么?负责面试的人讲,"他看中了我简历中的某个经历和素质",然后,他把A公司的情况对我进行了介绍.! x- h5 I% b$ t/ U8 a' j" C
并接着说该公司为2003年底刚成立,由三家(皆为国内知名企业)股东组成(其中一股东为北京市的医药集团企业,并且是绝对控股股东),主要承担集团公司组建连锁终端门店的职责,计划三年内建成门店500家,然后根据情况进行上市.
1 B/ C; B' w5 g7 ?) c1 z1 A4 K) a多美好的前景,多美妙的蓝图!因为该集团为北京市知名企业,且该集团已下辖两上市公司.在该集团的规划中A公司是其十大公司之一。
! `+ z& E2 s# e) @冲着这块金子招牌及公司的发展前景,我与面试负责人就劳动合同、保险及工资水平进行了商洽,同时约定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4000元,试用期结束后,工资为5000元(遗憾的是当时没有书面的东西,哪怕是试用协议!)。谈妥后,我接下来见到了我的直接上级,经过一番沟通,他于是提出要我马上就上班。我在规定的时间内入职该公司.
; N5 [ ?0 ]' q. M1 V+ [二、变幻
5 {7 _. ~8 Z3 b- s) D4 i$ s* A进入A公司后,我很快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之中。一周之后,我向有关人员(我的直接上级和负责与我面谈的人)提出签合同的事,但他们推说总经理不在公司,经证实情况也是。该公司的总经理为第三大股东委派人员,长期不在A公司,只是偶尔回A公司一两天,签完一些重要的文件后,就又飞到天南地北去了。工作还不到一个月,就听说公司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闹别扭,常务副总经理有一周没到公司上班。最后还是由董事长出面调解,才勉强维持合作状态。
/ H" |2 k4 G$ T" Y: W* H5 \随后几天,负责招聘我的人离职。过了一周,我接替了人事工作。因此我理所当然向我的直接上级及公司有关人员建议,要求与员工签订合同,并指出不签订合同的后果。但是他们讲等把半年考核工作做完后就签,考虑到这么大的集团(完全国营性质),因此我没有与有关人员较真儿。于是该项工作又被推延下来。1 y2 T& J4 }% [! |
6月底,公司私下传言公司总经理要辞职,后来在7月中旬,该消息被我的直接上司所证实。接着8月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8月6日,由董事长召集公司全体大会,宣布公司新的领导班子成员,除了常务副总未变动外,整个班子来了一个乾坤大挪移,大换血,大会上提出了新的公司发展计划——A公司与集团的另一家B公司(同做门店业务)整合。接着新任总经理宣布整合方案:A公司人员进入B公司。由于两家公司在同一大楼内,因此当天下午就开始调整。把A公司的人员分别插到B公司的各个部门中去。
/ g0 G- H9 N) U) m" m5 J/ i自新任总经理上任,员工工作位置调整后,A公司的经营工作开始停止,除了财务部稍微有事做以外,其他部门处于停滞状态。因此大多数A公司的员工处于待岗状态。
- Q2 A; D$ s; Y/ a, U三、建议
$ d7 Q4 E% r; Y1 E( t在这种大变革中,人力资源部门是有责任和义务去做好引导工作的,针对这种情况,我及时向常务副总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从公司目前的状况、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建议等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总的原则是“统一思想、梳理流程、明确岗位”。这不提则已,一提反而该领导认为我有什么想法。因此常务副总特地找时间与我谈了近两小时。3 d& J* q" n3 |4 s P- \
四、流失( J' m. @( B/ }, G) |$ d1 h' e
A公司各部门员工在等待和无所事事中过了两周后,有人开始提出辞职。我在办理员工的离职中,就出现了有关的纠纷,综归决定离职的员工耽误不起时间,大都抱着“吃点亏,算了”的心态,希望尽管办完了事,然后再投入到新的工作或环境中去。而我期间因为职业的原因,一直都协助A公司做着善后的工作。到目前为止,该公司经我手招聘的人都已经离开了该公司。( P0 p0 p2 M6 u2 e
五、变招% ~2 X. F* P3 t1 z9 P: A8 d& R. r
A公司组建时由三家股东组成,因此,该公司员工的来源结构主要是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股东委派或输出的人员;另一部分是社会招聘的人员。我就是属于社会招聘的那部分。以上流失人员主要是社会招聘人员。时间将近又过了两周,新领导班子于9月2日重新拟订了一份针对社会招聘的人员招聘及待遇的文件,并要求社会招聘人员在同意该政策下与员工签订合同。该文件尽管保证了员工的基本利益或待遇,但是,新政策的公布和执行预示着社会招聘人员的工资要降低三分之一,甚至更多。常务副总经理并美其名曰:双向选择嘛。意思非常明确,你想呆在A公司,你就必须签合同,不想签就走人。而且明确暗示,你想告就告吧!7 k+ P$ {# S* y7 g/ S0 A
六、我该怎么办, o( Q) V" r+ I6 Z" R8 l% {+ @& V+ u
本来,我带着一腔热血来到A公司,并信守职业道德。到头来,不但一直拿着试用期工资,而且还要降工资,这是什么世道?当初进公司时不给签订劳动合同,而同意接受新“人员招聘及待遇”政策时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什么规矩,符合法律吗?1 X0 G; [' `% Q5 B$ Q
如果我要签,则我将损失很多收入;如果我不签,我能要求A公司进行赔偿吗(从5月份到9月份的转正工资,以及经济赔偿)?胜算又是多少?; T0 ]" T6 X' E2 S+ a& ~
请问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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