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05-9-1
- 注册时间
- 2005-9-1
- 威望
- 0
- 金钱
- 0
- 贡献
- 0
- 阅读权限
- 10
- 积分
- 0
- 日志
- 0
- 记录
- 0
- 帖子
- 2
- 主题
- 1
- 精华
- 0
- 好友
- 0
该用户从未签到 - 注册时间
- 2005-9-1
- 最后登录
- 2005-9-1
- 积分
- 0
- 精华
- 0
- 主题
- 1
- 帖子
- 2
|
[color=#0000FF]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我留在了上大学的那个城市----青岛.因为我们学校规定:毕业之前只有河本市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才能够将户口留在青岛.所以我在当时没有找到工作的情况下,和一个做人力资源的地方签了劳动协议.他答应帮我办理接收手续.于是我的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就放在了他们公司.现在我找到了工作,因为现在的单位没有接收毕业生的资格,所以他要我去办理暂住证,只有这样才可以帮我办理交保险业务.我很茫然,既然我的户口现在放在了本地的一个单位,为什么还要办暂住证那?青岛市有个规定,本市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只要在职一年,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我想把户口落在那里,不知道办理了暂住证后,有没有影响.我现在这种情况户口是什么性质的那?请人力资源方面的达人帮帮我.谢谢大家[em27][/colo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