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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案例分享-如何处理分公司关闭后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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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13 15:29: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天华集团为一家综合性公司,民营性质,公司在全国有15家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拟开拓江苏市场,于2011年4月1日,成立江苏分公司筹建小组,为A和B二人,该二人均为新招募,户籍南京,于2011年6月1日补充新员工一人C,C户籍南京。
: \+ C) _1 D" E$ E* ]+ o因江苏分公司未成立,ABC三人均与上海总部签订劳动合同,盖章为上海总公司公章。B工资7000元,C工资5000元。公司约定,工资发放分2笔,第一笔进入银行卡账户,第二笔进行消费卡。社保基数、交税基数、公积金基数均为第一笔银行卡工资。合同上写明金额为第一笔银行卡工资金额。三人第一笔工资卡工资均为4000元。因江苏分公司未成立,公司与咨询公司签订协议,由咨询公司代为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劳动合同在总部一直未快递至员工处。$ b7 B5 s% a' R% A, T
因战略调整,江苏分公司迟迟未能成立,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决定关闭江苏分公司。
  Y& ?* \) R; s! DA被调至其他分公司,B已于2011年9月30日转正,公司提出补偿1个半月工资,B同意,C试用期截止日为11月30日,仍在试用期内,双方第一次沟通,让C自动离职C未同意,公司发放试用期不合格通知书,后经沟通公司确定也补偿C一个半月工资。但是C与B做了沟通。B又不同意公司提出的方案。& Y7 e' i6 P* `- D# B" O3 h; c/ r5 Y
至此,公司人力资源部一直讨论,因B和C是与总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劳动仲裁需到上海,且员工手上无劳动合同,故对B和C置之不理,于2011年10 月10日暂停其工资发放并停缴其社保。) `7 D. J2 x9 b; c
2011年12月,员工一直催要其本人应拿得劳动合同,后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要求快递至员工处。
5 M& W! R/ T3 n2012年2月,公司收到仲裁书,员工在南京市提出了劳动仲裁,仲裁部门已受理。证据为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的社保缴纳情况说明。仲裁请求为补偿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的工资和社保。公司电话与仲裁部门沟通,劳动仲裁部门认为员工、咨询公司、公司间为劳务派遣关系。- W0 C+ y" v% Z9 t) K
问:⒈南京市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是否合理;如公司未快递劳动合同给员工,员工是否能够申请劳动仲裁;
" \5 d* s, m( E8 p; _4 L⒉如果是您,在关闭分公司初期,您如何处理此事(公司同意做出适当补偿);
0 u7 B) u% b' n$ }⒊公司该如何处理该案;. D; z2 c5 G* O) {5 A5 `
⒋从员工角度出发,员工应如何确保个人利益;
: O: f/ E7 t5 C  W% ]# F0 |⒌公司应如何避免用工风险。5 g% [9 m3 g) B- T- q
2 D1 D) v. T/ f4 J* f/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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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2-13 15:46:33 |只看该作者
1、合理。劳动争议,可在实际工作地点、合同履行地申请并受理。就算公司没有快递合同,也可以。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y6 S  d& q* [9 Z
2、A谈话、协商 B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C原劳动合同约定重大事项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3种都可以。前提录用条件、合同写清楚,完善。5 ~1 L3 g. j. O! N5 K
3、能安排其他工作尽可能先安排其他工作,非不得已也不走解除这条路。要解除,B已经做得很充分了,C相对B来说给得多一点,所以才会有BC沟通后B的不愿意。这种事情,2个人一定要分开解决,要当面,别电话,谈好,马上协议、操作、结工资,别让有沟通或者返回的时间和机会。$ P- j; G4 Q5 F5 r
4、公司对ABC,都算很不错的了。
7 K! b/ `& G% x* H5、前提制度中一定要做完善,充分,做好风险的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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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2-13 16:09:16 |只看该作者
我同意楼上的意见。有一点需要补充:
$ N, c+ P2 g- q8 l& Y' K" r: \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标准的范本合同,建议签订补充条款。完善一些制度漏洞。
# e, u$ @# [0 ~另外,在裁员的过程中,协商一个办理一个。建议一视同仁,如果遇到特别挑刺的员工,建议最后办理。待其它员工办理完毕后再行办理。而且跟员工最终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书的相关证明。; u5 N' y, _, B4 q0 W  i% _8 x

点评

行者悟空  很到位。  发表于 2012-2-13 16: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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