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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新任HRM工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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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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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11:16: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事件:一部门主管到HR部门,说有一员工工作态度不好,不适应现工作岗位,与该员工谈过话了,也不同意调岗,所以他们协商月底解除劳动合同,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按法规这个员工解除应该两个半月工资作为补偿,外加一个月代通知金)。, e  `& X7 p- N1 e
HRM对此有些疑虑:补偿金金额少于法律规定,员工为何能接受?所以后与用人部门主管沟通,确认员工对此没有问题,签字拿钱走人就可以了。
/ W) i3 s1 a1 W$ d/ w: JHRM仍不太放心,与直接上司确认,她是否知道此事,且协商金额是否也知晓。; C* q1 H8 m( A( C: U6 I
' \* f% j, [  s- _/ B% G# e
回答,知。但因协商解除的原因不明,所以建议用人部门别外写个说明(说明解除原因及协商结果)。( }7 l$ e8 F# \! H4 X( I
故此用人部门的说明经HRM盖章后交到总经理,其中HRM说明该员工的情况,协议解除补偿金额及法规应支付补偿金额。+ A# p' l# W1 z( N: ]% u; h$ N4 G/ a/ y8 P! s: I2 ?
总经理在说明上批示:“请按照流程申请”# e# z( P9 l+ u( r( O
% {+ A( c! V2 G* Q2 n* U
HRM理解为这个说明写得多余,(公司惯例:用人部门协商,签解除协议,办理离职,月底HR部门结算工资及补偿金)。将此说明及解除协议一并呈与总监,总监指示,员工签字,离职申请与协议一并上交总经理盖章。, }3 T7 ~. {- \% w3 S  q% j% @; t9 x2 O& l- J# P
总经理看到离职申请表后,将HRM叫到办公室训话:$ u, {# a1 U7 b( d/ g% n8 U, o- G) F
员工手册中说明公司解除要HR部门查证解除原因,HR部门不作为7 i9 W6 x+ i* ]4 R
0 O. ~& [  ^  `' @  J9 ]
在此事件中HRM过多的考虑刚到公司不足一月,按照公司惯例处理较为妥当,且每一步均请示直接上司。(只是在每一份说明及离职书上设计上均无总监盖章之外,因总监为财务总监兼职,故HRM盖章后直接就是总经理盖章)。7 }4 D+ _( J2 I. d1 P" Y8 @  q; u! I( `
请各位帮忙分析,个中问题,以便及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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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0-25 12:28:35 |只看该作者
目测HRM当了一次传达室的大爷。既然考虑的周全为何不和员工沟通次?如果员工确实与部门主管协商一致2个月补偿金就可以搞定,就不用考虑其他了啊。
. q  Y+ _0 Z5 N$ `7 {5 k7 B按照流程就是HR了解员工解除具体原因,然后与员工与部门主管的协商一致书面处理结果,再递交总监签字最后上交总经理签字不就完了。6 G5 h5 k/ o  ]5 y$ i4 D: v
' y) r9 v: N( r: S! X" A
不明白HR前前后后的徘徊那么久干啥?不管是不是有按照劳动法规矩办事,只要员工与用人部门协商一致那么就代表员工认同并接受咯。即便是可能会产生劳资纠纷那么也不会是HR的主要责任,为啥呢,因为用人部门自己已经做主了,并且HR根据用人部门提交的结果与用人部门确认过。人家都说没问题了,就按章程办事呗。虽然才到公司一个月,按流程办事准没错。出现意外再解决嘛。
- l3 o1 L2 {* }
. e" k4 l, c2 }  ^3 o- z感觉这个HRM优柔寡断的,前怕狼后怕虎的,被总经理批斗也是情理之中
最近比较忙,可能米什么时间来论坛玩了。55555555~~~ 忙完了再来玩 新浪微博:weibo.com/inbuy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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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5 12:51:01 |只看该作者
乐桃儿 发表于 2012-10-25 12:28
0 e4 e0 M& G" t, E  t* V目测HRM当了一次传达室的大爷。既然考虑的周全为何不和员工沟通次?如果员工确实与部门主管协商一致2个月补 ...

* s4 \3 y9 i- ]' s! A3 N如果出了问题,HR摆脱不了责任的。因为HR应该给出专业建议阿。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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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10:47:46 |只看该作者
wuduguer 发表于 2012-10-25 12:51 6 _+ \) u- @3 f2 F& T+ i
如果出了问题,HR摆脱不了责任的。因为HR应该给出专业建议阿。
3 B( ]) r* r2 w' O8 S4 q
LZ的描述里面提到了HR给部门主管提出了按照劳动法赔付的规则,部门主管不是说跟员工协商好了没问题吗?既然人家都协商一致了,HR又何必非要按照标准赔付执行呢?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嘛。
最近比较忙,可能米什么时间来论坛玩了。55555555~~~ 忙完了再来玩 新浪微博:weibo.com/inbuy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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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2 15:25:39 |只看该作者
做事还是要主动出击,始终被动,到时候出事上级也只要让你摊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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