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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对于阿三,HR你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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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yaoming3
哎哎,这就不对了嘛。说着说着就跑歪了。人家李总也没惹你不是么。最后两句话仔细斟酌一下,修改掉。
俊汐
回复 yaoming3 : 有啥好斟酌的,我和李总的关系没你想的那么平淡,需要这么去特意注意,咱们可是好哥们
熊熊871
回复 俊汐 : 邱ay,这个人无故旷工两天,造成的公司相应的损失应该由当事人承担吧,另外,这个关于社保和加班费的问题,这个要么给与,要么是可以协商的吧,他毕竟不是造成公司损失了么 ?
熊熊871
回复 俊汐 :还有 为何不续签合同 公司只用赔1个月薪资 ??不是N+1?
枫行
回复 熊熊871 : 合同到期不续签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
俊汐
回复 熊熊871 : 根据案例提示,前期就因加班费的原因被冲裁了,说明公司本身在加班操作这方面肯定是不合规的,没有按照法规给予支付加班费。合同续签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特别在浙江省高院都已经明确规定了,所以不需要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小样,好好学习劳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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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很多事要看透,但不要看破;清醒,偶尔也要糊涂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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