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陕西“百人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省级各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陕西省青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和《陕西省“百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第七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领域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创新创业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在学科建设、技术开发、产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引进的重点领域是:现代能源化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果业、畜牧业、有色冶金、建筑材料、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建筑业;现代物流、旅游、金融、商贸、公共服务、项目策划、经营管理;高等教育、文化产业、社会管理、医疗卫生等。 二、申报类型和条件 1、创新人才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从国(境)外引进人才每年在陕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国内引进人才不少于9个月,已在陕工作的一般应是2011年12月1日以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单位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近5年(2007年12月以后)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励(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金融管理、资本运作和项目规划管理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良好经营业绩的管理人才。 (3)对企业引进的符合重点领域、掌握关键技术、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优秀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可优先支持。 2、创业人才条件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两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含在国内的外国独资企业工作)经历,一般应是2010年12月以后来陕创业者,并符合下列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曾在国际和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省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超过30%。 3、青年百人计划条件 (1)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引进后全职到我省工作;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破格引进。 4、“百人计划”短期项目条件 1、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引才标准; 2、在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省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三、工作程序 (一)人选申报。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达成工作意向或工作合同后,向省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申报。申报书中涉及的学术成果,需完整提供相关材料。 1、创新人才申报 申报“百人计划”创新人才者,须填写《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并按要求单独提供附件材料及其电子版。 2、创业人才申报 申报“百人计划”创业人才者,须填写《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并按要求单独提供附件材料及其电子版。 3、青年百人计划申报 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园区与拟引进人才达成意向后,填写《陕西省引进青年高层次人才申报书》,并按要求单独提供附件材料及其电子版。 4、百人计划短期项目申报 省属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正式合同后,填写《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单独提供附件材料及其电子版。 (二)资格初审。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对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推荐的申报人选从所在领域、学历、职称、年龄、引进时间等要件进行形式审查,确定参加行业(专业)盲评人选。省级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选从所在领域、学历、职称、年龄、引进时间等要件进行形式审查,确定参加行业(专业)盲评人选。 (三)行业(专业)盲评。专项办委托省级主管部门邀请省内外同行(专业)专家,就申报人选的学术成就、科研水平、技术能力、预期贡献等分类进行盲评。参与盲评的专家应独立填写盲评意见,并将意见反馈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依据专家盲评意见,确定通过盲评的人选,并将担任盲评评委的专家报专项办备案。 (四)专家组评审。对通过专业(行业)盲评的人选,专项办会同省级主管部门,根据参加评审答辩人选的申报类别、具体人数、专业领域等,按照专业对口、相近归并的原则,邀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由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权威专家担任召集人,组织开展专家组评审,确定初评人选。 (五)单位公示。在用人单位对初评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对评审工作和初评人选的意见建议,全方位考量评审结果。 (六)工作小组审定。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听取省引进专项办工作汇报,依据实际情况,审定入选人选。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于2013年1月30日前将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4份、附件材料1份,含电子版)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报送专项办,通过资格初审后,由专项办委托省级主管部门进行行业(专业)盲评。 2、省级主管部门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通过行业(专业)盲评、参加专家组评审人选的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4份、附件材料1份,含电子版)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报送专项办。 4、请各市、杨凌示范区,省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搞好材料审报工作。 联系电话:029-85582405、85588765、85581590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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