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这样更改续签合同时间,是否有效,是否合法? [打印本页]

作者: 一二一    时间: 2005-3-10 09:35
标题: 这样更改续签合同时间,是否有效,是否合法?
公司成立时间是当年9月份,从成立之初起就规范管理,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续签。公司同时实行末位淘汰制,每年1月实行上年度绩效考核。按照劳动法规定"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解除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但公司老板希望考核结果出来的时间与合同结束时间相接近,考核结果一出来不合格的立即可以"合同期到期不再续签"为由立即解除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老板现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在05年9月员工合同到期后不立即续签,到06年1月份时全部补签续期合同,合同时间就更改为1月份了。这样的更改有效吗?是否违反合同相关规定?[EDIT]用户“一二一”于2005-3-10 9:36:14编辑过此帖。[/EDIT]
作者: mirstchw    时间: 2005-3-10 12:01
标题: RE:这样更改续签合同时间,是否有效,是否合法?
本人愚见,这样做没有什么意义呀,不立即续签合同、又不给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这也是事实劳工关系存在了,到时候如果要辞退员工的话,也要致富经济补偿金。
作者: 东南西北风    时间: 2005-3-10 13:36
标题: RE:这样更改续签合同时间,是否有效,是否合法?
看来你们就集体签订合同算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新进员工还是要按照实际进公司的时间签定合同的呀.你们公司的这样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
作者: 813    时间: 2005-3-10 13:45
标题: 合同期限是可以任意掌控的
合同按期限分为有期限和无期限合同,有期限不一定是整数期限。你的9月份到期的劳动合同最好是及时续签,合同上只写明有期限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这样可以将合同时间一次调整过来。如果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到时处理起来也麻烦。
作者: 一二一    时间: 2005-3-10 16:54
标题: 请继续
[quote]以下是引用813在2005-3-10 13:44:59的发言2 x1 ]$ M- e- c2 n8 H 合同按期限分为有期限和无期限合同,有期限不一定是整数期限。你的9月份到期的劳动合同最好是及时续签,合同上只写明有期限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这样可以将合同时间一次调整过来。如果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到时处理起来也麻烦。3 B: I8 p t& g! K7 w$ U: i% M/ T; i **************[/quote] % r: N4 Z# ]# O6 X! _我们是按有期限合同续签的,合同是也是只写明起止时间,举例来说,05年9月10日到期的合同,能写成"有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自06年1月2日---07年1月1日"止。这样的一次调整我觉得好像还是不行哦?各位觉得呢?
作者: 一二一    时间: 2005-3-10 16:59
标题: 补充一点
[quote]以下是引用mirstchw在2005-3-10 12:00:58的发言/ b* v; Y+ x4 G B& H% \/ t 本人愚见,这样做没有什么意义呀,不立即续签合同、又不给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这也是事实劳工关系存在了,到时候如果要辞退员工的话,也要致富经济补偿金。 # q3 `8 M) S8 u. |2 D3 Q7 Z3 }**************[/quote]" U8 q) ]2 D# l, x 在该续签未续签,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这个期间,老板是不打算开人的,就算开,也肯定会给补偿金的。老板的目的是想将时间调整后便于下一个年度考核后开人不付补偿金。 - V9 c0 q8 u, t2 t6 M另外补充一点:公司员工比较稳定,流失率低,想调整的只是9月份到期这一批,占到员工总数的70%。后来的员工是按来的时间续签的,不在想调整之列。
作者: 一二一    时间: 2005-3-10 17:02
标题: RE:这样更改续签合同时间,是否有效,是否合法?
另,公司法律顾问觉得这样调整是可行的,抛开员工反应不说,我总觉得行不通,苦于无据可查,有劳各位大虾了高见了。[em07]
作者: ewen    时间: 2005-3-10 20:54
标题: RE:这样更改续签合同时间,是否有效,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不可以不一定整数时限签定,比如,如果已决定要调整员工的劳动合同就续签到预定要调整的期限就是了,比如1月1日,这样劳动合同也签了,如果他自己要辞职的话,也不存在公司支付赔偿金的问题了。不知这样行不?
作者: 一二一    时间: 2005-3-11 16:00
标题: RE:这样更改续签合同时间,是否有效,是否合法?
论坛气氖真好,有点头脑风暴的味道。这样的交流长了不少知识,下面这个做法不知可行不? ! D' p- L: p! t4 [根据劳动法"约定试用期的长短应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 ,如果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再次续签时可否签成6个月期.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